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悉心指导下,按照抓重点、增亮点、办实事的总体思路,以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为主线,在推动司法为大局服务,司法为民生服务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一条主线,抓基层打基础,全面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
突出维护社会稳定这条主线,始终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同步,更加注重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始终同社会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保持应时应变,更加注重创新方式、提高效能;始终同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共振共鸣,更加注重开拓创新,关注民生。
(一)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围绕打造“和谐司法”品牌,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作用。一是继续深化“N+1+1”村居矛盾化解新机制。进一步完善“N+1+1”矛盾化解新机制相关制度及运行体系,调整充实村居工作小组,科学设置人文工作室,广泛推行“律师会客室”、村居法律合同律师前置审查、律师参与信访听证等经验做法,切实提升科学化运行水平。上半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36起,调解成功930起,成功率99.4%。二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3月份,联合市工商局、消保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综治办、法院、人社局、总工会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构建多元化解劳动人事纠纷机制的意见》,发挥多元化解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中的基础作用。三是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工作,上半年,抽调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工作。深入开展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工作,在市法院立案庭及其下属的九龙、铺集、李哥庄、胶西、马店法庭成立了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6个。四是加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按照省厅、青岛市局关于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的意见,健全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建设,上半年,新培育社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5个,新培育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深入开展律师联村工作,建立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调处村居重大矛盾纠纷。五是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员培训。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5月份,联合市综治办举办了一期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重点就人民调解知识、调解方法及体会,调解案例进行了专题讲课。全面提高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从事调解工作的能力,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市阜北调解委员会主任宿连红位列青岛市最美人民调解员第一名,被表彰为青岛市“最美人民调解员”,阳光丽景调解委员会主任刘素芬被表彰为青岛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二)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始终站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来谋划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以深化“3+5”工作新模式为主线,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20**年以来,累计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4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4名,共对141名被告人、罪犯进行了审前调查评估,无脱管、无漏管现象。一是强化教育管理。上半年,全市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2829人次,集中学习2915人次,重点围绕胶东国际机场的建设工作,注重做好拆迁乡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监管和专项教育工作,维护稳定大局。半年来共接收外地迁居来胶人员5人,迁出1人,临时请假外出26人,办理程序规范,均未出现违纪情况并按时返回销假。二是强化帮扶转化。对特困的安置帮教人员家庭的走访工作。为使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积极融入社会,20**年1月,**市司法局派出专人对12个司法所排查出来的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家庭进行了走访,并进行了走访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困难情况,鼓励他们通过合法的方式摆脱困难,并带去价值2000元的大米、面粉、花生油等生活用品。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对有需要的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给予就业援助,提高他们的“就业砝码”。20**年,**市司法局矫正科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中心进行了对接,对全市有培训需求并符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失业人口条件的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免费就业培训。经过司法所的摸底,我市对1700余名安置帮教人员和45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有28名人员有培训需求。经过培训中心网上筛查,有15人符合报名条件,培训内容涉及初级电焊工、数控车床、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家政服务等方面。
(三)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行司法所标识统一化、制度规范化、档案标准化、服务便民化,上半年,新培育1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示范点。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每月司法所例会制度,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上半年,组织了3期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
二、围绕一个目标,抓载体重实践,法治**建设向纵深领域拓展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面检验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面检验2015年全市法治创建工作成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七五”普法启动打好基础,二月份,由市考核办牵头,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查看档案等形式,分别对全市12处镇(办)、84个部门(单位)、驻胶有关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进行逐项考核和综合测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镇(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从考核的情况看,全市法治创建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有力、措施完善,成效显著,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省、青岛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并广泛开展了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同时,在单位公开推荐和定点选拔的基础上,从市直各部门单位公开遴选36名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讲师和法制负责人组成的“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新一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师资和智力支持。
(三)认真部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完善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法治**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责任主体、重点任务、工作原则、制度机制和组织领导等内容,为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上半年,联合市妇联、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反家暴法、安全生产月、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环保宣传月、全国土地日、禁毒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2月份,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我们组织召开了由市综治办、市教体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新形势下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4月1日--10日,按照青岛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我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查看部分学校及面对面座谈等形式,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从实地走访及座谈会反馈情况看,我市法律进校园活动扎实深入,法治教育成效不断提升,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安全、有序。今年以来,全市中小学校继续深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通过主题班会、讲座、观看视频、举行宣誓、签名、现场体验等形式,先后组织开展了校园安全、防溺水、反对校园欺凌、道路交通安全等专题教育活动350余场次,发放防溺水知识、校园安全倡议书2万余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大力推进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工作。今年,青岛市司法局继续将党员领导干部网上考法工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我们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为推动该项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共同探讨落实该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将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工作纳入了我市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三、深化一个主题,抓创新促服务,法律服务提标扩面取得新突破
深化服务经济促发展这个主题,牢固树立“大司法”、“大服务”工作理念,以资源大整合推动整体大联动,实现效能大提升,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律师工作扎实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律师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全市17家律师事务所、123名律师顺利通过年度考核。以深化“N+1+1”矛盾化解新机制为主线,扎实开展律师联村居大走访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举办法制讲座12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0多件,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50余份,依法为20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全市17家律师事务所、123名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00余家,办理诉讼法律事务1282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09件,解答法律咨询1036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37份,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组织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工作,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了“爱岗、敬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诚信执业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全市1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1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0家,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1126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0件,解答法律咨询657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穿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修改后的《**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关于取消法律援助的事项限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最大限度实现应援尽援。积极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先后两次参与处理了去年10.**和今年4.9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目前10.**事故案件已经圆满结案,4.9事故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8起,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2起,民事案件222起,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起,接待群众来访800多人次。
(四)公证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598件。其中,国内事项1770件;涉外事项802件 ;涉港澳台事项26件;公证法律援助事项15件,减免公证费13200元。参与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督公证188次,涉及项目金额 30多亿元;为政府采购提供程序保障和法律服务,办理相关公证事项140件,为市财政节约资金约150多万元;参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督3场次,涉及标的金额2.5亿元;参与办理拆迁回迁类公证事项780余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截止目前,无一例假证、错证和不合格卷宗,无赔偿事故发生,群众满意率达100%。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力度不够;二是个别领域工作措施还不到位。下步工作中将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强化抓基层、打基础,力争在资源重组、提升效能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1+4”司法行政新机制,依托司法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成立**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指挥平台及“四个中心”科学化运行水平。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独立办公为主导,推动“1+4”司法行政新机制向基层有效延伸,加快打造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合署、仲裁与稳定中心入驻“四位一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模式。
二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力争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上实现新突破。结合服务型党建网络平台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一条龙”、网络便民“e点通”和便民热线“365”三大平台,加强与服务型党建网络平台的衔接互动,切实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融入到全市工作大局中,确保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明确方案、第一时间落实措施。同时,围绕胶东国际机场建设,不断完善调解队伍、法律顾问团及公证服务团,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多边联动机制,努力为机场建设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三是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力争在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实效上实现新突破。探索完善“互联网+司法”工作新模式,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缩短服务时间,拉近服务空间。继续完善“N+1+1”矛盾化解新机制为重点,广泛推行律师参与镇(办)信访值班、村(居)法律合同律师前置审查等经验做法,深入推行“1+N+10”村(居)普法新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律师优势,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同时,按照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思路,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主线,延伸律师工作触角,创新推行以律师联村(居)、联企业、联学校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与时俱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青岛市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途径、新载体,切实加强公共法律平台建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依托市委服务型党建网络平台,坚持以网格化管理为统揽,通过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全市四级树状网格结构中,不断向民生领域拓展,实现无缝隙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