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8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112号)和市卫计委2018年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我局对全县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生产涉水产品企业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的检查,现将抽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二次供水单位5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1家,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县自来水公司、县农村自来水公司),
县自来水公司有2个水厂(尚家磨水厂、总寨水厂),县农村自来水公司下设6个供水管理站(其中:供水单位专业管理的水厂有24个,村组自我管理的水厂有41个)。在6个供水管理站中设计日供水能力1000立方以上的水厂有2个,设计日供水能力1000立方以下的水厂有63个。县自来水公司共有供管水人员13人,县农村自来水公司共有供管水人员26人;村组自管水厂41个,有供管水人员41人。
二、监督抽检内容
一是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持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及使用的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供水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利用快检设备对出厂水进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等7项指标进行现场检测。对生产涉水产品的企业进行了企业资质、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的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掌握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状况,排查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隐患,规范对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落实对二次供水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二次供水单位应急处理能力。
三、监督抽检情况
(一)年内对城市供水单位监督检查了3次,对农村供水单位监督检查了2次,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监督检查频次达到了责任书要求的2次以上。通过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水厂都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消毒记录、水处理剂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产品检测报告,索证齐全、记录记载清楚。各水厂都持有有效供水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都持有有效健康证。厂区内环境洁净,有水源保护的警示牌。尚家磨水厂水源地(双树寺水库)还设置了水源防护栏。2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水质检测设备和实验室,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本公司各水厂的水质进行检测。现场抽检出厂水水样18份,合格14份,合格率为77.8%;抽检末梢水水样3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66.7%。
(二)我县共有5家二次供水单位,已经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的4家,1家正在办理;5家供水单供管水人员都办理了健康证;除**县人民医院二次供水设施未索取涉水产品相关资料外(其原因是设备安装经销商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其余供水单位均索取了涉水产品的相关资料;5家二次供水单位,目前只有4家的设备正常使用,其余1家(**县瑞泰嘉园物业未使用,靠自来水自然压力就能正常供水);5家二次供水单位除陇鑫大酒店的设备类型为恒压变频水泵外,其余4家的设备均为无负压变频水泵。共抽检水样10份,检测项目为微生物指标和感官指标,合格10份,合格率为100%。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供管水人员卫生安全意识还不强。有的对供水卫生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掌握的比较少;有的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卫生安全意识较差。
二是农村自来水公司所属水厂消毒不严。有的水厂不严格按要求进行水质消毒,有的消毒设备不正常运转,消毒程序流于形式。尤其是村组自我管理的水厂都没有经过消毒直接供应用户。
三是所有二次供水单位均无公示水质检验结果,工程均未经卫生部门审查验收,5家二次供水单位都还未建立健全相关的卫生管理档案和卫生管理制度。
四是涉水产品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索证索票重视不够,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未及时索取。
五、今后工作要求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把二次供水管理置于规范化、制度化的范畴,实施不间断的有效管理,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二次供水卫生许可制度,对不办理卫生许可证擅自进行二次供水的企业要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联合城建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继续抓好整改,督促各供水单位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