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年上半年,在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和乌鲁木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抓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为契机,以区局“八个坚持”治税理念及市局作风转变“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为抓好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狠抓作风转变、人员素质的提升及《乌鲁木齐市地方税收保障管理办法》和《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的等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采取“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绑在一齐抓,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和“文明执法、优质服务、高效办税”的治税目标的“双实现”。一、上半年主要完成工作
(一)认真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实际动力。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按照“到人、管用、有效”要求,局里将十八大精神的学习与新党章学习一并列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政治教育的必学内容,每周抽出星期三、五下午时间,采取领导重点辅导、科所全文学习、个人自我学习、大会交流讨论、收听收看形势报告、撰写读写心得体会、定期理论考试等方法,使学习效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多种形式强化效果。结合市局安排,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两次理论测试,极大的促进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春节团拜会上,以十八精神和新党章的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开展了知识竞测,把枯燥的理论与有趣的游戏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
到目前为止,全体干部职工人均记笔记4000字,共撰写心得体会45篇。
(二)狠抓上级精神贯彻,坚持工作导向,确保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市两级地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八个坚持”和“八项规定”为工作导向,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机关文化建设,努力实现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一是认真落实税收工作会议精神。年初,局党组把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区市局两级税收工作会议精神的作为新年开局的首要任务,通过组织全体干部系统地“细读、精读、研读”会议文件,深刻领悟区局“八个坚持”带队治税理念和市局“八项重点工作”总要求及改变作风“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及时确立“抓培训、强素质,抓征管、增收入,抓岗责、提绩效,抓制度、促规范”的工作目标,为实现全年工作的新突破指明了方向;二是修订和完善了行政管理、绩效建设、税收执法等八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做事”;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相关规定,有力推进税收执法“有法可依、循制而行、执法规范”;三是依据市局工作要点和工作责任分解,及时制订并下发了我局《**年工作重点责任分解表》和《十三项重点工作安排表》,做到了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根据市局改变作风“十条规定”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从加强学习、纳税服务、工作纪律、行政执法、公文管理、舆情应急、勤俭节约、廉洁建设等八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通过全局的共同努力,使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纳税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进一步加强。
(三)全力抓好组织收工作,努力完成上半年税收收入任务。
面对重点税源萎缩、一次增长因素减少和“营改增”政策的落实等严峻的税收形势,在积极争取市局政策倾斜和乌县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同时,我局强化人员思想,提升税收意识,认真分析税源形势,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细化征管措施,规范税收执法,积极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截止**年6月28日一般预算税收收入合计入库9399万元,完成市局下达我局一般预算税收收入39.66%;较去年同期5223万元,增收4176万元,增长80%。其中:营业税1-6月累计入库4552万元,比去年3183万元,增收1369万元,增长43%;契税1-6月累计入库19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1864万元,增长1526%;耕地占用税1-6月累计入库13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收1069万元,增长393%;土地增值税收入264万元,比上年94万元,增收170万元,增长181%;教育费附加入库82万元;工会经费入库:219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入库2万元;残保金入库1万元。
一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严格落实税收任务责任制,根据各科、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税收任务,实行税收任务责任制,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都要承担税收任务,形成层层抓收入、上下联动抓收入和人人头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同时,严格对税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对各科所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讲评,每半年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情况实施奖惩,鼓励和激发干部职工完成税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落实税收分析制度,每月对收入进度、税源变化、征管效率等进行系统分析,不断强化源泉控管,确保税收平稳入库;三是针对辖区税源结构、特点等情况,对纳税人按经营行业、规模、年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