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年工作计划第2页
极答辩,切实维护市政府权威。上半年,市法制办代表市政府参加上级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3件,审结1件,维持1件;未结2件。3、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上半年,法制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案件5件,审结1件,维持1件,未结4件。
(四)做好政府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
为协助政府管理好经济和社会事务,法制办为政府提供了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市法制办上半年共提出法律论证意见81件,如:仲礼公司与四瓷债权相关问题、百货公司、五瓷厂、铁锅厂等国有企业改制事宜、碧桂园项目投资事宜、市政府风电项目合作事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事宜、市政府对违反《环保法》企业限期治理事宜、长蛇岭宿舍危房改造事宜等等;积极参与各种信访问题的研究处理,共办理市政府交办、转办的信访复查复核事项5件,如民乐镇民乐村林地遗留问题上访、李绍文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市小水电企业关于电价上访问题等等。
(五)切实做好调处办各项工作。
1、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我市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第二年,林权纠纷渐渐显现。如不能及时有效地调处和化解纠纷,将势必影响改革的进程。针对这一情况,我办及时制定矛盾纠纷分级调处责任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镇,尽量把矛盾化解在镇。这就要求市调处工作组和镇政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调解人员具备较强的调解能力。为此,我办会同市林业局,到各镇进行的调解会,现场对调处人员进行指导和对争议当事人进行引导。现场指导的方法快速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促使林权纠纷能有效化解。
上半年,我办调结和正在调处新圩镇河村的山林权属纠纷和新荣镇大同村山林承包纠纷。这两起纠纷争议标的大、争议当事人多、案情复杂,如不妥善处理,极易引起社会不稳定,将会严重影响全市林改工作。我办对这两起案件予以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就新圩镇纠纷,我办采取先确定初步解决方案,平稳当事人情绪后,立即引导进入法定调处程序的方法,市政府已于5月份作出了处理决定,使该纠纷停纷息争。新荣镇大同村山林承包纠纷还在进一步调解处理过程中。
2、认真排查“三纠”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我办在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化解基础上,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把可能引发群体性的重点案件、重点人员落实稳控措施,落实具体稳控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案件落实措施,由办包案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现场下访当事人,对重点人员落实“五包”措施。上半年,排查出的“山林、土地、水利”资源权属纠纷6件,其中,土地纠纷5件,山林纠纷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法制办机构建设仍有许多问题,人员不足,调处办领导配置不足,干部的政治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没有调处专用的交通工具,办公场所不足,没有独立的档案室;法制办对本身业务的宣传重视不够;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管理还不够科学,社会参与度不够,接受监督不足,导致一些文件质量不高;全市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力度偏弱
三、20xx年工作目标和重点
20xx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围绕玉林市和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大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三纠”案件调处,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1、继续积极履行职责,为政府重大决策和自治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制度,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完成市政府20xx年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
2、加强和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3、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认真组织学习、实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加强“三纠”案件调处,继续推进自治区林权制度改革。
5、加大法制工作宣传。将在镇级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
6、组织全办干部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