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和计划
2016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五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保障职能作用,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组织开展“两节”及“两会”、“五一”期间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把调解触角延伸到社区、厂区、校区,延伸到商业中心、集贸市场。二是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排查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涉及层面多、牵涉范围广的重大工作部署、群体性事件高发领域,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提前预防,提前介入,抓早、抓小、抓矛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半年排除矛盾纠纷682件,调解67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三是加快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建设,为241名民调骨干配备了“民调通”数据终端设备,利用现代信息化科技手段和方便、快捷的优势,做到纠纷早知道、早指导、早调解,使工作统计更加及时准确,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四是办理医疗纠纷案件8件,其中本县铁城镇杨校尉村村民杨忠良与**县人民医院医患纠纷,已惊动河北电视台“帮大哥”栏目记者,经过县医调委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五是强化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了桑园、安陵、铁城、曹洼等司法所,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保障水平。
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法治氛围在“六五”普法结束、“七五”普法规划尚未出台前,不等不靠,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与杂技文化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优先满足精准扶贫所包村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配齐配强村级法律顾问,并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人资源,到所包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场次。二是5月10日早7点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普法工作者20余人,深入美丽乡村建设所包的景庄村开展了以“共建美丽乡村”为内容的法律服务早市活动,现场与该村村民签订志愿书79份,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79张,发放普法资料袋160个、普法书籍200余册、明白纸1000多份,解答村民法律咨询30多人次。三是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七五”普法,先后召集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2次。
三、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公开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办案程序及时限和监督电话,设立接待窗口,配备座椅、饮水机、宣传栏、阅报栏、擦鞋机、雨具、老花镜、急救药品等,为群众提供舒心的办事环境。二是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值班,为来访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接待群众165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2份,受理各类案件12件。三是公证处实施“一个站立、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杯热水、一个答复”的“六个一”服务和“热心、耐心、细心、贴心、诚心、爱心”的“六心”服务,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91件。其中上门并免费为杨家寺乡大天罡村孤寡老人办理继承权公证,帮助其支出她丈夫遗留的银行存款,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加强公证事项信息化建设,录入公证档案150余册,推进公证档案数字化系统的规范运行和有效使用。四是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下岗职工、农村留守人员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大力简化法律援助审办程序,上半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件。
四、加强特殊群体监管,增强帮教和矫正效果一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建立跟踪帮教机制,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掌握底数,做到了“三必访、四谈心、五清楚”,上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2人,无一例重新犯罪。二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继续落实协议书制度和必接制度,充分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管控水平,组织重点矫正对象33人参加了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上半年接收矫正人员33人,解除矫正22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40件。目前累计监管矫正人员139人,情况稳定,没有违法犯罪迹象。
五、转变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作了学习园地,每位干警都写了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3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提升了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懂全局、管本行,抓重点、破难题,抓落实、求实效,讲担当、善作为,崇廉洁、拒腐蚀的能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六五”普法先进推荐和表彰工作,谋划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及时启动、部署“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下半年的全市集中培训,组织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到美丽乡村建设所包村庄开展1-2次公益活动。
3、加大中秋、国庆、元旦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案定补”激励机制,依据民调通数字终端报送的案件数量落实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
4、继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律师、公证、法援、司法鉴定工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