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各级组织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矫正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区司法局共接收矫正人员143人,解除矫正144人,目前在矫人员201人,其中缓刑185人,管制8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
1、投资建成区社区矫正中心。新社区矫正中心由原**山区、狮子山区经区划调整后合并重新选址建成,位于铜都大道中段,于2018年6月20日正式启用,面积达300平方米,各项功能室一应俱全,配套设施建立到位,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集中进行,有效保证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2、增强社区矫正队伍力量。区司法局副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确定5名人员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各司法所确定1名正式人员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并配齐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年初招聘了13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
3、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保障。依据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要,认真测算所需经费,按照一定的标准,合理安排社区矫正工作年度经费预算,并保证矫正经费使用、管理规范、专款专用。制定了《**区社区矫正工作走访补贴办法》,发放走访补贴22000元,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配备了11部执法记录仪。
4、加强衔接和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矫正人员的入矫手续,落实入矫人员的宣告仪式,对新入矫人员进行了宣告。通过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对4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手机定位,对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电子腕带定位,实行动态监管。区司法局共出具108份社区影响评估报告,其中人民法院委托95份,人民检察院委托2份,监狱委托11份,为司法机关的量刑和裁定提供了客观公正的参考。
5、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服务活动。3月12日,区司法局组织部分矫正人员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0月23日,组织部分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通过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教育感化、劳动惩戒和塑造功能,从思想、行为上重塑社区矫正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为他们树立了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成为了社区矫正人员塑造心灵、感化教育、融入社会的桥梁和纽带。
6、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制教育。6月30日,区司法局组织辖区40名社区矫正人员在区矫正中心会议室参加法制讲课,邀请到市众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矫正人员讲课。9月18日,区司法局在矫正中心会议室召开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会议,会议邀请到**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为矫正人员讲授法制课。以法制教育促进矫正人员思想的良好改造。
7、加大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力度。对12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警告处理;对1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人员提请撤销假释;对1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因其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法院裁定收监,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其送至市看守所执行收监。通过对违规社区矫正人员的警告、撤缓收监等系列措施,严肃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强化了社区矫正执行措施,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执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8、做好特殊时期矫正人员安全稳定工作。“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对在矫人员特别是严格管理等级的人员加强走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行为动态,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矫正人员外出、居住地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期间,休息日安排专人值班,按照上级要求,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9、完善点验检查工作制度。区司法局采取日期不确定、事先不通知的方法,在矫正中心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现场点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相应处理。区司法局不定期对区矫正中心及各司法所进行工作检查,重点检查矫正卷宗以及电子定位使用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司法所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2018年区司法局开展5次点验,共计200余人。
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90人,期满解除帮教65人,目前在册刑释解教人员227人。
1、做好衔接和安置工作。始终把衔接安置作为基地帮教工作运行的首要环节,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 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稳定刑释人员的思想情绪,有效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良性循环。
2、加强安置帮教基地规范运作。把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列为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市新石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区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不断落实各项措施,区安帮办不断加大对安置帮基地的扶持力度。
3、做好衔接和信息处理工作。区安帮办接收到监狱、看守所寄回的刑释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收监罪犯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018年共核查罪犯人员信息92件。
4、加大远程帮教活动力度。区司法局对辖区内在省内监狱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联系服刑人员家属,梳理出符合帮教探视条件的服刑人员作为备选对象。组织了116名监狱服刑人与家属通过远程探视系统进行了通话,既有效降低了探视成本,又实现了服刑人员与其亲属的感情交流,以实现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尽早回归社会。
5、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6月30日,区司法局邀请到了**市“黄丝带志愿团”成员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会议室举办了“黄丝带”帮教培训班。近40名帮教对象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区司法局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对特殊人群进行关怀、帮扶和教育,促进他们早日融入社会。
6、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接举措。11月2日,区司法局会同区公安分局,联系服刑人员家属,前往江苏宜兴监狱,将刑释人员张某接回原籍**接受安置帮教。区司法局与张某签订帮教协议书,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同时落实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制定了一套符合张某顺利回归社会的帮教措施。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接举措,有效地降低了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安排
1、加强矫正中心规范运作。遵循明确定位、整合功能、合理利用、务求实效的原则,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社区矫正中心的作用。
2、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与管理,定期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测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3、加强服刑矫正人员监管。落实入矫人员宣告制度,严格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组织矫正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和警示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8小时。
4、加强矫正工作的检查。强化监督职能,区社区矫正办总体部署,统一实施,加大对矫正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把具体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5、依托市场需求实现安置就业社会化。支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加强技能培训,为其提供政策扶持,营造有利的就业环境。积极牵头更多的企业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不断加强帮扶力度。
6、进一步提升帮教质量,促进安置帮教工作。针对不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重新犯罪的风险程度分类,分别确定帮教管理的力度与强度;根据违法犯罪的原因、心理状况、存在问题分类,分别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措施。
7、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排查帮扶。充分利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组织人员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关怀。
8、积极开展赴监狱延伸帮教活动。加强与监狱的紧密联系,把帮教工作前移至监狱,积极开展延伸帮教活动。为做好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衔接和帮教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