食药监管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在市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有力保障了全县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了地方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了提高综合素质,熟练掌握办案程序和技巧,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放松。同时按照上级和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对医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并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契机,认真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转变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素质和提升机关效能等工作,使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务环境明显优化。
三、加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xx年,我局继续强化市场秩序的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促进市场秩序不断净化。截止10月3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81人次,出动车辆136车次,检查涉药单位451户次,其中医疗机构276户次,药品生产企业2户次,药品经营企业137户次,其它36户次。处理药械违法案件62起,涉及物品总值28939.04元,没收假劣药品54批次、医疗器械109批次。
(一)认真完成市局下达的药械监督抽验任务。20xx年共抽样药品65批次,医疗器械3批,按时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本年度药械抽样任务。已收到药品《检验报告书》44份,不合格20批次,其中假药16批次,劣药4批次,不合格率45.5%,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起,罚款23986.38元。
(二)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第一批“规范药房”建设试点单位:**县人民医院、**康和医院、小街计生服务所、甸中卫生院,已通过验收。5月23日,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授牌暨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为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授予“规范药房”牌,并安排部署第二批“规范药房”建设工作。现塔甸镇计生服务所等医疗机构已提交验收申请,年内可完成验收。
(三)加强特殊药品管理,为奥运保驾护航。按照省、市食药监局的安排和布署,为加强麻黄碱、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和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我局多次开展专项检查,结合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麻醉、精神药品目录》,加大宣传,依据有关规定规范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特殊药品购进、经营、使用手续合法。
(四)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净化药械市场。
1、加强节日期间的药械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了“春节”、“元旦”、“五·一”、火把节和国庆节期间的药械市场安全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8户次,其中医疗机构35户次,药品经营单位21户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
2、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以手术室、妇产科、化验室、口腔科、口腔诊所等医疗器械使用量大、种类多的临床科室为重点科室,以体外诊断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齿科器械、植入性和介入性材料为重点品种,严检细查,同时注重宣传,以检查促规范,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对依法用械的认识,强化医疗器械质量意识,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3、开展特殊“贮藏”条件药品专项检查。针对夏天气温较高的实际,我局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中“贮藏”条件为“冷处”的药品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1户,对部分医疗机构不按要求保存药品予以纠正,并对严重违法的3家医疗机构立案查处,涉及物品总值7516.00元。
(五)快速响应,清查上级通知停止经营使用的药品。
1、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酵母)等产品实施暂控的通知》,及时组织人员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的疫苗进行检查,发现要求暂控的疫苗2批,立即依法暂控。同时,与县疾控中心联合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检查,及时收回可疑疫苗。
2、完达山制药厂 “刺五加注射液”事件发生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立即部署核查工作。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先后两次对辖区内所有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20车次,检查涉药单位104户次。检查发现标示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