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2页
规划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分备案和纠错制度等,为城乡规划管理奠定了基础,进一步促进了城乡规划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三)各区县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各区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20xx年,除永胜县在建设局内部设立规划管理股室外,华坪县、古城区、宁蒗县相继成立了规划局,城乡规划组织机构数占各区县总数的80%。同时,各区县都成立了城乡规划(市政)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并严格按审批程序正常开展工作。
(四)城乡规划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在重视规划编制的同时,也依法加强了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一书三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制度等制度,严把方案审批关、建设验线关和批后管理关,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规划管理机制,做到了“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执法一支队伍”,保证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1.严格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管制,城市用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城市功能分区之间的公共空间、城市节点公共空间等进行了规划控制和协调;加强了对城市“五线”(即“红线”、“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的管理;对水源地、水系、绿化、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等进行了严格预留和控制,严格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了城市利益和公众利益,民生问题进一步得到落实。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我局共进行项目选址前实地踏勘140余次,上报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的15家单位的项目选址,13家通过审查,按要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50份、《地块规划条件要求通知单》42份,办理用地性质变更3份;全市按要求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1份,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单》116份。
2.严格工程规划许可,城乡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趋于规范,城市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营造,特色城市建设取得初步进展。为严格规划许可,我局继续建立完善和全面推行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和规划项目选址、方案批前、批后公示“三联审两公开”的规划审批机制,注重现场踏勘,兼顾工作效率。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我局共实施建设项目规划现场验线49起,进行规划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初审50次,组织召开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审定通过47个规划设计方案,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建设方案49个,完成84个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召开市规划委主任会议6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4份,总建筑面积达448728.47平方米,总投资187624.61万元;全市按权限要求,共进行规划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初审187次,组织召开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审定通过98个规划设计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86份,办理村镇建设许可证191份。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无违法、无违规、无越权行为,城乡规划实施率达100%。同时,按照遵循“传承文化、保护生态”的城乡规划工作理念,加强了对本土和驻**规划设计单位、房地产商的管理和引导,强化对城乡规划项目建筑形态、风格、色彩等设计的审查,突出**本土地域建筑文化特色。
3.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进一步强化。按照庭院空间与城市空间、庭院绿化与城市绿化、庭院公共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共享的原则,强化城市公用市政基础规划管理,对城市道路、公共绿化、供排水专项规划实施审查把关,道路节点空间环境营造有了新进展,基本杜绝了城市建设侵占道路红线、绿地缩水、污水有管不能排等问题的发生。通过规划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一年来,我局共办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一书两证”17份,总投资达41333.62万元。
4.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深化,违章建筑得到纠正和查处。按“事前防范、事后检查”的原则,加强了对城乡规划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把稽查工作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深入项目实施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的遏制了“两违”行为的发生。一年来,我局共组织规划核实项目36个,核发规划核实意见书36份,到工地巡查、检查、放验线、复线146次,处理信访件25件,违法建筑行政处罚1件,召开协调会5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查处违法建筑行政行为67起,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15起,强制拆除的3起,拆除面积220平方米。违法违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查处率达100%。
5.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按《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一是全面理清了风景名胜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二是加强景区规划的执行和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所有符合景区规划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景区的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核发了《风景名胜区选址意见书》、《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并按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依法对建设项目履行了监督管理。全年共办理风景名胜区选址意见书14份,办理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8份,总建筑面积达21911平方米,市政道路建设45公里、总投资26566万元,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4份、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三是加强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报核准工作。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对泸沽湖景区出省通道、丽香铁路穿越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和金沙江梨园水电站等3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选址上报核准工作。四是继续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老君山片区的资源保护工作。五是加强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的监督管理,向省建设厅请求核准在景区内进行拍摄活动7次。六是规范准营证核发工作,共核发风景名胜区准营证57份。
6.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20xx年,是**市规划档案馆成立的第一年。为使全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规划开展,我局在借鉴先进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拟定出台了《**市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档案馆规章制度汇编》等相关规定和《**城市规划档案归档流程图》、《**城市规划档案馆归档内容》、《档案借阅(借出)登记表》、《文书档案接收登记表》等相关档案文书、表格,为档案管理的规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共接收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城市总体规划(20xx-2020)》(修编)、《**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泸沽湖景区综合规划》等规划文本、图册以及20xx -20xx年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档案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等共计159卷。
7.积极开展**城市规划三维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建设,主动引进现代科学手段参与城乡规划管理。为切实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对城乡规划工作所期待的“编制要提速、审批要减时、服务要优质”的客观要求,《**城市数字规划辅助决策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为**城市规划实现数字化、可视化管理创造了条件。这一工作的成功开展将从根本上实现**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的一体化需要,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更为详实、准确的科学依据,满足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可以实现信息共享。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城乡规划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1.重视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我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工作,一年来,一是严格坚持了“每周一次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二届四、五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和《物权法》、《行政许可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集体学习30余次。同时,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230余人参加的《城乡规划法》专题培训考核和执政上岗。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二是认真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和以“讲党性、重品行、抓落实、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严格实施,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实施率达100%。
2.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阳光规划”。一年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和“阳光规划”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大了对建设项目在**规划网、**日报和项目施工现场对规划许可的依据、拟许可内容、意见反映途径和期限等内容进行批前和批后公示,充分征求公众和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对收集的各种意见归纳整理,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之一,充分尊重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城乡规划及规划建设项目公开公示率达100%。二是在**规划网、政务公开栏、办公室等场所全方位公开部门职能职责、服务内容、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审批时限、投诉渠道、举报电话和机关人员的身份、职务、联系电话、邮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为确保行政许可高效优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同时,成立政务室,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实施一条龙服务,积极简化服务流程,城乡规划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3.全面完成党员互助、对口扶贫等其它工作。一是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宁蒗永宁坪村委会窝子村扶贫点的扶贫工作。二是开展了玉龙县九河乡小阿昌村新农村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三是按市委组织部开展党内互助的要求,认真组织党员按全覆盖、全方位、长效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我局全体党员分批多次深入玉龙县鲁甸乡新主村委会与基层支部和困难党员代表交心谈心,访贫问苦,共商脱贫之计。三是认真务实地完成了人大代表的2件批评建议案和3件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对一些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积极落实,并于5月8日进行了面复,满意率达100%。四是做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到目前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没有发生黄、赌、毒行为,没有偷、盗、抢事件,没有参与“xx功”、“门徒会”等人员和事件。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来,我局为各扶贫点送去棉被20余床、图书20xx余册、解决村道建设水泥80吨、协调解决畜牧项目资金10万元、协调解决16个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近20xx0万元、全体干部职工为四川汶川灾区共捐款8500元、缴纳特殊党费11466元,职工慈善捐款1120元。20xx年,我局被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xx年,我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组织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基本实现了规划编制提速、审批减时、服务提质的既定目标,但仍存在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集镇规划严重滞后,已不适应或影响了全市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城市规划管理依然存在盲区,乱占乱建行为还存在。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手段简单,亟待深化和提高。四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难以全面深化。
三、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农村改革,依法深化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在抓好**中心城区、各县城规划编制的同时,按照3一5年内完成所有集镇规划的目标要求,千方百计推动集镇规划的编制,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城中村规划和整治工作。
(二)运用科学手段,依法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是积极推进城市数字化辅助决策系统建设进度,加快网络建设,争取在5月31日前完成一期工程;适时推进数字规划成果的运用,推动队伍能力建设。二是依法严格城市用地管理,优化城市公共空间,保障城市功能。三是继续深化特色城市建设,严格城乡规划许可。四是继续强化绿色城市理念,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三)明确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法建立和谐互动的执法管理机制。坚持和谐执法的理念,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的巡视、执法和检查;依法追究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四)深化“阳光规划”,依法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规划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梳理完善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落实专人负责,公开公示责任制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公示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保障社会监督渠道的畅通,充分尊重民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树立责任意识,依法加强队伍建设,建设适应新形势的规划管理队伍。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四项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力度;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