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县物价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20xx年上半年,物价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年政府主要预期目标,认真履行价格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更加注重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对市场价格的引导和规范,管理好价格预期调控目标,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和谐建设。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上半年,继续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管理好价格通胀预期,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稳定农产品价格,及时落实国家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合理引导市场粮价,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化肥、柴油等与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完善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加强春蚕价格监管。继续推进价格改革,促进结构调整。推进小水电供电辖区同价步伐。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完善小水电代燃区代燃料电价。不断完善天然气价格。加快我县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同价工作,巩固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不断向乡镇延伸。关注民生,积极疏导价格矛盾,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范物业综合服务行为,开展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监审。适时调整河砂销售价格。与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运用价格政策推进殡葬制度改革,规范墓地、殡葬收费和丧葬用品价格。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确保历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出台,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
(二)强化监管,着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坚持落实价格政策与规范价格行为并重,坚持强化价格监管与优化价格服务并重,坚持推进业务工作与推进队伍建设并举,坚持改革创新与依法治价并举。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涉企、涉农、节日市场、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行业协会等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5起,责令整改21次,处罚违法金额11.8万元。围绕促进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营造和谐有序的价格关系。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大力推进价格举报工作,化解相关各方的价格矛盾,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价格法制工作,大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组织开展市场明码标价检查。
(三)惠及民生,优化环境,着力加强收费管理
一是深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加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会同县卫生局、财政局进行调查测算,核定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站)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药品差价率、差比价作价办法及耗材差率控制。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管理,加大幼儿园收费政策落实力度,核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强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三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经营性服务收费,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创造条件在园区及更大范围实行“零收费”。重点整治“转性”收费和各类中介服务收费。四是与财政局配合,组织开展一年一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已年审行政事业单位41个,收费项目61项,其中涉企收费33项,其他收费28项,收费总额3755.11万元,其中涉企收费1606.24万元,其他收费2148.87万元,核发收费许可证112个。
(四)强化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上半年,经济企稳向好,但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国际金融危机、自然灾害及多变的价格形势,农副产品出现“豆你玩”、“蒜你狠”等价格异动,进一步加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完善应急监测机制,加强价格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主要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监测分析,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和准确。在抓好对日常生活必需品、农资、建材、成品油及低收入群体的价格监测同时,密切关注生猪市场价格变化,落实国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工作预案。为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药品价格监测上报工作。继续加强农产品价格的监测分析,提高农产品价格走势的预见性。
(五)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拓宽工作领域
1、强化成本调查工作,认真贯彻全省成本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成本调查选点布局,上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加强对自来水、天然气、旅游门票等价格成本监审。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主动服务。上半年组织开展生猪价格、稻谷收购、河砂价格等专项调查。
2、围绕“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系统”的要求,不断推进价格认证工作,在提升素质、改善服务,稳步推进价格行政许可双认定和价格信用认证工作下功夫。上半年共完成涉案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