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总结
**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 20xx年工作总结
在州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及市委的关心重视下,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贯彻省、州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抓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做好服务工作,较好地促进了全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我市今年下派新农村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市共派出各级新农村驻村指导员61人,其中省派驻6人、州派驻3人、市级单位52人;女性8名;新农村指导员平均年龄37.54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61人;中共产党员48名;机关公务员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企业1名。61名新农村指导员组成7支工作队分别派注全市7个乡镇(办事处)51个村委会。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选派干部到农村担任新农村指导员,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帮助农村基层、城市支援农村的渠道之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直接服务农村、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不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工作队及指导员选派工作,高瞻远瞩,在20xx年启动新农村建设之初,即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李绍祥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刘玉文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负责新农村驻村指导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从相关单位抽调四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车辆、电脑、复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明确了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在全市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的同时,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相得益彰。在去前两年的基础上,今年市委结合新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对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的领导。在指导员的选派上市委始终坚持“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优先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单位骨干和后备干部到农村担任新农村指导员,并要求各驻村指导员做到“带着感情下村、带着政策下村、带着技术下村、带着方法下村、带着信息下村、带着项目下村”,真正为农村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为农民群众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切实增强服务“三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章立制,抓好管理。
在新农村指导员的管理上,**市委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用规则约束人”,健全和完善了各项新农村驻村指导员管理规章制度。一是总结去前两年的经验和不足,结合今年省州对新农村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办法》,围绕“七个抓好”,即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抓好农村经济发展、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和谐农村建设、抓好舆论宣传工作、抓好与新农村建设相关的其它工作,进一步明确新农村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工作队认真组织指导员学习《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讨论,从而形成共识,做到自觉遵守和依规办事。全体指导员牢记自身使命和职责,认真按照市委、政府有关新农村的各项政策规定办事,严格遵守新农村水泥审批制度,把好水泥审批关,切实用好新农村建设的每一吨水泥,通过采取指导员参与新农村水泥审批的办法,既保证了水泥的合理节约使用,又调动了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督查制度,由市级领导督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督查制度、派出指导员单位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制度组成,具体细化督查内容和对象,层层落实指导员工作管理。三是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驻村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处)新农村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共同负责。要求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列席乡(处)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驻村指导员列席村“两委”会议。为便于指导员学习政策、相互交流、了解乡(处)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要求每个工作队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同时,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工作队队长、副队长或全体指导员学习培训。并根据需要分批安排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和部分指导员到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跟班学习。通过各种措施,使每个指导员准确掌握全市新农村建设各个阶段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以此促进指导工作的稳步开展。目前已安排15名新农村指导员到办公室跟班学习。此外,明确工作纪律。要求驻村指导员遵章守纪,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行为,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在所在乡(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乡(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所驻乡(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机关和企业的车辆;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四是建立考勤制度。驻村指导员的出勤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