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法制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法制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是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四年,也是我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的一年,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我局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年初确定的部门工作计划和县政府《20xx年政府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同时积极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增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紧迫感和对工作的责任感,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活动倡导良好的风气,树立了忧患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在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工作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年初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将全年工作分成九项,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人抓。今年的任务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和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登记、公布和备案等抽象行政行为,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当好政府和部门的法律顾问。
(二)、积极参加千名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维护稳定工作。
“3•14”西藏拉萨事件发生后,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和民族稳定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我局从20xx年3月至6月参加了千名干部入户活动,进驻云岭乡红坡村开展维稳工作。在为期三个多月的维稳工作中,严格按照州委、县委的要求,通过开展“拜访活佛、与群众谈心、关心社情民意、关注老年人、走进寺庙”等活动,掌握事件的发展动态做好应对,对前来朝拜的外来人员进行追踪和了解,在搞好稳维工作的同时,主动帮助寺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寺规等,协助乡、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向寺庙僧侣和群众认真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解决红坡村法制宣传补助经费伍仟元,为维护我县政治和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尽到了一份责任。
(三)、认真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备案关,规范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抽象行政行为。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及其重要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也是行政机关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文件的准立法行为。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体现着政府制度和立法建设的质量,体现着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质量。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并纠正违法行为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方面之一,因此我们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备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凡是送到我局来审查的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省政府129号令规定的程序办理,把好质量关。一年来,我们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有:《关于要求理顺规范统筹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的请示》、《梅里雪山景区门票收费公示栏和游客须知》、《**县阿墩子古城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开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县重大资源开发和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管理办法》、《**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共8件,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法律顾问讨论研究,从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出台的必要性等方面提出了书面建议均被采纳。《阿墩子古城开发管理办法草案》和《**县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办法》因为出台的条件尚不成熟,加之内容有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我们退回起草单位,由于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建议起草单位下发一般性的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文件。由于有些部门和领导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重视不够,对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备案工作至今还未能完全开展,今年到目前为止,通过我局的建议,仅有《**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政府129号令规定的程序向州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这突破了《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20xx年实施以来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零登记”的情况,为进一步搞好我县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始。我们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不够,下一步还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在加强政府立法方面,按照县政府的安排,三月起由我局负责起草《**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案、提案工作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