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按照“服务至上、精心管理、有效提速、快捷通畅”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
上半年,主要是充分利用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学习会、周一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其他党纪、党规和后勤业务知识。同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了廉政电教片《潜规则使他毁灭》《清风行动—披荆斩棘》《四风之害》《居安思危》等,并且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达到“为民、务实、清廉”的目的。
二、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局党组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认真部署,并与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把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了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之中。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一般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一是为有效发挥“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刚性约束作用,确保主要领导不越位、不缺位,负全面领导和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不失位、不错位,大胆履行职责。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落实“三公”管理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完善《车辆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在公务车辆管理方面,所有公务车辆办理汽车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控制上限”油耗管理制度。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定点保险”,每辆公务用车安装了gps系统,加强监督,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五、开展“清风行动”专项督查活动
上半年以来,我区效能办对我局开展了专项督查,未发现有违规现象,我局纪检组也积极开展自查。针对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我局成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结合机关后勤工作实际,制定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落实方案》,于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6月26日,先后组织12次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行动,发现有5人的工作人员去向牌没有及时调整以及人员串岗,在周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进行点名批评。
六、开展“破两难、纠四不”活动
局机关各科室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以上“四个落实不力”的问题,开展作风效能专项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 “两难”、“四不”问题,把开展“破两难、纠四不”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摆到深化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高度来对待,合力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广泛宣传作风效能整治专项活动内容和要求。积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党员干部作风效能的监督。
2、切实破解难题。各任务牵头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事项的实施情况,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并全力加以破解。
七、“一板块一样板”创建工作
我局开展以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与监督作为“一板块一样板”创建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对采购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采购物资、工程服务等项目的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公开采购清单。在不同的范围内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时间、采购要求等事项。
2、公开采购依据、采购流程和采购结果。加强和完善政府网上采购,努力实现网上公开采购,网上采购实时监控,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3、坚持完善采购监督,积极利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与有效监督。
上半年,我局在区纪委领导下,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28条办法”、市委“1+8”文件、区委“1+9”等文件规定,及时加强和完善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地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下半年,我们继续努力,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巩固反腐倡廉效果,为我区建设幸福**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