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孟河镇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因此我所紧紧贯彻镇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基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一方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为实现建设“和谐孟河”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开展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载体和运行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琐,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在司法行政中具有重要地位。半年中我所重点抓了六项工作:
㈠大力开展形形式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认真开展关于《劳动法》的法律法规的讲座,所长亲自带头到孟河中学给学生们上青少年应当学会依法自我保护课,并且邀请小河派出所副所长到小河中学给学生们上禁毒课,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富民广场电子屏幕进行滚动式的法制宣传,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利用柜窗、横幅、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坚持“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方针,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长期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
㈡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运作调解程序
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的矛盾特别是基层涉法的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众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政法综治中心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加大对村调解主任的考核力度,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通过对个别村调委会组织的调整,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村(居)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纠纷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告知双方依法办事,耐心平息心态,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调解成功的调解协议件件都已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半年来成功调解非正常死亡6起,制作调解协议书35份(不包括村级纠纷调解数)。
㈢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类矛盾
我所坚持每月及在重大活动或者敏感时期排查热点难点问题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化解。到目前为止已出了4期政法综治简讯,得到了党政领导的赞同。一是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在平时的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或事件苗头专门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二是认真开展防激化工作,在对不安定因素排查中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对易激化的纠纷和苗头及时处理控制,加强与派出所协调,对新发生的防激化纠纷及疑难,遗留纠纷进行会诊,协同处理。三是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处理重大群众性事件,同时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废品收购站的清理工作及违章强拆工作。
㈣加强帮教组织建设,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半年来,我们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书;二是确保每一位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三是定了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及社会的温暖,鼓励他们建立对新生活的信心;四是加强对刑释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在心理上和过去的行为告别,促使其转化。上半年,我镇5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脱管人员,也无重新犯罪迹象。为我镇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㈤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我所将有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工作,同时我所将把《法律与生活》杂志赠送给有关的社区矫正对象,以便他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而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矫正工作交流与学习,以吸取别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好的做法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