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动物卫生监督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全系统常抓不懈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和饲料及添加剂监管工作,同时多次开展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查、开展“元旦?春节”动物源性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活动,“3?15”农资打假、“瘦肉精”专项整治、动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强化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巡查和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统一执法等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及冷库进行检查。上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款700元。
⑴加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实行生猪屠宰厂“瘦肉精”自检制度,上半年共抽检生猪365头,无瘦肉精事件发生。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三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实施月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
⑵我局开展定期重点检查生鲜乳收购站、乳制品生产企业。查看生鲜乳收购站相关资质(是否具备《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等)、榨乳情况、卫生条件、化验室能力、制度建设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与存在收散户奶情况、是否有指定的生鲜乳收购企业提供奶源、运输生鲜乳车辆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定期抽样检测与完成升级检测任务相结合来控制三聚氰胺等违禁品,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
5.政务、法规宣传工作
上半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先后开展了“3?15”普法宣传活动,“瘦肉精”宣传活动、“5?15”政务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周等集中宣传普法活动。结合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在区镇政府、村委会、屠宰场、养殖户、主要交通路口等显要位置张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并悬挂标语,累计向养殖户、居民、经营户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制造正确舆论导向,讲解重大动物疫病可防、可控,倡导百姓放心购买经检疫合格的猪肉及其产品,消除了百姓的恐慌心理,引导了科学消费。
四、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强化各项强制免疫工作,兼顾鸡新城疫及猪瘟等免疫。继续做好实验室规定动物疫病监测情况,确保全区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流行。
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严格按照检疫程序做好生猪和禽类的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做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减少疫病传播途径,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3.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工作
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重点打击“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规化学物质的添加和使用,让全区百姓喝上放心奶。
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