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改进代表工作,抓好自身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及时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主要任务,坚持对涉及全市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普遍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履行决定重大事项职责。在人事任免工作中,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供职承诺,并在媒体公示承诺书,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任免“一府两院”、有关工作部门人员5人次。
二、围绕科学发展和民生,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审议工作报告、听取汇报、视察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半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定了新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描绘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常委会对禁毒、乌骨鸡产业、生态市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并召开常委会会议2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乌骨鸡产业发展、执行国家级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议等工作报告3个。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关于禁毒工作的审议意见,并跟踪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整改落实。部门预算草案首次提交人代会审议。主任会议继续关注低收入居民住房、土地开发中税费收取等问题,召开主任会议10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房分配、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项目建设等工作汇报。通过形成交办意见,并跟踪督办,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执法检查和参与立法活动,努力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
常委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以维护法律权威,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半年来,常委会积极关民办教育、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热点,组织开展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劳动合同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纠正了一些执法中的违法现象,促进了相关热点问题的改进。组织开展以“聚焦水环境,让家园更美好”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市政府加强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和水环境保护。同时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的立法活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参与了《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修正案》等法规草案的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建议意见。
四、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最基础的角度出发,常委会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围绕“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优化代表履职环境“八件实事”完成情况、庙沱度假城启动、文华大道建设、中心集镇1条新区大街启动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2次专题视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了城市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的落实。为进一步保障人大代表开展好履职活动,常委会提高了代表活动补助标准。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并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
二是狠抓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依照着力解决民意所向、民生所急的问题的原则,召开代表建议专门交办会,将市五届五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6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并选择关于修建便道解决竹原料运输问题等5件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督办件,交“一府两院”办理,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复、公示。
三是保障代表知情权,拓宽代表监督渠道。常委会通过向代表寄送《赤水人大》、《赤水市人大常委会会刊》、《人大论坛》,“一府两院”向代表寄送《一月政务》、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法院工作简报》、《检察要况》等,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市有关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信息以及常委会工作情况,保障代表及时掌握各级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同时,半年来共邀请8人次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次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组织50余名市人大代表对57个市直机关单位进行书面测评,较好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宽了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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