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农村经纪人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全市工商系统为了认真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服务监管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积极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把培育农村经纪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市工商局根据“培育中发展、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创优”的工作思路,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经纪人实现经营资格合法化、人员队伍组织化、经纪活动规范化,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农村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打造出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高素质农村经纪人,引导向品牌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水果、蔬菜、畜牧经纪人,依托城市批发市场为当地优势农产品广辟销售渠道,切实解决农民“卖难”问题,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采取“两立足、四加强”措施,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为帮助搞活农产品流通、推动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立足职能热情服务
为支持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市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农村经纪人登记注册的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帮助申请人填写表格、草拟章程并帮助准备其他申请材料;实行预约服务、上门辅导,及时解决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只要手续齐全,当场核发营业执照,并免收工本费。
针对不同行业农村经纪人在签订同类经纪合同时“行规”不同的问题,基层工商部所加强对蔬菜购销合同、水果购销合同、生猪购销合同等多种合同示范性指导,既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又保护经纪人的合法权益;普遍向企业、农村经纪人和订单农户免费发放合同示范文本,并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情况将实行全程跟踪;根据合同订立情况,及时归纳出合同权利、义务方面的要点,帮助企业、农村经纪人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制度或者调整生产经营策略,以做到诚信履约。
二、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今年上半年,在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活动方面,工商部门从不同角度入手,采用送法下乡、送书下乡、课堂培训、现场交流、远程教育等方式,派出工商干部深入村组和田间,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知识;联合农业、畜牧等部门,邀请高级农艺师对全市农村经纪人进行培训;组织蔬菜、水果种植业及畜禽养殖业等重点行业的农村经纪人,进行现场交流,着力指导其规范签订合同,协助其申请注册商标,转变经营理念,提高销售水平。全市举办农村经纪人培训8期,培训农村经纪人5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文本2100余份。通过对农村经纪人专项培训,使全市农村经纪人系统接受经纪业务基础知识、市场营销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做到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这项工作年底要纳入市场工作目标考核。
三、加强农村经纪人制度建设
着眼于发挥农村经纪人信息灵、联系面广、对农业生产带动大的优势,积极建立和完善帮扶制度,并实行“五个有”,即有机构、有名册、有培训、有联系、有激励,建立“市场+经纪人”、“基地+经纪人”、“品牌+经纪人”模式,推动农村经纪人学习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现代技术,引导农村经纪人通过有效整合资源,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副产品经纪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四、加强农村经纪人的日常监管
重点抓对农村经纪人的动态监管,做到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教育相结合,在市场巡查中,注意跟踪了解农村经纪人的活动情况,并建立农村经纪执业人员档案,农村经纪人统计台账,着力解决农村经纪人统计数据时大时小,统计台账不实的现象。向社会公布违法经纪行为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违法经纪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压级压价、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全市农村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五、狠抓农村经纪人统计资料的报送。
市局要求各区县负责农村经纪人统计报表的同志,要求按时报送,规定报送时间为:3月10、6月10、9月10、12月10日前报送,并有统计分析资料,全年有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总结,并要求以工商所为单位建立农村经纪人及经纪人组织统计台账,统计报表数据要与统计台账相符,着力解决农村经纪人统计数据时大时小,统计台账不实的现象。
六、我市农村经纪人的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市有登记在册的农村经纪人1689户,增加了161户,增长了10.9%;农村经纪人组织196户,增加了18户,增长了10.11%。今年全市农村经纪人业务量达已达8.74亿元,农村经纪人经纪业务量在农业生产总产值的比例达到4.93%,农村经纪人从业人员达到12089人,经纪活动极大地活跃农村市场,工商所基本建立了农村经纪人、经纪组织登记台帐,实行了登记与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