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8年度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区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事故导向与问题导向原则,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建设、风险管控和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一是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截至目前为止,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8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4人,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行业领域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总起数同比减少9起,下降34.6%,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9.5%,实现了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充分肯定。10月23日,**区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安全监管效果较好等受到国务院督查组领导充分肯定。全市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现场会分别于10月13日、11月9日在我区成功举办,效果良好,受到好评。
一、2018年度主要工作
(一)狠抓直管行业安全监管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抓好重点企业监管,以危化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年初执法计划安排,对危化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同时,在高温、雷雨、台风季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上级要求,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和防范应对。二是抓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监管。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春节、清明等重点时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及城区街乡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对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取缔了5户非法经营户,对18家超量存储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清理整顿,清理超量储存烟花爆竹1106箱,拘留非法经营人员4人。三是抓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我区始终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高度重视,在全区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都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先后印发了《**区2018年度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裕政办〔2018〕25号)、《关于调整**市**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成员的通知》(办〔2018〕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办〔2018〕19号)、《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监〔2018〕51号)和《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监〔2018〕17号)等一系列文件,及时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及打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并继续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区四大班子领导联系、监管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乡镇“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全年共收缴销毁烟花爆竹成品43挂,半成品16盘,化工原材料31公斤,生产工具10余件,引火线53捆,取缔非法生产窝点1处,拘留非法生产储存人员1人。四是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在上级安监部门的部署指导下,先后开展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成品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以上5个专项行动的开展,使企业本质安全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五是加强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先后分3期对1000多名门店负责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和日常执法检查,不间断地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同时,依托3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常年在各乡镇街进行宣传。并要求乡镇街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通过印发传单、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宣传。制作烟花爆竹警示展板,在全区巡回展出,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危害性的认识。编印《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手册》100余册,发至各乡镇街、有关区直单位,供监管人员学习使用。
2、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一是狠抓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1家在生产的矿山企业安全条件进行现场复核,认真组织复产验收,对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开展了汛期安全检查;二是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认真执行矿山企业安全“三同时”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评估,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13家轮窑厂《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延期,并责令其停工停产。同时,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实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石婆店镇孙兴和石料场复工实施检查验收,目前,正在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石婆店镇刘家大冲石料厂未批新建要求立即停工,待相关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工建设。三是加大整顿停产关闭力度。对不符合行业规定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责令停产整改。对责令停产的13家窑厂目前已移交区国土局,并对其中3家窑厂采取强制断电措施,1家露天矿山正在实施闭坑。四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部署,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企业隐患排查检查督查频次,截止目前为止,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0余次,对于排查出的一般性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较大以上隐患则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并指派专人限期整改到位。共排查出71条隐患,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6份,责令整改指令书7份,现场复查意见书5份,对1处重大隐患予以立案查处,并处以1万元罚款。
3、职业健康监管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了全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对全区192名乡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所人员、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三是以执法检查为重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共检查企业22家,下达执法文书26份,发现问题及隐患107项,责令当场整改21项,限期整改86项。四是加强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开展职业健康体检528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3家,现场评价2家,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3项。
(二)狠抓综合监管各项工作
1.扎实做好区安委会日常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初,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着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综合治理等七个方面及时明确并拟订了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二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乡镇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拟定区政府与各乡镇街、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继续推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是扎实做好区政府3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四是扎实组织开展了“百日除患铸安专”专项行动,全区各地、各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查隐患254条、整改252条,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10条,整改7条、实施整改3条,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起、关闭取缔2家、停产整顿5家、暂扣吊销证照8家、罚款10.6629万元、问责曝光10家。五是认真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有关工作。按照区政府安委会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3次安全生产巡查有关事务工作,对巡查组发现的隐患,建立了隐患清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六是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检查工作。特别是“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迎接2次迎接了省政府安委会开展的督查、检查工作,3次迎接市政府安委会开展的过程考核工作,10月份,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给予充分肯定。
2、加强安全综合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在抓好直管行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局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行动及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治理等工作。大力推动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目前,在省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上,我区企业注册审核位列第二,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的次数位于全市前列。
3、抓好法制监督工作。一是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七五”普法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本职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先后2次为全区安监所所长进行安全生产法及安监业务学习培训,先后3次到乡镇为基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培训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按照区权责办的要求,对区安监局146项行政权力全部编制了运行细则,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4、切实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今年以来,由我局牵头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先后对“5.12”、“6.17”、“6.28”、“7.28”、“9.1”等5起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了事故调查,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依法追究责任,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与此同时,区安监局在人少事多,责任重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扎扎实实地做好扶贫帮扶、文明创建等工作,提前完成征地拆迁包保任务,积极主动配合做好退城进园等区委区政府交给的中心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二是少数单位对安全发展认识不足,重发展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区安监局人员太少,力量太弱,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新形势要求。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并出台我区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处罚力度。在2018年抓好乡镇街安监队伍建设,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把2018年作为我区安全监管执法处罚“提升年”,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处罚,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工作措施,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六项机制”建设。按照省、市六项机制工作要求,2018年将把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有序组织推进。不仅要在安监部门直管的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六项机制”建设,还要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开,确保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以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注重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执法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区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开展乡镇安监所标准化建设,确保机构、编制、经费、装备“四落实”,建立村(社区)安监员队伍。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运用好企业信息化平台,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档案,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