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全县减轻农民负担556万元,通过对教育系统实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退还农民166.65万元。没有新发现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连续10年实现了“三个确保”,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农民负担全面得到减轻的同时,对农民种粮、购买良种及村级农民技术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农村“五大员”的政府津贴基本足额发放到人。全县粮食直补下达指标759万元,良种补贴171.8万元,已落实到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款下达我县492万元 ,已落实到位;教育系统的寄宿生补助资金436.35万元和学杂费246.5万元以及农机补助补贴30万元都已落实到位。
三、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作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县累计清退各项教育违规收费166.55万元,对出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制订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总结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工作督导。今年7月份,根据省督导的多次检查认为,我县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显的,并已通过了检查验收。今年10月已解除重点监控(《关于解除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的通知》(闽农监管办[20xx]12号))。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经费350多万元,其中50万元作为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周末补课和晚自修教师下班辅导的补贴,既规范了教育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四、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减负、物价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实行专项治理,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巩固了减负成果,遏制了农村“三乱”。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生、殡葬、生猪屠宰等未发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各种收费项目能按规定严格执行。除了每村征订党刊外,其它如乡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未发现向农民强行摊派和集资。全县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费用,没有发现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办证之机,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费用或搭车收费。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我县全面建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所需工作经费和条件基本上能得到保障;村级基本上实行了零招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不再固定向农民筹资,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筹资都不得超过15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投劳不得超过5个工日,并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按“一事一议”有关的审批程序进行。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村集体财务实现专项管理和监督;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和减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纠正和反馈,使我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和保障。
六、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