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暨扫黄打非工作总结第2页
考出了满意的成绩。(四)强化制度建设,做到依法行政。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精神和要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和四项制度过程中,我局紧密结合文化市场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公开办事程序、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我局在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完善和制定了《**县文化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县文化局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和说明制度》、《**县文化局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连同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稽查队主要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以及文化市场执法、处罚程序,文化经营场所设立条件、上报材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文化市场案件的查处等内容,通过网上公布的形式纳入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使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证、透明,为依法行政、依法、依制度管理文化市场,打造“阳光政府、阳光部门、文化市场绿色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广泛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
1、开展了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印制宣传材料500份、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宣传材料800份,向各级各部门、社会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宣传。
2、开展“3·15”消费者维权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在文化馆悬挂“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宣传布标一块;二是向群众印发“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宣传材料1200份,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反盗版倡议书》10份;三是3月12日、13日参加了县工商局牵头组织的假冒商品展示活动,活动中回答群众咨询20问,集中销毁违法音像制品1069盘,违法图书237册,价值合计约11000元;四是我局及县文化馆协助县工商局在县文化馆礼堂举办“3·15”消费者维权文艺晚会。
3、开展了以“阳光娱乐”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5月,在宣传周期间,在县城设立咨询点1个,散发宣传材料300份,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咨询12个,宣传讲解了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阳光娱乐宣传活的主题、目的、意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音像制品新版防伪标志鉴别方法等。
4、广泛组织开展“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图书馆、文化馆充分利用自身的阵地优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等相关内容的黑板报各1期,在文化馆、新华书店各设立了1个禁毒防艾知识宣传专栏,向社会群众宣传禁毒防艾知识;二是开展了安全法规宣传活动,文化馆利用自身的阵地宣传优势悬挂了“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的宣传布标一块,并在6月11日安全生产宣传日,参加了县安全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并印发了安全法规宣传材料1000份,专门设立咨询台,指派两位工作人员解答人民群众关于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以及法律法规的咨询;三是6月25日参与了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六月法制宣传日活动,制作并印发了安全法规宣传材料20xx份,专门设立咨询台1个,指派两位工作人员解答人们群众关于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咨询;四是开展了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由文化市场管理股对县城的娱乐场所、网吧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共出动车辆一辆,人员2人,印发禁毒宣传材料、禁毒法律法规资料100份;直接受宣传教育的文化市场经营户32户、从业人员近100人。在宣传中,我局执法人员告知业主:对容留不法分子在其经营场所内贩毒、吸毒或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我局将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从严处罚,一次性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
(六)扎实抓好“扫黄打非”工作。
“扫黄打非”是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中我县一是调整充实全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政府分管文化和公安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文化、公安、工商等2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文化局,由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抓好全县“扫黄打非”的具体工作;二是及时研究制定20xx年“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并下发执行;三是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工作。20xx年全县“扫黄打非”工作,以宁州镇、盘溪镇、青龙镇为重点,将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书刊、光碟,清理整顿出版、销售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共开展检查21次,检查121户,临时展销图书、音像滩点26个,共查缴没收非法音像制品1117盘、盗版图书200册;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五是7月至8月,全面组织开展奥运会前后的“扫黄打非”工作,重点是国际敌对势力、xx功邪教组织的反动书刊和音像制品等,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名人暗面》、《污点名人》和《了解伊斯兰》、《西藏之歌》等非法政治性书刊和光碟的专项检查,共开展检查6次。
(七)认真抓好文化市场绿色行动计划。
文化市场绿色行动计划是对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高的新要求和新举措。根据玉联发[20xx]2号文件《关于印发玉溪市文化市场绿色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商量研究全县文化市场绿色行动实施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倡导依法诚信经营、强化审批和制度建设、广泛开展文化市场绿色行动宣传、促进全县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经广泛组织推荐、评选,及时上报了全县文化市场绿色行动计划守法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的网吧2户、图书2户、歌舞厅1户、印刷1户共6户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对全县各类的文化市场经营户起到引领、示范的带动作用。
(八)认真抓好歌舞娱乐场所版权收费。
歌舞娱乐场所版权收费是今年国务院、省、市文化、版权部门对歌舞娱乐场所提出的一项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版权局云版权能[20xx]9号文件《关于省内各ktv经营场所应加强版权保护使用正版曲库并依法缴纳版权使用费的通知》和市文化局召开的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在此基础上,对全县28家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了版权收费的依据、理由、政策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份,做到了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在宣传过程中对全县的歌舞娱乐场所宽包间、大厅等基础数字进行了全面、精确的统计,并做好经营户交费的相关工作,为今后全县版权收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九)切实抓好禁毒防艾工作。
禁毒防艾是全县娱乐场所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今年,我局一是组织了全县24家网吧,在其经营场所张贴禁毒图片32张、挂图100张、发放禁毒防艾宣传资料800份,在近800台电脑桌面上设置了“预防艾滋、关爱生命、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宣传标语,按每天每台电脑3人次的游客计算,全县一天将有近2400多人次通过网络得到宣传教育;二是在全县娱乐场所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认真落实了“五个一”,即:与全县28家娱乐场所签订了《禁毒责任书》,共28份;邀请县禁毒委、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为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讲解禁毒防艾知识;在全县娱乐场所建立禁毒联络人员名单;在全县娱乐场所张贴禁毒宣传图片,共63张;在全县娱乐场所电视或电脑显示屏上设置了“预防艾滋、关爱生命、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的宣传标语。
(十)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是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文化市场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管理工作的艰巨性。为此,我局把责任意识放在了第一位,一方面通过不断地学习、培训,深化我局、经营者对文化市场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加强文化部门工作的主动性、服务性;另一方面积极牵头、配合和协调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检查活动,净化和繁荣了全县文化市场。
1、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自今年1月以来,我局不断探索网吧管理机制,与县关工委共同配合,在城关、西门、上村、甸尾四个社区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9名,在6月11日召开的全县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培训会上,为我县首批9名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颁发了监督证,同时,宣读了管理办法,至此,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形成了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与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共同监督、管理的格局。
2、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我局在县便民服务窗口1个,专门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审批,全年按照公开承诺和审批、年检、换证制度和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便民、快捷、高效地办理各类文化经营户提出的申请,共新审批办理文化经营户14户,进行年检、换证、注销94户,其中:网吧24户、音像出租、零售30户、书报刊经营户20户、歌舞厅20户。在坚持严格审查的前提下,做好接待外来文艺演出团体到**进行营业性演出,共为外来演出团体办理临时演出证4份,接待演出团体4家。
3、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上半年,我局始终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抓好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音像制品出租、零售店和书报刊亭出售盗版、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广泛开展检查。共单独开展执法检查47次,出动人员117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户337户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件、行政罚款11000元,没收非法音像制品1117盘,盗版图书200册、电子游戏设备14套,价值近26000元。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5户(其中:台球2户、电子游戏3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1件,办理回复11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过100%。在执法过程中,局领导和工作人员严于律己、秉公执法,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杜绝了一切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使每个行政处罚得以依法进行和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十一)对政协委员的提案给予及时答复。
针对一名县政协委员对加强网吧管理提出的一件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开展对网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加强网吧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县政协委员提案给予及时答复,提案答复后,县政协委员表示满意。
三、主要成效
一年来,通过不断地加强对全县文化市场的管理,使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是:一是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逐步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可、好评;二是执法队伍不断得到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三是建立健全、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促进了全县文化市场的繁荣有序发展;五是全县文化市场经营户提高了对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依法、守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六是“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成效明显,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全县“黄、赌、毒”的行为和事件的发生;七是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八是全县广大文化市场经营户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繁荣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了文化市场经营户的作用,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文化市场管理经费紧缺,设备滞后,与新的形势下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
2、极少数文化市场经营户利益至上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致使违法违纪经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还时有发生。
3、歌舞娱乐场所版权收费压力和阻力较大,工作成效不明显。
五、今后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县、乡(镇)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对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管理,使其认真履职;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的水平和效果。
2、继续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户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守法经营的意识。
3、继续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查处力度。
4、成立玉溪网吧协会分会,强化行业管理。
5、认真抓好文化市场绿色行动计划的实施。
6、切实抓好“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消防安全”等工作。
7、切实抓好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版权收费,使之收到好的效果。
8、继续清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确保全县文化市场的繁荣有序发展。
9、认真贯彻落实“一办法、三项制度”,切实抓好全县文化市场管理,使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
10、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公安、工商、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各职能部门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为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11、加强舆论宣传。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及时宣传执法管理的成效,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12、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省文化厅、市文化局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县文化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