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市人大各项决议,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全力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20**年1-6月份,我市公共财政本级收入完成52.5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17%,加中央“三税”收入38.2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90.74亿元,增长10.16%。
(一)强化激励扶持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面对复杂经济形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加大政策激励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结构调整和财政增收。落实奖励扶持,兑现重点企业、企业销售中心、陶瓷企业煤改气、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企业增产用电、技术改造等各级奖励资金。延续营业税改增值税过渡扶持、免征企业江海堤防维护费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创新驱动,与中国皮革研究院、食品发酵研究院、海西纺织研究院、纺织鞋服研发中心等6家国字号科研机构加快对接,鼓励关键技术攻关,增强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八条措施”和我市促进金融业发展二十条措施,支持设立**镇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基金,落实投资补助、购房补贴、财税优惠、高管奖励等政策,支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聚集成长。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力推进城市建设
通过预算安排、土地盘活出让、银行融资、争取上级资金等多种渠道,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全力保障城市更新建设。加快土地出让,坚持“七个同步”、“五个统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和项目单位协同协作,加快项目招商落地。拓宽融资渠道,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支持和各部门密切配合下,积极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国开行等政策性优惠中长期贷款,同时通过短期融资券、信托、股权融资等渠道,进行短期周转调度,确保资金持续保障到位。强化风险防控,与各组团片区、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建设项目成本效益进行全面核对,完成城市建设进展效益评估。组织对政府性债务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与各融资平台主体逐笔核对账务,加强政府债务风险内控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移交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确保财务数据完善安全。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改善
坚持惠民生促和谐,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半年各项民生支出28.18亿元,增长12.36%。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教育支出9.21亿元,增长19.65%,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提高。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亿元,增长2.0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等每月足额拨付到位。强化基层运转保障,提高基层治安巡逻、环卫保洁补助和村(社区)干部、离职村干补贴,理顺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永和片区、安东园区以及部分跨镇域交叉重点项目财税分成体制。
(四)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以创建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年各部门一般性行政支出继续压缩5%,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工作餐、办公设备购置等各项公务费用开支限额标准和财务审核手续,市直党政群机关上半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去年同期下降50.55%。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部门公用经费、经常性项目、教师绩效工资等正常经费按序时进度拨付到位,建设项目和专项项目强调编制支出项目明细,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拨付。国库支付中心简化拨款手续,确保企业补助等各项资金快速兑现到位。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巩固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财政资金资产监管平台,调整完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3000万元以上项目30个工作日内审结,评审效率进一步提高。制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价款收支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回头看,巩固公务用车治理工作成果。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经济形势总体趋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与此同时,也存在新的有利支撑和难得机遇。民营企业应对危机意识和措施积极有效,部分企业率先走出调整期。产业创新、技术服务等公共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生产性配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三产服务业呈现比较乐观趋势。城市建设得到中央主要领导批示和各级充分肯定,列入全省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目前正申报全国试点。城市经营投资陆续进入回收期,项目成本效益评估预计基本平衡。这些优势和有利条件,为我们做好全年工作增强了信心。
下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密切关注收入动态,盯紧全年收入目标
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抓收入、保增长、促转型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核心任务。国税、地税部门要牢牢盯紧收入目标,调整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纳税异常户、外来施工企业征管,确保税款依法足额征收入库。落实市镇两级领导和财税部门定期走访重点企业机制,强化基层协税护税职责,确保收入按序时进度均衡入库。健全完善财税、国土、住建、电力、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税源流失。加强财税收入运行分析,跟踪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趋势,促进政企良性互动,维护宽松有序的税收环境。
(二)强化四大平台支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重点围绕打造科技创新、人才支持、金融服务和产业集聚“四大平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财政资金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本地企业与国家级研究院校“产学研”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创业扶持、人才津贴、住房保障等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设立企业应急保障基金,鼓励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继续支持经济开发区、鞋纺城、品牌工业城等专业园区建设,引导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资源向园区集聚。结合城市更新改造,以海峡石化交易平台、斯兰商贸中心等大型商贸服务项目为龙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提升。
(三)提高经营运作水平,服务保障城市建设
继续坚持“七个同步”、“五个统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运作,加快项目招商落地,及时盘活回笼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形成资金快速盘活回笼良性循环,保障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加强项目计划管理,更加注重项目效益分析和成本控制,避免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提高城市经营效益,努力实现项目平衡、持续发展。探索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PPP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逐步消化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资金运行效益
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的现代预算制度。提早编制和细化部门预算,完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国库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政府采购等平台作用,完善财政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加快公务卡改革,稳妥推进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城建安置剩余房产等国有资产全面纳入系统监管,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切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