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做好本职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大局,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发挥法制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平安xx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公证工作:本共受理各类公证事项299件,办结299件(民事类件245件,经济类54件)。其中,包括继承权、亲属关系、房屋卖买、委托书、赠与书、声明书、用地协议等公证,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律师工作: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67人,担任法律顾问4家,受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件、民事案件31件、刑事案件15件,收费总额23.18万元
基层工作:担任法律顾问4家、民商事代理5件、非诉讼代理9件、代书148件、上法制课39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2场次、接待法律咨询1117人次。全县各级调解组织(257个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480件,调解成功1421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防止纠纷激化案件190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9件52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矛盾纠纷65件。
法律援助工作: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
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共举办法制宣传栏65期;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6期,送法进社区9次;送法进校园10次;送法进企业8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8次;制作法律宣传展板8块(幅);开展专题法律咨询宣传活动30次;上法制课11次;举办普法合格人培训班16期,培训人数1600余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5次;受教育人数8.3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300余份(册);撰写简报5期,信息4则。
安置帮教工作:全县共接收监所拟释放人数91人,报到人数20人,安置人数69人,帮教人数74人,司法所据名单登记43人,排查登记人数274人,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全县新收矫40人,累计正式收矫社区矫正对象365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81名,现在册184名。
办公室工作:编印简报13期、信息12期、月报6期。
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抓好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活动氛围,我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三实三同”为总载体,以“一切要为人民打算,一切要为小康苦干”为总抓手,深入“弘扬顶云经验,强化敢于担当意识;弘扬板贵精神,强化苦干实干意识;弘扬上关经验,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重要部署,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反响和理论成果,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切实“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新风正气”,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立足本职,转变作风,提升素质,忠诚践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突出思想作风建设,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为切实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作风建设工作,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诚信法律服务,根据市、县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助推跨越”大讨论活动的通知》、《xxxx自治县司法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xxxx自治县司法局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xxxx自治县司法局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中共xxxx自治县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方案》。以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工作思路,以建设廉政型、效率型、服务型和责任型机关,建设依法、诚信、高效法律服务单位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落实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四、深入开展帮扶活动,努力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创先进、争优秀的干事创业氛围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继续开展“四帮四促”、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农村“独双户”结对帮扶、创建“和谐小康”村居等活动。今年我局的挂帮点调整到永宁镇中兴村,由局领导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干部深入中兴村开展挂帮工作。5月份,在经费相关紧缺的情况下,我局仍挤出经费购买电脑一台、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A4打印纸一箱送给永宁镇中兴村村委会;还将由全局干部职工自发捐款采购的20余袋大米(一袋25千克)送到永宁镇20余户困难户手中。
通过开展帮扶活动,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使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五、着力推进“法治xxxx”建设,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2014年是“六五”普法工作重要一年。根据全国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省、市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和2014年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于年初制定下发了《xxxx自治县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和《xxxx自治县2014年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以及《xxxx自治县培育农村“普法合格人”工作实施方案》上报领导。进一步明确了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1、及时制定和申报普法经费预算,确保普法经费及时到位。年初,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制定普法经费预算报县政府审批。目前全县的普法经费为人均0.2元,比去年少了0.3元。
2、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半年来,为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我局继续加强指导督促力度,使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元月份以来,全县在依法进行土地征拨、征地补偿,移民搬迁等工作中,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律素质不高,出现了很多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纠纷,并多次出现群众堵路,非法群访等事件。分管普法的领导带领普法办及相关人员等多次直接与这部分群众接触,面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传,取得了应有的效果。普法工作人员在普法工作中将送法进乡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对相关乡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多次前往新铺乡的大盘江村、板贵张的白泥村、多德村、顶云乡的八角岩村、麻龙村、关索镇的场坝村、云头村等乡村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以各种宣传日、周、月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年来,我局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月”、“安全生产月”、“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区、学生、进城农民工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六、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4年,我局着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主动介入经济建设,社会维稳和改善民生等热点难点工作,引导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律师工作:一是积极介入政府中心工作。鉴于本县板贵、普利、新铺三个乡部份村寨地处董菁电站、马马岩电站和光照电站的水库淹没区,沪昆高速铁路建设经过本县坡贡、关索、顶云、沙云、岗乌五个乡镇,涉及土地征拨、征地补偿,移民搬迁等工作,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律素质不高,多次出现群众堵路,非法群访等事件。我局指派律师随县工作组,深入到各村寨,对“非法上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引导当地群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莫“信访不信法”。二是指导律师做好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维定。
公证工作:一是引导公证处积极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县城新城区建设征地拆迁、马马崖电站、国家地质公园二期工程、顶云“高铁”站、“坝陵大道”等国家重点工程征地补偿、工业园区招商征地补偿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根据国发2号文件精神,对农村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大胆偿试。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三是注重公证质量建设,办结299件公证,无一错、假证发生。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3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努力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当好乡(镇)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协助基层政府依法处理好本辖区内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保障和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努力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拓宽了法律援助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我局于今年5月份在县武警中队挂牌成立武警xxxx县中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城”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为部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维护部队、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以“回访、服务、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大回访”活动,把这一活动作为转变作风、关爱群众的重要载体,按照“每援必访”目标,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监督、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切实为受援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扶助弱势群体。为构建和谐xxxx、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1、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为推动全县创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创建“平安xxxx”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在总结去年有5个司法所被评为“贵州省规范化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司法部的工作部署,我局按照《贵州省司法厅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于年初,申报了断桥、新铺、岗乌、板贵、普利、坡贡六个司法所为“贵州省规范化司法所”。在司法所基础设施、软件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2、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工作相衔接的指导意见》,各司法所对普通民事案件建立诉前引导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打好化解社会矛盾的攻坚战。二是整合各种资源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春秋季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和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257个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480件,调解成功1421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未萌芽状态。
3、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衔接工作。全县共接收监所拟释放人数91人,报到人数20人,安置人数69人,帮教人数74人,司法所据名单登记43人,排查登记人数274人。二是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排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司法所不定期对辖区内帮教对象进行排查,随时掌握这部分人的去向、思想动态。三是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关索、顶云、八德、永宁司法所在这方面的工作开展得比较好。通过各司法所的共同努力,全年全县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对新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仪式,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纪律和要求,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八德、普利等司法所开展的入矫宣告仪式较规范。二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确保对社矫对象进行有效管理和教育矫正。三是开展对生活困难的社矫对象送温暖活动,加强对这部分人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四是开展对社矫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今年以来,坡贡、八德、永宁等司法所多次组织社矫对象进行集中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公益劳动,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提高他们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使这部分人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教育,有利于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五是对矫正期限已满的,及时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七、协助律师服务团开展好“帮乡进村入户”工作
今年以来,律师服务团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重心,认真开展“帮乡进村帮扶入户”活动。上半年,律师服务团到乡镇政府开展帮扶工作12次、进村帮扶11次、开展法律宣传咨询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册、解答法律咨询182人次,报送工作计划3份、工作小结4份、简报5期、工作情况汇报8份。为促进平安xxxx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八、做好计财装备、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计财装备设施建设。上半年,我局用中央政法装备专款正在采购的15电脑,将全部分配到各司法所。
二是大力提高司法行系统经费保障水平。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财政部、司法部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九、存在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依法治理、公证、律师、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的开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被抽调(借调)严重。上半年被抽调5人,影响了部分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二是各司法所人少事多,承担着基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但司法所长职级待遇低,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三是经费短缺,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十、下半年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x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