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大工程”之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现将全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省下达我区搬迁安置任务340人,根据各乡镇实际搬迁需求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340人具体落实在9个乡镇,分别是椿树镇7户24人,马头镇24户66人,东桥镇24户69人,三十铺镇10户29人,横塘岗乡25户63人,张店镇9户20人,东河口镇14户45人,翁墩乡6户20人,木厂镇2户4人,合计121户340人。
二、主要做法
1、立足于早抓好对象确定 2016年底,区易扶办下文,对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18年2月中下旬,区发改委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乡镇,进一步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发动乡村对辖区内需要进行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及时上报搬迁对象名单,同时印发了《**区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3月2日,区政府召开各乡镇、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2018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动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经过区、乡镇、村共同努力,2018年省下达我区的搬迁安置计划全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搬迁规模和投资计划分解到乡镇和安置点,其中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44户134人,分散安置77个安置77户206人。计划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安置点的选择从方便贫困群众搬迁后实际生产生活,有利于后续脱贫发展角度出发,多选择在中心村或交通便利之处建设。
2、立足于快推动项目建设 任务明确后,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搬迁各项具体工作,区委区政府要求乡镇尽快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督查、责任包保等措施抓好落实。3月21日—23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副区长黄媛媛分别带队,对有搬迁任务的9个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特别强调红线、底线等原则问题的把握,要求乡镇要充分认识到位,严格执行政策,在此基础上切实尽快建设安置房。4月中下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下旬,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区5月份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内容,从区效能办、区住建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督查组,采用全覆盖方式,即搬迁对象户户户到,搬迁安置点点点到,逐点逐户实地查看了安置房开工建设和面积控制情况。同时根据省政府“倒排工期、节点管控、责任到人、严明纪律”要求,制定了各个安置点工程进度分月安排计划进度表,每个安置点都落实了包保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各项事宜,直至搬迁户搬迁入住。
3、立足于严控制房屋面积 根据群众意愿,今年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多是分散安置,共分散自建安置房72套,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2户191人(分散购买5户,安置15人)。为确保面积不超,工程质量有保障,由乡镇统一设计户型供搬迁户选择,开工时由乡镇安排人员现场进行放线,并定期督促检查直至安置房建成。新建的6个集中安置点,安置搬迁户8—3户不等,由于户少人少规模小,建设方式以统规自建为主,由建房理事会负责安置房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乡镇负责配套设施建设,并定期对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管,预防实际建设中变相增加面积。购房安置的,要求必须根据搬迁户家庭人口情况选择合适的房型,否则不予认可。5月份进行的区级专项督查,通过户户到方式,对所有新建或购买的安置房房屋面积都进行了实际丈量,面积基本都符合要求。
4、立足于全进行户户验收 经过区、乡镇、村三级共同努力,截止到8月底,全区121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都已建成。在乡镇初验的基础上,由区发改委、区扶贫办、区住建局、区国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监督组,于9月4日至11日,集中1周时间统一进行了区级验收。区扶贫办人员负责核实对象是否精准,区发改委人员负责核准面积是否超标、入住条件是否具备,区国土局人员负责查看选址是否合理,区住建局人员负责查看房屋建设质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多方面确保搬迁群众住上达标的安置房。
验收监督采用全覆盖方式,即121套安置房每套房屋所有验收人员都到现场实地查看,填写统一印制的验收监督表,并现场询问搬迁户的意见建议,由搬迁户签字确认。为统一验收标准,所有安置房验收工作由1个小组负责完成。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涉及到水电入户、门前道路、房屋功能划分等),验收督查小组现场反馈给乡镇党委、政府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截止到11月底,121户搬迁户都已搬迁入住。
5、立足于稳落实脱贫措施 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2018年的121户搬迁对象户,每户都安排了不少于5项的脱贫帮扶措施,今年拟脱贫的117户搬迁户中,有发展能力的户子每户至少有1项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
三、取得成效
1、使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了保障 我区今年搬迁的340人主要分布在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较大的地方。例如横塘岗乡黄墩村的4户贫困户,原住房状况较差,原居住地交通不便,生产发展受限,脱贫难度较大。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入黄墩中心村集中安置点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的安置房,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东河口镇长岭村郑怀圣户,是分散安置对象户,家庭4口人,蜗居在半山腰的旧房里,母亲和妻子长年有病,儿子在校读书,靠他1人打零工维持全家生计,通过实施易地搬迁,迁入位于村级主干道旁的新居里,实现了住房安全保障目标。
2、让贫困群众享受到了一定的公共服务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部分原来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度大的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集中安置点居住,安置点配套建设了较为完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等设施,多数安置点还实施了亮化、绿化、美化等工程,创造了较为良好的人居环境,不仅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改变了农村村庄过去常见的脏、乱、差状况,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3、为贫困群众实现脱贫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或选择在产业园区附近、或集镇周边、或交通要道旁,为群众就业创业创造条件。如东河口镇雪峰岭村的搬迁户高灿军户,搬迁到村道旁后,流转了路边的山场从事畜禽养殖,人均年收入超过了3300元,已被评议为今年预脱贫户。
四、存在主要问题
长期贷款使用问题 省下达投资计划时,都是按照人均近5.7万元下的,对于集中安置的,明确了长期贷款3.7万元的用途,但对于分散安置的,没有明确用途,目前这笔资金仍然存放在银行账户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尽快完成后续工作 加快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进度,实现应拆尽拆,具备复垦条件的全部复垦。
2、早日开展明年工作 积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早日实施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搬迁安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