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质监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青**人民政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食品药品工商质监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药监、工商、质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三大目标”建设,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市场主体准入、打击传销、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等各项职能,保证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筑牢食品药品监管防线
1.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分析当前的形势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与乡镇部门、乡镇与村社、部门与职能股室所队与监管企业服务对象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基层监管所推行网格化监管,定人定岗定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四是制定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工作,提高信息公示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起到警示群众消费,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作用。五是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七是扎实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在巡视组餐饮供应、县运动会、高考、中考等活动中,完成36批次快检筛查;为掌握各地原料大致状况,完成农产品抽查快检17批次;在青溪等乡镇开展了大米新鲜度、食醋游离矿酸、食用油酸价等快速检测共83批次;指导基层所人员正确使用快检试剂。八是积极开展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工作,下达了2016年全县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共480个批次,其中食品抽检400个批次,药品抽检80个批次。上半年完成风险监测检验检测抽样52批次。九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上半年共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74张,《食品流通许可证》83张,《食品经营许可证》5张。
(1)餐饮服务监管
一是进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次数2次,实现全覆盖。二是“明厨亮灶”完成情况。目前已经实施完成253家,完成比例为35.14%。其中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均以视频监控式完成21所,占学校食堂完成比例46.66%,各类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分别以“隔断式”、“透明式”、“视频式”完成**2家,完成比例占35.52%。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四是开展春季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上半年共开展了6次专项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98户,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五是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我县有建筑工地食堂2个,由辖区食药工商质监所每月进行一次巡检。六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对全县农村家宴厨师、农村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协管员320人(次)、培训民间厨师455多人(次),建立了农村厨师信息库,上半年全县共备案农村家宴625家,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七是圆满完成高、中考及各项餐饮保障任务。
(2)食品流通监管
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一系列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和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60户。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查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严厉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是开展了春季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98户。四是重点整治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以及假冒食品、过期食品等,确保食品市场安全。五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食品生产监管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举办了全县食品企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食品安全法》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知识培训会,33家企业负责人到会参加。二是开展省级、市级监督抽检及专项安全监测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检查企业28家次,抽取纯净水、食用菌、蜂产品、白酒、茶叶等31个批次。三是开展打击食品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白酒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1人次,检查企业44家,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5家。四是受理小作坊备案登记。上半年受理小作坊备案登记22户,涉及食用油粗榨、白酒酿造、糕点制售加工等行业。
(4)基层所标准化建设
一是机构建设标准化。按经济区域划分设立了10个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工作。二是人员配备标准化。我县10个基层监管所配备了4—17人,每个所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均在2人以上,并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分区、定岗定责定人,全员都是食品监管人员。部门整合后,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从去年5月起,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培训半天。今年,又采取双月法规理论学习,单月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至今已培训12次,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大大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和执法监管水平。同时,全县268个村(社区)分别聘请了1名协管员,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三是职能设置标准化。明确了基层所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三块职能,又突出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四品一械”的监管职能。同时,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法治、精神文明等结合到标准化建设中,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四是制度建设标准化。健全了日常检查、岗位责任、工作纪律、公开公示、应急处置等21个制度。基层所坚持每月对重点监管对象不少于1次巡查,一般经营户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点监管户1户1档,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定期回访,严格做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痕迹化。五是装备设施标准化。给各所调配执法车一辆,人手一台电脑,配备了执法包、录音笔、照相机、食品快速检测箱、冰箱、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配备执法装备柜、罚没物质库、检测室、执法办案室等,基本满足基层监管需要。县局保障每个所车辆运行费用1万元/年,办公经费和水电费用3000至5000元/年,基层所每月到所在地外的辖区监管不少于8天,财政保障基层所监管人员人均经费1万元/年,保障了基层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县财政每年预算抽检专项经费100万元,基层协管员年补助3000元。1—6月,我局按照《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标准》打造了沙州、木鱼、乔庄三个所。成功召开了全市基层标准化建设推进现场会。
2.药械化妆品监管。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成立了全县药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点监管工作方案》、《2016年全县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指导日常监管工作20余次。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制发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任务和责任。开展了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冷链管理监督检查、“问题疫苗”排查等工作。三是产品召回。先后对重庆市全新祥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枸橼酸铁铵相关药品、复方大青叶片、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产品、11家39批不合格面膜类化妆品、促肝生长素、安宫牛黄丸、大活络丸、贵州寿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药品等10种药品开展核查,督促召回药品37盒,检查企业187余家。四是根据市局飞行检查组对我县6家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的结果和市局《关于药品飞行检查结果的处理意见》(广食药监函〔2016〕65号)文件精神,及时通知相关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查处问题企业。五是加强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现场培训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评定的评定标准、评定方式及评定原则等作了简要讲解和安排。通知各基层监管所按照《广元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对各自辖区监管对象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等级分类评定。六是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检查,对涉药单位ADR监测工作人员专(兼)职配备、网络计算机配备、监测工作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软、硬件完善;与各项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对ADR监测工作检查的力度,提高涉药单位重视程度,规范监测上报行为;截止6月,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90例,其中新严病例报告24例;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1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0例。七是持续推进化妆品监测。对收到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按时限进行审核上报。八是持续加强药品电子监管。指导和督促药品电子监管单位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障了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正常运行。九是在木鱼片区,对全局基层所负责监管的工作人进行现场培训。十是加强执法检查。半年来,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监管频次达3次以上,县级医疗机构监管频次达3次以上,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监管频次达2次以上,村级卫生站监管覆盖面约80%,化妆品监管基本实现全覆盖。上半年,共查处涉药案件5件,结案3件,共处罚没款21000余元;涉械案件6件,结案6件,共处罚没款65000余元。
3.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2016年上半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紧紧围绕
“以人为本、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富民强县”的发展理念和“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经济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发展目标,以“三大体系、四大行动、四个结合、两个保障”为抓手,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健全“三大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建设“诚信体系”。实行“红黑名单”制、推行检查公示制、建立“信用档案”。三是建立“追溯体系”。以传统的索证索票为基础,建立农产品溯源追溯体系。真正实现了“源头可控、质量可溯、责任可究”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四是开展“四大行动”。深化宣传教育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行动、示范引领提升安全质量行动。五是注重“四个结合”。与扶贫攻坚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电子商务相结合、与有机产品相结合。六是强化“两个保障”。既加强队伍建设和强化经费保障。
4.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年12月16日项目正式开工,开工以来,五方主体都积极行动,落实各自责任。工程进展顺利,稳步推进,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已完成地基开挖、基础验槽、基础浇灌、基坑加深、土石方回填、一层柱二层梁隐蔽验收、二层柱三层梁隐蔽验收、三层柱及屋顶钢筋隐蔽验收等主要施工作业。目前,主体框架已经完成,正在进行砌墙和室内工程。根据青**实际情况和日常监管需要,对检测品种和检测项目进行标准查询和整理,同时结合前期技术设计,梳理仪器设备清单。清单确定后,实验室通排风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终端纯水供应设施、洁净区的装修、实验仪器、强弱电及供排水、台柜和超净工作台相关辅材等8大方面,按相关流程就将进入采购程序。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深入推进
1.市场秩序监管。
一是认真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市场的专项整治。共检查经营户3871户次,检查农贸市场112个次,出动执法车辆 14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 740 人次,发放市场预警及责令改正通知39份。二是深入开展2016红盾护农工作。对经营规模较大、自律意识不强的经营户将组织进行抽样监测,对问题经营户给予了依法查处。配合市工商局对我县部分农资经营户经营的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监测,对12个批次的复混肥、有机肥、过磷酸钙进行了随机抽样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强化了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累计检查农资经营户102户次。开展了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的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活动方案、工作目标和步骤,确保农资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三是加大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旅游业、涉农行业和网络交易行业进行重点整治,共检查企业57户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未发现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行为现象。四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2件,融资8632.35万元,办理动产抵押变更登记4件。为企业融资4065万元,办理动产抵押注销登记3件,消灭主债权金额1153万元,办理拍卖备案2件,其中:成交2件,拍卖成交金额2027万元。全面完成了对国家、省、市、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复查验收工作。通过复查验收,全县拥有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6户,其中,新申报2户还未公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其中,今年新申报1户,还未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其中,今年新申报1户,还未公示,县级2户。五是认真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系统研究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问题具体落实到了各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网络市场监管监管人员,对部分网监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使网络市场监管有序。制定了《青**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半年来,在网上巡查网站、网页累计457户次,在网上巡查商品广告1341余条,通过微信发现1条违法广告。
2.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是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政府公众信息平台、LED显示屏、印发宣传资料、送法“八进”、工作展板、宣传画册等措施广泛宣传,以歌舞、消费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举办“3?15”活动。“3?15”前夕,各消委分会结合辖区实际,配合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综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消费维权,扎实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开展了“治理虚假宣传”、“强化消费维权”两个省局确定的专项行动和市局自选的“查处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以及我局自选的“查处违法格式条款”、“民生计量”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突出问题。我局“红盾春雷行动2016”期间,共立案100件,较**年春雷行动增加197%,已结案47件,其中食品药品案件11件,质监业务案件9件,工商业务案件27件,共处罚没款174212.74元,较**年春雷行动增加78%。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大力推进1**15“五进”工作。各所因地制宜开展“一会两站”工作。加大1**15进景区规范化建设,在唐家河旅游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进1**15“五进”工作,扩大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对辖区的商品进行了抽检。上半年共进行了两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涉及家装建材、皮鞋、润滑油、家用电器。检查经营户19户,抽检35个批次。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件,成功调解11件,调解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68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1600余人次。
3、商标广告监管。
一是做好商标培育指导工作。在全县开展了商标注册情况调查,摸清了商标注册情况,深入推进“个十百千”工程、“商标战略进园区”工程、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1-6月份,共完成商标注册5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商标注册全年目标任务的50%。新培育创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培育 “七佛贡茶”驰名商标1件,新推荐申报“秀芽”**省著名商标1件,新培育“杜氏农乡”、“海伶山珍”、“天元魔方”知名商标3件。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商标广告印制企业、广告制作经营单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等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共出动76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检查经营户160户。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经营户329户。通过排查,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件,处罚款0.1万元;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1件,处罚款0.3万元。开展了“保护“迪士尼”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专项行动及“周黑鸭”经营店情况排查。三是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构建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机制。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的监管力度,实行每月电视广告报备清单制,不定期检查媒体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情况,督促媒体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从源头上减少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规范广告经营活动。四是定期开展户外广告日常巡查。主要巡查户外广告、楼宇电梯间广告、医疗机构周边散发的印刷品广告、市场及商品人流集中地散发的印刷品等。共出动人员**人次,检查各类广告54条,清除“牛皮癣”广告600余张。五是加强办理广告违法案件,做到举报案件必查,督办案件严查,屡次违法案件重罚,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扩大社会影响。上半年,办理违法广告举报件2件。六是深入开展“五类”重点广告和网络广告整治。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和网络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认真开展投资理财、非法集资类广告专项整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商业银行20户、农村信用社32户、保险公司14户、广告经营户6户、电视台1户、投资理财公司1户(无网站)、户外广告30处。六是调查摸底广告经营单位。开展了广告市场巡查,与广告经营单位签订了《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责任书》,对主要市场及商品、人流集中地,特别是城乡结合地区散发的印刷品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出动人员36人次,检查各类广告25条,清除“牛皮癣”广告159张。七是强化广告监测。以检查媒体《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的落实情况为切入点,集中力量监测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上半年共监测媒体广告88条,其中食品广告1条,医疗广告1条,其他广告86条。同时,将网络广告纳入监测,制定了实施方案。八是优化服务措施,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对全县广告业发展的基本状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建立重点联系广告企业基本信息台帐,推动公益广告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参与公益广告活动。
4.行政审批。
一是顺利完成企业年报工作。企业年报率为99%,农专年报率为98%,个体年报率为74%;通过各所对“死户”、已注销户的排查、清理。二是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矿山企业、涉安企业的前置许可把关审核,凡未取得前置许可的,一律责令限期办理。三是推行“三证合一”。对前一阶段“三证合一,一照三号”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借鉴经验,查摆问题;对打印机、计算机等进行更新升级,巩固硬件支持;在具体实施中,积极落实“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四是落实“先照后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查、收集要件。加强对基层各所的培训,保障“双告知”制度顺利实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 “3+2”便民服务站(点)工作。目前我局基层所共10所,更加加强了与各服务站点的联系。今年上半年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接件42件,在极大地方便群众就近办事的情况下,为群众节约出行费用约1.8万余元。五是民营经济工作。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先照后证”、“并联审批”、“三证合一”等措施。新发展私有企业户数124户;个体工商户468户,家庭农场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户。六是严格执行收费纪律。停止了所有涉及企业、个体的收费项目。七是认真学习《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报表制度》软件,准确及时的上报各类报表。
5.行政执法及法制宣传。
一是完成了全年竞争执法工作安排。对全年竞争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规划,统一了全局思想,明确了各单位责任,确定了工作重心,为全局竞争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