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工作基调,以改革的精神和优良的作风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工作主线,认真做好各项民族工作,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工作方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了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繁荣和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建立更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稳定和谐的宗教环境
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构建起了平等、团结、进步、和谐的民族关系和更加和睦稳定的宗教环境。
二、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
按照市委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市民宗局积极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二阶段的学习安排。通过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学、自学等方式,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观后感等;深入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和民宗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存在的“四风”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泛收集和征求意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根据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等一系列活动,使领导班子和每个党员干部更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起了较强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求真意识、大局意识、爬坡意识;工作中做到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推诿,重落实、不畏难,努力把我局打造成为“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简、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政府职能机构。
三、积极做好民族工作,不断推进行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1.做好了城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协助公安、城管等单位做好了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进一步完善了《涉及民族事务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健全了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2.加大了对我市“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资金申报的争取力度。
积极向省民委协调申报少数民族两资项目材料,2014年申报项目6个,其中民族工作机动金项目1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个(永宁乡、石窝乡),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2个(竹峪镇、太平镇),散杂居项目资金1个(罐坝乡)。
四、努力做好宗教事务工作,促进了宗教稳定和谐
(一)坚持每月按时组织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学习,增强宗教领域和教职人员的政策法律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工作。随时与公安国保大队保持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工作互相支持配合,有效地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2、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了解情况,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有效地防止了利用宗教进行非法传教活动。
3、做好全市范围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2014年安全、维稳、综治、防邪等目标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了1次安全、维稳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全工作隐患排整治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每月深入到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有效处置,半年来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安全事故。
4、认真接待来信信访,做好了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半年接待了2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宗教界团结稳定。
五、认真抓好各项结合工作
1.按照市委群教办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时按质完成了规定动作。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意见、查摆了问题、每个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感言等,建立了长效机制,转变了干部作风。
2.认真做好了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时报送了相关工作资料。
3.结合做好了维稳、综治、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统计、普法、行政执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进一步加强了向上级的工作汇报和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做好了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5.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
2.继续做好民族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特别重点做好上年未完成的两资项目工程的落实工作。
3.继续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4.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依法治市和法律进寺庙等工作,做好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