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婚丧嫁娶工作上半年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发〔2014〕15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落实
我局始终把制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做廉政承诺,带头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跟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监督执行职责,以身作则,亲自抓,负总责。2、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一事一报规定的要求在婚事前至少7天、丧事结束后7天内按要求及时填报《**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和承诺书,并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预防为主,筑牢思想防线抓教育
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遏制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腐败现象的一项治本性措施。我局高度重视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并要求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休息时间进行自学。要求干部职工熟知规定内容,局领导鼓励干部职工从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并通过正面典型教育,反面典型警示,使他们深刻领会到规定精神,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活动中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查摆自己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边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注重事前防范,落实监督职责抓保障
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和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我们对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把好四关:一是领导观。领导以身作则,本人及家属乔迁、生日、升学等一律不发请柬,不收受礼金、礼物,不参加大操大办的各种活动。二是党员关。党员率先垂范,红白喜事,不互相宴请、送礼。三是干部关。干部职工不被人情债所累,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集中精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四是纪律观。凡违反规定的给予制止或严肃批评教育,并与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落实四个要求:一是加强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专题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二是明确纪律,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持移风易俗、从简从俭的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同时,积极做好亲属的思想工作,严禁借机敛财。三是重申要求,坚决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定及时填报《**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和承诺书。四是令行禁止,严厉惩处顶风违纪行为。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廉洁从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对有令不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陈俗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总之,今年上半年我局党员干部未出现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督,确保婚丧喜庆事宜科学文明、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