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在县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县司法局按照年初工作目标计划要求逐步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20**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简要的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成立于1984年8月。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个司法所、6个法律服务所;2005年4月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各乡(镇)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人数26人;事业编制干部2名,工人2名:其中在职党员17名,退休党员5名;少数民族20人,汉族**人;局机关12人,基层司法助理员18人;本科学历**人, 20人均为大专学历。
全县共有执业律师2名,公证员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30名。
一、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
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所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来访接待、学习、会议、廉政建设、档案管理、重大情况报告和考勤、奖惩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公开,做到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相片、职务和职责,工作职能和纪律,办公程序和依据,法律服务所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承诺,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上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所依法、正确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继续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个司法所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办公用房均达到**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均设有所长室、调解室、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办公室等,在硬件设施上,都购置了调解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现代化通讯办公设施,每所还配一辆摩托车、数码相机。利用每周五例会,狠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为改变牧区司法所办公设备落后的局面,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推动司法所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延伸到牧区。我局经常到**乡、**乡检查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事往基层办、钱往基层花”。
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全县共有82个调委会,534名调解员,分**场次进行了培训,500多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班。
二是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年1月-6月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93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1145件,调解成功1145件,成功率**0%。解答法律咨询556人次,无一例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
三是开拓思路、积极创新人民调解方式,采取固定场所调解与流动式调解相结合的办法。成立的“流动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和构建基层 “流动人民调解室”等工作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半年以来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3起 ,解决了久拖不调而遗留的民间纠纷和易引发上访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避免了上访,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起到了良好效果。
三、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清理,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一人一档。成立“四位一体”帮教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辖区内所有帮教对象无重新犯罪,注重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对解教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回访排查。截止目前,已回访81人,建立“一帮一”对子81对。全部进行了建档立卡,其中4人落实责任田,解决城市低保5人,务农30人,打工20人其他形式就业人数31人。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对被帮教人员做到在思想上不歧视,感情上不疏远,生产、生活上多关心,使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到**0%。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乡(镇)场为单位,对全县矫正对象进行了摸底排查和情况掌握,20**年至20**年6月全县共接收矫正对象83人,解除社区矫正44人,在册人员39,其中:缓刑34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主要分布在南五乡和**镇,如:托格拉克勒克乡、英吾斯塘乡矫正对象多一些。每个乡镇都有6人以上,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四、律师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
1、律师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继续重视刑事辩护质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参与信访工作,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主动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服务。1-6月份以来,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各类会议3次,出据法律意见书5份,受理政府委托代理案件**件。
2、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明显。进一步提高了公证质量水平,维护公证的社会公信力。1—6月份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00件;累计收费约9万元。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1件,免公证费15000元。
五、坚持以规范为主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迅速发展
1、法律服务工作更加规范。以加强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为重点,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手段加大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了执业监督体系,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2月份,县司法局与县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沟通,更进一步规范了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2、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明显。法律援助以建设自治区规范化援助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工作指导,抓条例宣传,抓服务质量,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指导工作到位。加强了与司法所法律援助站的沟通;二是宣传到位,发挥基层法律援助职能,侧重于进城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六次,讲座三次,培训了**0人次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建立了我县残疾人联合会法援工作制度和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制度。1—6月份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43件。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年1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条幅》学习宣传活动。其中横幅70余条,制作板报、宣传栏90块,组织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开展座谈培训30余场次,参加人数900余人,发放宣传单15000份;共举办了法制讲座31余场次,参加听课达115余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3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达231余人次;组织开展普法活动65余场次;组织百日文化广场活动15余场次;开展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余场次;编发普法宣传资料、实物宣传品20000余份(册)。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共咨询421人次,发放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和普法宣传资料7900余份,法律宣传受教育人数达7900人次。
七、清正廉洁,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为认真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具体要求,坚持按党的原则办事,做到依法行政,不搞以权谋私。坚持做到不在家中汇报工作,不随意请客送礼。局里的重大事项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相互通报、在做决定,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势,克服困难,狠抓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全局创先争优、跨越式发展,维护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