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省确定的十大战略新兴产业情况:①生物医药产业:上高县有1户,投资总额10万美元,注册资本1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研发。
②半导体照明产业:宜丰县有2户,投资总额共计265万美元,注册资本190万美元。
③非金属新材料产业:樟树市和丰城市各有1户,投资总额共计2580万美元,注册资本1080万美元。
④新能源和动力电池产业:袁州区和上高县分别有1户,投资总额共计4810万美元,注册资本1932万美元。
⑤绿色食品产业:有3户,分布在万载县、奉新县和袁州区;投资总额共计11155.53万美元,注册资本4543.79万美元。
4.从投资者国别(地区)看
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国别(地区)仍集中在香港、台湾、美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截止20xx年上半年,香港163户,占企业总数41.37%,同比增长4.49%;台湾41户,占总数10.41%,与去年同期持平;美国12户,较去年同期没有变化;英属维尔京群岛16户,占总数4.06%,同比减少1户。澳门8户,同比增长14.29%。
(二)全市外商投资企业退出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累计注、吊销外商投资企业564户。其中注销外商投资企业329户(含分支机构128户),与20xx年上半年比较增加3.13%;吊销外商投资企业235户(含分支机构33户),与去年同期持平。另外有2户外商投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二、我市上半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情况
(一)新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12户,其中法人企业10户,分支机构2户;法人企业中,合资企业4户,独资企业6户。与去年同期相比,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数减少25%。户数出现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年初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理念不断转变,由追究经济增长速度到注重优化质量、结构,由强调又快又好过渡到关注又好又快,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政策发生了变化,优惠、扶持政策明显减少,再加上人民币持续升值、美元贬值,与周边国家、省市的招商引资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外国客商在我市投资的热情大幅度下降。
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13709.37万美元,注册资本7370.16万美元,其中外方6590.1万美元。实收资本1920.94万美元,其中外方1920.94万美元。和去年同期相比,投资总额增长33.93%,注册资本减少3.44%。
对比近三年新登记外资企业投资规模比较发现,经过20xx年上半年低谷,20xx年开始回暖。
(二)各县(市、区)新开业情况
(三)行业分布
20xx年新登记的12户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企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分别是6户和2户。分支机构主要为金融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各1户。类型均以台港澳自然人独资、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为主。
三、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 注册资本不到位依然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20xx年上半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180567.33万美元,出资率64.3%,明显偏低。注册资本是检验企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重要指标。注册资本不到位或到位不足,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开工投产或投产后是否有能力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如果企业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到位,从政府的角度来认识,招商引资引来的是“空壳”或“瘪壳”企业;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是“空中楼阁”、虚假繁荣。
(二)企业发展资金不足。一些发展势头好、市场前景广的企业,在扩大规模和扩大再生产方面需要及时注入资金,而融资难目前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当前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银行借贷,但由于缺乏担保、银行贷款手续繁琐等原因,致使外商投资企业银行借贷困难重重,企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
(三)企业发展受场地制约。由于受国家紧缩土地政策因素的影响,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在土地使用审批上遇到较大困难,不能扩建生产车间、扩大企业规模,企业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四、促进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建议
结合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
高效能,更好地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 鼓励外商充分利用外商投资政策,以多元化投资方式发展
外商投资企业:1、利润转增投资。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其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转增投资,扩大企业规模;2、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以公积金、应付股利、外方已登记外债本金和当期利息转增投资;3、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在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再投资;4、外资并购。鼓励外资参与内资企业的股权、资产并购。特别是在目前以国内自然人名义还无法直接作为股东与外国投资者合营兴办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的政策,在不危害经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外商或内资私营企业选择双向互动,以外资并购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
(二)不断完善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配套服务功能。建议市政府研究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基金”,对重点项目和先进技术型、产品出口型项目等给予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强在能源供应方面的配套建设和保障,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资源,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共同发展。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是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的直接、有效形式。要挖掘整合土地存量,统一调整规划,统一使用,实现资源共享,能与外商合作的,尽量与外商合作,最大程度地发挥现有土地存量的作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