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上半年人口与计生工作总结
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计生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状,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现将当前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10月至20xx年3月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1、基本情况:全乡总人口17214人,已婚育龄妇女3069人,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7.82%。
2、出生情况:10月至20xx年3月全乡共出生100人,其中男50人,女50人,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0,政策内出生9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5%,比责任指标值高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0.15个百分点。全乡一孩出生60人(29男31女),比去年同期少11人,政策内出生60人,一孩符合政策生育率为100%;全乡二孩出生39人(21男18女),比去年同期多15人,政策内出生34人,二孩计生率为87.18%;全乡共出生多孩1人,比去年同期少1人,其中计划内出生1人,政策外多孩率为0%。全乡上半年有3个村还没有政策外生育,与去年同期持平。
3、避孕节育情况:全乡上半年共采取避孕节育措施176例,其中女扎40例,放环119例,取环2例,终止妊娠15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女扎增多26例,放环增加8例,取环多1例,终止妊娠多11例;期内落实长效避孕措施70例,已落实长效避孕措施61例,农村人口当年长效避孕率为87.14%,高出责任指标0.14个百分点。
4、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全乡应征收历年社会抚养费10万元,已征收7.5万元,历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75%;全乡应征收当年社会抚养费15.23万元,已征收3.05万元,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为20.03%。
5、当年独生子女领证情况:期末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为69人,上半年全乡共有8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率为1.43%,比去年同期高0.2个百分点。
6、生育证发放情况:共发放一孩《服务手册》17本,《二孩生育证》7本,《二孩生育证》审签33本,换证59本,本年度持有效《二孩生育证》共129本。
7、孕情跟踪情况:截至目前,全乡共掌握现孕对象30人,均为政策内怀孕,现已全部录入出生人口监测系统。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责任措施。
我乡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准确把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对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好、抓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抓计生促发展”的观念。把计生工作摆在乡党委、政府工作的首位,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召开研究计生工作的专题会议,部署好年计划生育工作和研究解决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二是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狠抓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状,将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从而提高了计生干部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凡是计生工作要用的经费、人员、车辆都给予充分保障,并确保了年初预算资金足额到位。为村、公爱村村部办公楼装修、诚信计生工作和幸福家园规范化建设及相关制度上墙拨付2万元经费。
(二)强化诚信计生利益导向,促进新型婚育观念形成。
我乡紧紧围绕创先争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宣教活动,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一是实施“诚信计生”战略。截至目前为止,我乡那乙、、东烈、大洛、公爱、祥兰6个村已实现诚信计生工作,今年是诚信计生工作巩固成果和推进深化的一年,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努力使我乡诚信计生工作“上档进位”。通过拉挂横幅、宣传专栏、发放知识手册以及面对面等多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诚信计生的优惠政策,使广大育龄群众对诚信计生的知晓率达85%以上。据悉,我乡共成立92个诚信计生小组,应参与诚信计生育龄妇女1164人,已参加1112人,参与率达95.53%。按照要求,由7名至20名已婚育龄妇女自觉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每位组员都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签订率达100%。由本小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小组长,小组长则负责组织好本组成员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形成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服务阵地”战略,努力打造计生优质服务新阵地——村级健康服务室,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不孕不育和常见妇科病防治方面的咨询等服务。三是实施“心连心”战略,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