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县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我局认真部署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认真在全县林业行业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活动和“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始至今累计出动30个检查组共计210人次、检查了105家(次)企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我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布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林业局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林业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在全县范围对林业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重点领域是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营造林生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经营、林业机械、森林防火、狩猎、森林旅游。
(一)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加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
(二)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以下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迟报、瞒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继续加大林产品加工、木材采伐、营造林生产、林木种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林业机械、易燃易爆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2、加强单位安全消防和森林防火预防。严厉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叠作业、交叉作业和“三违”现象。要增强森林防火防范意识,提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切实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禁“三超”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加强暴雨、雷电等灾害天气影响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由气象、地质灾害以及认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我县林业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分工成立了督查组,自6月上旬开始到挂点责任区和单位进行督查,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容易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县林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二是将结合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县林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是将结合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五是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