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金融工作两大职能,锐意改革,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整合完善管理体制架构。上半年全面完成“两办”(资产办、金融办)的整合工作工作,精简人员,原“两办”临聘人员全部分流或解聘,重新组建一支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的资产管理工作队伍。在整合过程中,确保了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大局的稳定。
2.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利用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为我市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整体产权转让打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确保了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xx年上半年,市产权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120号)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文件精神,利用广州产权交易所平台,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公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实现国有和集体资产做了大量的工作。上半年,产权中心还协助我办整合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的遣散安置工作。并继续配合江门市产权中心办理小汽车号牌号码竞拍手续,进一步推进市行事资产物业的公开招租工作,为我市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化解国有集体资产损失风险。为了确保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我办积极与有关债权方和法院沟通,积极做好被查封有效资产的回赎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指示由我办负责回赎座落市恩城平石牛止营砖窑3号、4号地块(面积共34.5亩)及其地上建筑物,两地块已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有效化解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同时保证了我市“尖沙咀”重点项目规划、开发建设的完整性。此外,市政府要求我办负责回赎原市经委幼儿园的资产,该资产现值达1000万元以上,我办成功以210万元回赎其涉案债权,有效化解已历时20年的历史债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工作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原市属三大资产经营公司(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商贸资产经营公司、交通能源集团公司)的整合重组工作。市属公有企业完成国有资产收益上缴任务31.74万元。市恒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检测5628辆,实现经营收入503万元;市燕华化工实业公司实现生产产量15851吨,同比下降7.8%;销量16617吨,同比增长6.2%,销售收入3114万元,同比增长6.1%,实现税金198万元。市港务公司港口码头完成货物总吞吐量13.6万吨,实现经营收入151万元。
1.全面完成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的整合重组工作,搭建国有资产运营新架构。已撤销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党委,设立了中国共产党市企业工作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资产公司”)及下属市公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原市属三大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企业全部划归其管理;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已于5月29日已全部移交给公有资产公司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原有人员57人除“离岗退养”和退休人员25人外,余下32人已全部签订了解除合同书和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共1356380元,医保费和养老金一次性缴费共383479.25元;公有资产公司总经理等3名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已于4月底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中层以下员工于5月底通过公开考试的形式招聘,达到了人员精简、队伍优化的目标。这是我市在江门市首次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拔企业领导人选,首次在我市以公开招聘形式选拔国有企业中层以下员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整合重组过程中,保持了大局稳定,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2.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国资监管和运营工作。今年上半年,继续抓好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强化资产运营机构和公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一是继续规范公有资产的处置和租赁承包行为。严格执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恩府办[]125号)的相关规定,规范公有资产处置的办法和程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继续深入抓好对原三大资产经营公司的财务运作状况监督检查,力促资产运营公司和公有企业规范财务和收支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三是做好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生产企业财务状况,提出合理调整生产经营目标、控制成本支出目标,尤其是压缩非生产性费用支出等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
3.扶优扶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今年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国有资源用好用活、做大做强重点企业的策略意图,重点推进“两大龙头”企业改革与发展。一是协调银行机构对恒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信贷支持,购置检测设备,该公司今年同期主营收入增长22%。二是积极推进市燕华化工实业公司易地搬迁和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