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景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今年以来,我委以争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工作重心,做好景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景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同县住建委及各部门积极协调推动国家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2018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二)加大**景区资源保护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风景名胜区辖区内村民对景区资源的保护意识和重视程度,严格保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各类资源。协助景区所在乡镇及文旅委等相关单位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协助**村委会开展**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程。协同县住建、规划、行政执法、林业、国土资源、水务、环保、卫计、民宗和文物保护等部门围绕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加大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
(三)加强景区日常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风景名胜区的日常巡查工作,防止乱摆乱放情况的发生,及时协助镇政府拆除旅游公路两侧、各景区服务区违法建筑,规范和整治摊点。二是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协助对景区道路、河道和公园等卫生重点除日常保洁外,定期开展集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四)认真做好值班维稳工作:加强风景区的日常走访和巡查工作,及时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上访和异地上访的接访处置工作,加强对参与宗教人员的排查、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风景名胜区的和谐、稳定。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维稳工作,在各节假日期间与文旅委、交通局、市监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巡查。
(五)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和“讲重作”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全委党员干部通过深入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查摆管委会在**景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宣传方案及“讲重作”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
(六)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对所联系贫困户开展走访慰问,了解基本情况,做好帮扶工作,确保2户已脱贫联系户稳定。
二、2018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大**风景名胜区各级文物资源及各类旅游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协助所在乡镇政府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景容景貌管理,协助做好景区建设;着力解决**风景名胜区在保护、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风景名胜区持续健康发展。
(三)具体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后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风景名胜区管理实际,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加强景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
2、启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和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为促进景区科学规划、保护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管委会各项职能。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努力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增加在编在岗人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好机构职能,进一步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队伍,为打造更加美好的**风景名胜区提供坚实的力量源泉。
4、加大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各类资源,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格保护,同时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自查中发现宣传不到位、摊点乱摆放、河水部分时段浑浊等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5、认真做好景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在重要节假日前协同县文旅委、**镇、**镇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第一时间化解游客、村民、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对发现有异常的游客及村民采取相关稳控措施,确保旅游线路及游客安全;三是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医疗抢救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扩大风景名胜区监控覆盖面,加强景区及周边场所安全监管。
6、其他工作。认真做好或协助完成脱贫攻坚、森林防火、文明创建、法律宣传、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