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市政府与我区签定的《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按照环保职责分工,各部门通力协作,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我区是工矿型老城区,受产业结构影响,我区大气污染始终处于全市后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后印发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区大气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包保及督查巡查应急方案》、《**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集中整治**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的通告》等文件。特别是下半年以来,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指挥,各位分管领导分工协调推进,各部门、各乡镇通力协作,使全区的大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到10月底,全区PM10浓度由上半年129微克/立方米,降到 微克/立方米,下降 %; PM2.5浓度由77微克/每立方米,降到 微克/立方米,下降 %。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具体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料堆场整治取得较好成绩
1、强力推进堆场整治。2018年我局对物料堆场和矸石破碎加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对非法的矸石破碎加工点全部进行了拆除取缔。配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物料堆场开展集中整治,较小体量的限期清理;较大体量的全区约有160余家,全部进行覆盖、围挡。取缔和业主自行拆除露天加工除设备40余台套。对部分不按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的非法加工和堆场,先后组织公安、执法、环保、所在乡镇、街道采取集中联合执法整治行动6次,清理各种违法堆场物料上千万吨,摧毁加工设备51台套,大大地降低了扬尘污染。
2、开展沉陷区堆场污染生态修复。为防止堆场整治死灰复燃,和治理堆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我局积极争取上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治理资金450万元,用于望峰岗镇应台孜已整治堆场生态修复和土壤污染治理。目前,已完成一、二期项目建设,通过覆土复绿,植树造林面积220余亩,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采取大气污染防治超常规措施
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文件精神,自10月1日起到12月31日,在全市采取大气治理超常规措施。文件划定了我区的重点区域**在重点区域内实施工业企业限产、停产;道路扬尘控制等措施。按照我区整治方案,对**等9家工业企业实施了停产、限产,涉土施工均停止施工,露天散状物料堆场及加工全面取缔,没有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食堂停业整改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推动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严格落实《蓝天行动计划》
区委、区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集中整治**湖周边环境重点问题的通告》等文件方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进行督查,4名县级领导分工负责,区行政执法、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分局、乡镇、街道等10余个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设立了2个检查站,对过往超载、抛洒滴漏等车辆进行治理;对3家非法停车场、多家汽修店进行了关闭取缔;对4个乡镇、街道60余个堆场进行了清理整治和成果巩固。
通过整治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增加道路洒水降尘、增加保洁次数等措施,大气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取得实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制订了《**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包保及督查巡查应急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督查、巡查,各县级领导和部门驻乡镇包保的工作制度。各乡镇同时成立相关组织,重点时段开展24小时巡查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全区实行禁烧保证金制度,有效的提升了参与禁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能动性。在禁烧工作中,通过宣传教育、巡查值守等措施得力,截至目前,全区巡查和视频监控中除发现零星小火点,未被国家卫星监测和省、市级督查到一个火点。通过秸秆全量粉碎还田、高温堆肥等综合利用方法,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挥发性有机物与清洁生产工作
2018年我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为**宏昌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3月份将刷漆工艺委托外部加工,目前该企业已无挥发性有机物产生,整治任务已完成。
(六)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项目审核工作
我区2个清洁生产项目,其中**市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已经通过;盛元特种水泥清洁生产资料已经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即将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七)燃煤锅炉淘汰与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2018年我区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共5台。共拆除燃煤锅炉5台,其中生活类燃煤锅炉2台,工业锅炉3台。目前,5台锅炉已按要求完成整治。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环保监管职责,联合城管部门,对我区餐饮油烟污染进行检查和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和已安装不能正常使用的餐饮单位责令其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设备。
(八)完成了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迁建工作
我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于监测数据进行多次比对,于5月份顺利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迁建工作。目前,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站点已由区政府办公楼迁建至**市第四人民医院,监测数据已正常上传。迁建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将有力推动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水污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
为了保障农村生态式生活污水处理站运作,我局制定了《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方案》,用于规范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维工作;同时,我局将督促各乡镇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确保各污水处理站正常有效运行,达到预期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
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平山头水厂设置了警示标志和界标,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置了隔栏。区政府在全区在用的4口深井和孙庙乡自来水厂设置了警示标志和界标,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和法律禁止事项。今年5月,我局在巡查时发现平山头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一艘船只停泊,立即联系海事部门对其进行了劝离。6月1日,我局对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去函给相关乡镇,要求各乡镇认真进行整改,有效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8年我区共有5个行政村列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单,5个村的整治方案已报送至市环保局备案。目前,3个村已完成整治,2个村的整治工作进行中。年前底,可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四)围网养殖和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取缔工作
**湖水面围网养殖治理自8月9日起,由沿湖乡镇督促经营户同步做好捕捞作业及围网围栏养殖设施拆除工作。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周一调度,各乡镇一天一报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应拆除拦网99350米,毛竹56120根,已经拆除围网89420米,拔除毛竹50500根,完成进度达到90%。
禁养区畜禽养殖搬迁取缔上报市里21家,已全部完成搬迁取缔。我区禁养区实际摸排大小养殖单位约106家,目前已完成75家畜禽养殖的单位的搬迁取缔工作。
(五)重点治污项目推进行动
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推进治污项目建设,包括4#、5#污水泵站建设、十涧湖西路扬尘治理、智造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邱黄郢排洪沟环境整治、应台孜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农村垃圾及污水沟渠整治等。
三、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
(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企业
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采取日常巡查、暗访、随机抽查和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相结合,2018年1-10月份以来共检查企业90余家次,核查市长热线、12369环保热线及省、市暗访反馈的环境问题线索40余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企业(项目)43起,其中对生产设备实施查封扣押26起;行政处罚17起,罚款34.3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3件。通过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严格环境执法和处罚,有力的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我区人民群众的环保权益。
(二)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按市环委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精神和区政府会议要求,组织人员对各自辖区内进行了细致的摸排。通过摸排,在全区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16家,将在2018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等手续不全,使用淘汰设备,属于临时建筑、非法建筑,无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严格取缔关闭,对不涉及取缔关闭情形且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治理改造,并在年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上级环保督察及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于今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对我省开展督察,我局按区委、区政府安排负责全区的综合协调工作,较好完成了督察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1、投诉信访件办理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共交办**市各类投诉231件,其中交办我区的共15件,占全市交办件的6.5%,经调查属实13件;按照属地划分,涉及望峰岗镇5件,唐山镇5件,**街道4件,李郢孜镇3件,智造园区1件,孙庙乡1件,包含大气、扬尘、水、油烟、垃圾等污染问题。截至9月29日,15件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办结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办理期间责令停业整顿企业6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罚款14万元,约谈了6家企业的7名负责人。
2、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按照《**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文件要求,我局共梳理出涉及我区的问题16大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成69项具体任务,区委已召开专题会议将各项任务布置到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具体整改问题、整改任务、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现各项整改任务正稳步推进中,如禁养区搬迁任务,我区21家已全部完成;**湖围网养鱼拆除,10月底已全部完成;PM10指标偏高问题,陆续开展了“**湖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超常规措施”、“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一系列行动,PM10日均浓度大幅下降。
五、其它环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做好环保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工作,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岗位实训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输送干部职工参加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组织的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在局内通过制定学习计划、自学和集中讨论等方式引导大家自觉投身到学习教育中来,营造学习教育良好氛围,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根据省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8〕71号)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参加了业务培训,核对了下发的点位信息和重点污染企业或企业聚集区名单,及时确认上报了核实工作结果。
(三)严格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积极督促、指导我区新、扩、改建设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明录》对项目单位进行指导,除环评登记表需要自行到网上进行备案以外,报告书、报告表需到市环保局进行办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不定期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四)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工作
利用日常对企业检查之机,向区内各企业负责人宣传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减排日常生活知识。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机会,组织各乡镇、街道、企业通过设立宣传站、制作宣传展牌、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环保。通过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日常环保小知识的宣传,让大家共同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全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参与的意识,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认真抓好局内党建工作
我局党支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专题教育活动。对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学习。扎实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使我局党建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党员会议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提高了我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018年环保重点工作谋划
1、强化目标管理。全面完成2018年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各项任务。提请区政府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不定期对环保工作进展进行调度,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2、加强中央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全面完成我区的整改任务。及时办结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涉及我区的环境问题。对已经整治完成的问题,随时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反弹,保证整治成效。对未完成整治和新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整治到位。
3、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对全区大气、水、土壤等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推动问题整改。
4、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包保、督查、巡查制度,严防死守,立争实现全时段禁烧和“零火点”工作目标。多渠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扩宽综合利用方法、方式,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
5、强化环保执法。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企业。根据新环保法规定,运用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等严厉措施,遏制环境违法势头。
6、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做好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查处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的备案、验收、监管工作;做好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工作(深陷区土地生态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革命等);按市环保局相关要求,做好我区“费改税”工作。
7、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日常环境监察、“六.五”世界环境日布置展板、散发传单等形式,让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了全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
8、加强环保局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全体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九大会议精神,将全局人员的思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