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上半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生态立县、环境优先、工业强县、循环发展”的方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环保宣传教育为推手,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抓紧抓好各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确保了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的稳步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坚持环境、社会、经济效益三兼顾的原则,强化管理措施,完善管理手段,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帮助企业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做到优化选址、合理布局。坚决杜绝审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作用,切实地做到“把关不设卡,服务不添乱”,在项目勘察、选址阶段就提早介入,积极从源头把住项目准入关。对会泽县大海靖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个项目进行了审批。同时加强项目建设期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管理,把新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为我县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严格监管,强化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和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是国家对环境管理的一项制度。通过对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实行对环境污染更科学的监督管理。今年共完成对42家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并不断完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将全县所有排污企业纳入《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平台的管理,使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和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更加有机地结合。共对13家企业收取排污费72.79万元,其中废气排污费56.44万元,废水排污费16.05万元,固废排污费0.3余万元,通过对排污企业排污费的征收,促进了排污企业排污治理的积极性,加大了对排污企业的管理力度。同时,强化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年检程序,对两家国控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后上报省环保厅进行年检。
(三)加强环境安全监管,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县政府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确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以污染源普查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为基础进行专项治理,并将者海工业片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限期整改列为工作重点。共检查企业108厂(次),出动人员352人(次),检查企业共涉及铅锌矿采选及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和化工企业44家。对者海工业片区已关停的15家铅锌冶炼企业严格进行后督查,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督促会泽县佳鑫锌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8日连同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厂一并关停,同时对其余17家铅锌冶炼企业采取了停产治理、限期整改措施,要求于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2、开展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对国控企业、重点污染源、污染源限期治理企业及“三同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对国控企业和减排项目的监管,对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分公司和会泽滇北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每月一次现场监察,检查其污染治理设施尤其是脱硫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监察记录按季上报市监察支队;二是制定了《20xx年会泽县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将42家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其余未列入现场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根据情况进行抽查。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按月按季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484人(次),检查企业144厂(次),对8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三是按时完成“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会泽县20xx年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计划》,共出动人员44人(次),对9月以来国家和省级审批环评文件但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的12个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3、开展采选企业尾矿库环境安全排查
对县域内的8家采选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尾矿库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要求企业积极做好防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会泽县铜矿采选厂和会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下达了停产通知和限期整改通知。针对会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不执行整改要求一事,我局已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会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报告》(会环报[20xx]10号),请求县政府责令企业停产治理。
4、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监督
为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