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第2页
三、价格服务一丝不苟,民生物价进一步凸显(一)平价商店稳步推进,社会反映普遍良好。今年我市平价店建设和管理以控制建设数量、提高运行质量、增强服务效果为指导方针,努力实现城区布局科学合理、抑制调节效果显著、城区居民普遍受益的目标。主城区将实现3万左右常驻人口建1个平价店的建设目标,实行严格的价格公示制度,接受居民消费监督;将建立现代化的价格信息网络平台,严格科学价格监测;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了平价店监测、管理、考核、奖励、退出机制,对经考核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平价店资质,真正将淮安平价店建设成为“廉价店”、“放心店”、“长寿店”、“品牌店”。目前,全市共建成平价商店137家,其中,平价直销店102家,超市平价直销区33家,平价集贸市场2家。全部通过省考核验收,数量全省第一,质量全省最高。
(二)价格认定稳步推进,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工作地位稳固。为保证刑事案件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工作效率,制订了详尽的工作规范,缩短了规定的案件办结时间。针对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工作,本着不与民营中介机构争饭碗的原则,突出强调社会效益。二是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深入基层。今年以来,结合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情况,改被动服务为主动介入,推动价格矛盾争议调处工作进社区、进商场,不仅把价格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而且也扩大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稳步开展。加强和纪委监察机关的互动,及时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要求。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请求,严格按照双方约定,遵循保密原则,及时高效的办理完结,为纪检部门办案提供及时科学的价格依据。
(三)发挥农本调查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专项调查、直报调查、预测调查”等多项工作,为政府制定支农、惠农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统筹安排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确保在时间和工作质量上按时完成各阶段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为各级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我市农产品成本情况提供有效保障。积极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先后对市区居民住宅二次加压供水建设工程定价成本调查和市公交公司IC卡定价成本、市区居民小区燃气配套工程建设费、维护费定价成本等开展成本监审,为合理制定价费标准提供成本依据。
(四)加强价格监测,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新的价格监测制度。今年是全省新版价格监测制度的推广实施年,我们根据监测工作流程标准化,监测样本设置科学化的原则要求,对我市所有监测点进行梳理,在优化调整20余个监测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农产品特点增加了12个监测点,监测品种增加了淮钢的特钢系列品种,增加了盱眙、金湖有机大米、洪泽的螃蟹等特色农产品,扩大日用消费品范围,由原来30个增加到35个。每周五在淮海晚报《服务.最适用》栏目,每周六或周日淮安日报刊登本周主副食品价格动态信息及其变动趋势。上半年民生价格已公示24期,日报刊载1期,对提高价格透明度、增强企业自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价格改革一如既往,价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强服务收费管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20xx年度收费年审工作方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收费和财政票据年检工作的通知》(淮价费〔2013〕17号),对全市收费年审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将近年来各级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列为审核的重点。全市共年审《收费许可证》正本1495个,副本1848 个。年审中发现有问题收费单位47个,移交价格检查机构处理的8个,建议整改的单位33个,其他处理6个。同时,协调处理了食品安全多头培训收费、物业招标服务费等收费矛盾,开展了涉企收费重点调查,草拟了《淮安市新兴产业重点项目零收费实施办法》,为推动我市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改进医院制剂作价方法。根据省物价局通知精神,补充完善了盱眙县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医改方案,以县政府名义将正式方案上报省物价局并获批准。从3月1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政府财政补偿5%,医院通过提高管理水平自我消化10%。2013年3月1日—5月31日,盱眙县医院共完成门急诊91626人次,出院病人数7367人,开展大中型手术1726人次,分别比20xx年同期增加了15.8%、10.9%和37.09%。“以药补医”明显扭转。县医院在总收入平均增长20. 3%的情况下,医疗收入平均增幅为32.74%,药品收入平均增幅只有3.65%。出院者平均药品费用下降了11.48 %;平均药占比由42.84%下降到37.27%;单病种病人药品费用下降11%。根据《江苏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对制造成本构成中分类综合费率进行测算,明确了市区医疗机构制剂作价执行标准。
(三)规范社会事业收费管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一是调研福利院老年公寓收费标准。市政府投资2亿元新建市老年公寓即将投入使用,我们在测算服务成本和对省内周边市同类服务条件收费水平调研基础上,依据保本运行,衔接周边,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会同财政、民政部门提出新建市老年公寓收费方案(每天平均50元),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二是研究制定我市校车运营收费政策。去年,全市由财政出资6000万元购置的300辆农村校车,今年将陆续投入使用。4月份我们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政策前期调研,在测算运行服务成本和周边财政补助及收费水平基础上,拟订了校车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确定定价原则和办法,指导县区制定校车运行服务收费标准。三是落实新学期幼儿园收费新标准。为有效地缓解幼教事业经费不足的压力,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幼儿园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我们加大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确保新政策研究顺利平稳实施。同时,强化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格票据收费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赞助费,省优质园收费暂时不得上浮。全市幼儿园新旧收费标准衔接过渡平稳有序。
(四)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及时化解价格矛盾。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对我市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经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批准同意,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除了基本气价适当上调外,还将实行“阶梯气价”和上下游气价联动办法。为减少煤炭价格的频繁波动对蒸汽生产的影响,缓解煤热价格矛盾,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和市经信委联合下发了《淮安市市区煤热价格联动暂行办法》,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热价形成机制。经我局和市相关部门认真审核验收和积极向省相关部门争取,我市共有229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享受优惠政策。这些水厂的电价由原每度0.884元改为执行城乡居民电价每度0.5283元,单位优惠额为每度0.3557元,年减少水厂支出1900多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物价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价格调控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价格依法监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物价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管理,提高惠民便民实效;三是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四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价格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