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县环保局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基本战略,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执法监管、水气土污染防治等各方面工作,在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中央环保督察和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中,很好地发挥了牵总作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遵照县委要求,现就一年工作作简要总结并报告对来年工作的基本谋划思考。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有力巩固并提升了我县“生态立县”战略的社会基础
2018年是我县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攻坚年。县环保局在创建攻坚的关键阶段,思路清晰,工作扎实,善于运用并很好地发挥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平台牵头抓总的作用,有效统筹调度创建工作。《**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县划定生态红线工作方案》按时序要求通过县政府批准,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面对创建考核报验时间短、台账任务重等困难和压力,县环保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以赴,高效调度核心责任部门,围绕关键指标,攻坚克难,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收获了一个生态创建的金色秋季,成为全国首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之一。县环保局因在生态创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受到县委、县政府专门通报表彰。荣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金字招牌,是我县社会经济事业发展进程中的历史性大事,不仅有力巩固并提升了生态立县和产业转型的社会基础,也将为我县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利好的政策空间。
(二)强力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责任,积极响应社会关切,严格环境执法,切实解决大生态环保领域的环境问题
2018年4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入驻我省开展了历时4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县环保局作为承担督察迎检的核心部门和牵头组织者,谋划在前,勇于担责,主动作为,强力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责任;与此同时,县环保局积极响应社会关切,严格环境执法,切实解决了一批大生态环保领域的环境问题。
今年3月,通过县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提早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认真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的通知》、《县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及整治“纳污坑塘”、“散乱污”企业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督察迎检机制和制度保障,确保了迎检工作高效有序,治而不乱。
中央驻皖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举报受理问题转交件13件,涉事部门均行动迅速,据实调查,处置有力,按时办结。关闭了位于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矿山企业;安江莹石公司投入近4百万元对涉及矿渣堆放的全部选矿区域进行了全面硬化,从根本上解决了雨污不分导致下游群众重复信访等老大难问题;对违法占地的国华塑料厂等散乱污企业实施了拆除,恢复了土地原状;结合禁养区关闭工作,拆除了群众投诉的临溪镇夹坎村和扬溪镇际坑口村的养殖场所;随着甜甜菜馆歇业搬迁,五一八图门烧烤等涉及近百人群访的餐饮油烟投诉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群众满意,同时也为我县同类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对12个共性问题的整改,县环保局切实履行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制定了详细的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强力推进整改,目前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进度位全市前列。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投诉件数量为全市最少,且基本为个案反映,没有结构性、全局性问题的投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县整体生态环境良好,环保领域基本没有重大隐患和因产业结构所致的复杂矛盾,同时也反映出我县近两年来各项环保专项治理所取得的重大成效。我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自我加压,将工作延伸拓展至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的督查检查。10月底,牵头组织了清凉峰自然保护区上级督查迎检工作,并积极配合保护区管理站开展相关整改工作。通过督查检查,查处了一批保护区内小水电等违法建设项目,域内的3个小水电站均已关停清退,并开放水资源生态通道。其余涉及旅游设施等问题也正在逐步解决中。
一年来,县环保局始终严格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企业守法意识明显提升,不愿冒险违法和自觉守法正成为多数企业的常识常态。县环境监察大队专项组织开展了化工、造纸、不锈钢等重点行业“双随机”检查、“散乱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通过信访受理梳理发现环境问题。截止当前,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0余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0起,其中4起案件已移送公安,罚款180余万元;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53件,办结率100%。
一年来,县环保局高效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成了157个违规项目的清理整改,工作进度位全市前列。
(三)全方位推进绿色发展行动,让绿水青山成为民生福祉和永续发展的金山银山
一年来,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县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相关安排,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大生态环保格局下的环境建设与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可圈可点。
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大力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坚持“两个不招五个一律”,同时强化生态红线管控,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等红线区域布局建设项目。对有高污染风险、不符合绿色发展方向的项目在审查阶段即予否决。
全面加强污染防控,全方位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一是通过蓝天行动、夏秋秸秆禁烧、冬季超常规大气污防管控等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年度市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截止当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1.6%,PM10和PM2.5的平均浓度约在60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上下,预期能达到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结合扬尘整治、锅炉淘汰改造等专项整治,县环保局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徽山南苑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县中医院餐饮油烟治理、徽州浴都燃煤生活锅炉淘汰 等37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创新秸秆禁烧工作模式,坐实“网格化”禁烧体系,公安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夏秋禁烧未被环保部卫星和省巡查发现火点,取得良好成效。二是研究制定了《2018年**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并有效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油站(点)防渗改造等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完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调查和评估工作,2个饮用水源考核断面和3个河流考核断面监测结果满足控制要求。三是组织编制了《**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启动了相关工作。
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建设投入,全面巩固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本年度共安排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6535万元,实施生态项目17个。资金重点倾向于解决不锈钢行业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等领域。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全面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特色小镇建设和区域旅游增添靓丽的风采。
牵头组织采砂制砂等专项整治行动已初见成效。目前已圆满完成全县砂石生产场点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和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有效联动,非法采砂制砂、盗取砂石资源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砂石整治即将转入现场清退的攻坚阶段。此外,县环保局还参与了全县非煤矿山和小水电整治等专项行动,对相关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并主动配合部门开展工作。
(四)抓党建带队伍促提升,自身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县环保局始终注重结合业务抓党建带队伍,全面提升队伍工作水平。党建工作生动活泼,环境宣传教育有声有色,环境监测、环保队伍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突出“十九大”报告特别是生态环保篇章的学习,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业务,抓在日常,抓在经常,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结合环境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站、短信、报纸、APP新媒体等平台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技术标准、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动态予以全过程公开。同时以企业和党政部门为重点,兼顾社区、农村、学校及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宣讲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六·五”环境日期间,精心组织了“徽州之源·生态**”摄影大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自身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始终注重对干部队伍的政治和综合素质要求,通过落实“干部积分制考核”制度、设立岗位标兵、领导班子传帮带等措施,全面提升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一批年轻新兵正逐步成为行业能手,今年公开招考5名技术干部,其中1名为研究生高学历人才引进,充实了环保队伍。单位赶帮超工作氛围浓郁,廉洁勤政、钻研业务、积极奉献成为单位的主旋律。9月中旬,县环保局搬迁至原检察院办公大楼,并对实验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办公环境有了质的改善,办公条件日趋完善。
总结近两年来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深感部门成就事业要始终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谋篇布局是办成事业的前提;单位领导集体特别是一把手思想高度重视并善于谋划是办成事业的关键;紧紧团结单位职工,凝聚力量真抓实干是办成事业的根本;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向部门和乡镇传导工作压力,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是办成事业的重要保障。
二、2018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和提升性工作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并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二)工作谋划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安吉县生态文明建设为样板,坚持绿色发展,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并提升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出台《**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加大对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对示范县规划中的53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督查督办,明确项目完成时限,争取项目完成率达80%以上。积极推进新安流域生态补偿等环保专项资金生态项目建设,健全项目调度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规范生态资金使用,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期限和奖惩措施,确保生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申报、创建工作,争取做到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全覆盖。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环保统筹、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管理体系,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
二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环境监管一体化管理平台,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继续开展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环保“费改税”过渡工作;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确保“12369”投诉热线全天候畅通,及时处置环境投诉,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是深入开展污染综合防治。深入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主要水体水质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并趋好向优,空气环境质量常年保持优良;继续开展蓝天行动,扎实推进工业废气治理、VOC整治、扬尘整治、餐饮油烟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大气污染防治奖补资金为杠杆,认真谋划并实施好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强化调度督查,协调各部门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城区内河、主要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辐射等专项检查,确保环境安全。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高效优质服务。
四是积极做好环保垂改等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人员调动等事项的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确保垂改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