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水产局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我局畜牧水产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经过努力,我县畜牧水产业生产稳中有升,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基本生产指标
目前我县生猪发展速度同比去年趋于平稳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共饲养生猪136.2万头,其中生猪出栏68.2万头、能繁母猪存栏7.6万头;家禽饲养量230.2万羽,其中出栏80.1万羽;水产品产量1.08万吨。
(二)主要做法
1.扎实开展春季集中防疫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春防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本着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扎实做好2015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召开了2015年春季防重大动物疫病部署会,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安排,2015年春防工作目标及重点春防主要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群体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5%以上。
全面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按照国家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了《**县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实施方案》,从3月上旬开始,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全面展开,集中开展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工作,下发禽流感苗95万毫升、禽新二联93万羽、猪瘟苗78万头份、口蹄疫135万毫升、蓝耳78万头份。A型口蹄疫和牛羊双价3.5万毫升,储备消毒药6吨、防护服及手套500套。消毒器械2台。目前春防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中。
2.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截止目前,全县无任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⑴检疫工作。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屠宰检疫工作。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⑵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3-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 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
⑶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政府负责、部门监管、企业运作、保险联动”的理念,**年底,我局顺利招商引进了美欣达公司来我县投资兴建**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选址在邓家乡岭下村,占地约20亩,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我县病死畜禽将真正实现无害化处理。目前,我局已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业务骨干全面负责该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⑷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认真制订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3.全面开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抚府发〔2013〕8号)文件精神,自去年4月份开始正式启动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协助政府做好了幸福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集中整治工作,完成了我局包干的畜禽养殖场拆迁工作。二是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生猪发展规划,科学划定了可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三区”。三是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资金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兴建沼气池及氧化池,并对生猪养殖栏舍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形式,全县共补贴规模养殖场39家。
4.做好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建立疫病风险评估机制
为认真落实监测流调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流调网络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全年的监测任务和监测计划,做好了全县的监测计划、下达了全县的监测任务,落实好了每月的重要养殖场户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利用网络平台指定专人按时完成疫情监测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根据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预测疫情发展趋势,评估疫病风险隐患和防控效果,进一步提升我县对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5.加强种猪场“猪瘟、伪狂犬”两病、奶牛两病及禽白血病的净化监测工作
根据省、市“加强种猪场‘猪瘟、伪狂犬两病’净化”的文件精神,为加强种用、乳用动物疫病管理,从源头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减少疫病对生猪、家禽、奶牛产业带来的风险,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要求,我局积极配合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种猪场、生猪供精站猪瘟、伪狂犬、奶牛场户的布病、结核病和种鸡场禽白血病的净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督检查和“秋防”集中免疫安排部署工作。一是落实动物免疫工作责任。继续采取划分乡镇动物防疫员免疫工作责任的方式、坚持防疫工作公开举报制度以及实行年终考核的办法,强化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责任,促进动物免疫工作开展。二是周密安排部署春季动物免疫注射补免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春季集中动物免疫和日常补注工作,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做到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城区狂犬病免疫注射率均达100%,鸡瘟、鸡新城疫等常规免疫动物免疫注射率达95%以上,实验室检测合格达80%以上。三是加强动物免疫注射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查,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开展血样抽检测试免疫效果,加大动物免疫注射的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对动物防疫员免疫注射工作责任的追究,有力促进下半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免疫档案和台帐做好全县养殖户的备案登记工作。免疫档案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镇要尽快完善,坚决做到免疫档案填写内容准确、规范、齐全;继续指导全县1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做好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登记备案汇总工作,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溯源制度,确保我县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基础资料完整。
3.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管理。严格新建规模养殖场的建场标准和审批。新建场必须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及《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选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达到环保要求才能审批报建。二是加强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管理。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通过规范动物防疫条件,使我县规模养殖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条件简陋和排污不达标的养殖场,要求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建议其停养。
4.认真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大畜禽水产品产地检疫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个大小农贸市场开展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力度,做到产地检疫、定点屠宰检疫和市场补检率100%,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二是加大畜禽水产品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饲料、兽药、畜禽水产品等投入品的监管和“瘦肉精”的检测工作,通过行业协会规范饲料、兽药行业行为,并扩大“瘦肉精”检测范围,要对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瘦肉精”及违禁药品检测,严禁不合格畜禽水产品上市,对进入牲畜定点屠宰场和农贸市场的畜禽实行检疫检验制度;对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实行质量安全监管制。三是加大宾馆、超市、学校和鲜活畜禽水产品的检疫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公共场所的畜禽水产品的检疫检验,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不法行为,确保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5.继续做好**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快编制完善**县畜牧业发展规划。二是组织编制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以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建设。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公共力度。五是进一步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准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