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会议精神
市年初宗教工作会议后,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五个结合”,深入开展宗教教育活动:一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突出发展主题;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三是与创办特色亮点相结合,理顺工作思路;四是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创新形象;五是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整治工作作风。
二、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了“三个更加”,把全镇的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三个不能”即:对宗教工作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三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三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
三、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
民族宗教与全镇的矛盾隐患大排查工作融为一体,对排查出的民族宗教有关的矛盾隐患要特别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化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张汪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了有关民族宗教有关的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及时处置全镇与民族宗教有关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此类突发事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有信教群众的村,设立信息报告员制度,及时掌握村内的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任何与民族宗教有关的事件,要及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大事件积极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还需要把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四、2014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上下功夫,打牢抵御邪教渗透的基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在着力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具体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2、继续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关注动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
3、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4、继续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宗教团体班子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