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一
一、化解矛盾纠纷,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我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调解对接工作,做好“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实现无缝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土地、民政、城建、劳动人事等行政部门的对接工作,重点解决薪酬、宅基、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学校、批发市场、居委会、大型企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实现城区全覆盖。三是我局在巩固全县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县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同时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强调委会建设,针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园区建设等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将其解决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社会稳定。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16件,参与调解1355件,调解成功1278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95%以上,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今年加强了与公、检、法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县检察院联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定期进行督查。多次召开全县司法所工作会议,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接受、管教、网上定位、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学习;为强化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今年上半年积极组织45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市局安排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在县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三期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参训人数达50余人,有效提升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遵规守法的意识和能力。今年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43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4人,累计解除629人。
(三)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实处。
进一步健全安置帮教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认真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登记、档案管理、走访帮教工作,做到底数清,帮教到位,实现“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达到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尽快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截止目前,全县共列管“两释”人员700余人,帮教率98%,安置率95%。
二、落实依法治县方略,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着重开展 “法律八进”、推进“法治八建”活动,将“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一是按照沧州市“零犯罪”学校创建要求,我局从4月开始,会同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先后到韩集镇中学、小庄乡中学、小庄乡中心小学等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1800余人。讲座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在校学生,以案释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并与学生形成互动,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积极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我局组织法律骨干人员组成普法队,充分依托村镇赶集日、“3.8” 、“3.15”等重大节日在人口流动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婚姻法》、《土地管理条例》、《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信访条例》、《民事诉讼法》、《城市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群众理解政策、支持建设,让群众真正知法、懂法、守法,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我局共散发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义务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三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去年底局普法办编写《法治盐山常识读本》一书,全书分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城建与土地管理、信访稳定、民生服务、社会救助六个篇章,今年我局通过各乡镇司法所、上街法律宣传等不同渠道发放到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手中1000余册。四是强力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是实施“六五”
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八进”的重要举措。“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盐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严格按照“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年初盐山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被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省级公平守信示范市场示范点,为推进“法治八建”活动树立了榜样。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一)大力开展公证业务,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我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在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民生建设、三农工作等领域积极开展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480余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大力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律师管理。建立健全了律师管理的统一收费收案、重大疑难案件讨论、诚信制度、文书档案、公章管理等16项制度,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规则、投诉渠道,无一起律师被投诉案件发生。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经济建设,积极主动与重大工程项目、企业和新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工作者与企业结对帮扶活动,为50余家企业担任了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支持。三是为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我局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选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在内的41人,为全县450个行政村担任村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及时与村委、联络员对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便于与群众无距离沟通,在每村公开栏公开了法律顾问人员的手机号,真正让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以降低门槛儿、拓宽领域、积极办案为抓手,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我局与县残联、民政、工青妇、人劳部门等积极沟通,为全县残疾人、低保人员、未成年人、农民工及其他困难群众提供优质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和基础关怀。今年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61件,解答法律咨询180余人次,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四、扎实推进分包路段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全县市容市貌整治暨创园工作会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集中整治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当天局长李宗亮同志就带领局党组成员对所包路段进行实地查看,针对所包路段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同时在所分包路段显著位置悬挂两幅宣传条幅,并入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城市环境改善和保护上来,在群众中营造创园活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连日来,我局对所包路段沿街门市的房主和租房的姓名、电话及各个门店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登记摸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摸清商户情况基础上,我局与县城管局联合对分包区域各门店牌匾现场进行了逐一指导,本着一店一策的原则,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各店主按要求及时落实。自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6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所包路段环境卫生、墙体广告、门店牌匾、占道经营等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门窗字体广告和各种墙面小广告150多处,占道经营4处,拆除不合格门店牌匾4处,3处门店按要求更换牌匾。对4处无主破旧的牌匾我局已经联系拆装人员,近期将统一进行拆掉、清除。对于百货大楼超市门前电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的问题,我们和门店正在协商中。由于我局分包区域属于商户密集区,整改力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攻坚克难,争取按要求完成任务。
总之,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不够平衡,个别村的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的不够好;县城区基层调解组织还不够健全没有实现全覆盖;由于经费严重不足,基层调解员的待遇报酬靠微薄的奖励补贴还远远不够,影响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二是社区矫正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对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的管理还有疏漏。三是法制宣传教育要探索新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导干部群众不仅仅是懂法用法维护利益,更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好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四是我县司法所垂直管理体制仍没有理顺,对这项工作,上级业务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严重影响了我局在全市的排位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开拓进取,努力拼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范文二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的工作思路,筑牢“法助人和”服务品牌,努力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和法治xx做出新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刑罚执行和戒毒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科学规范。
1.监所安全实现最长周期。健全落实“五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举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培训,增强干警超前防范和应急处突能力。落实“四位一体”的监管安全检查制度,历史首次引入缉毒犬对监所开展“地毯式”清查,上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21次,消除隐患28项。截止6月底,全市监狱系统连续15年以上未发生脱逃等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xx监狱19年、北墅监狱15年)。
2.监所执法严格规范。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制定《关于落实中政委〔20xx〕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核程序。上半年,共依法审核办理无期死缓服刑人员减刑案卷78卷,暂予监外执行案卷4卷,呈报案卷法定条件充足,法律文书规范。
3.教育改造质量持续提升。落实教育改造“双先”战略,大力实施文化育人工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矫治,注重抓好高风险类型罪犯的个别矫正工作。制定《关于做好xx市监狱系统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司发〔20xx〕44号),历史首次将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系统。依托心桥基金为平台,拓展社会化教育资源,上半年共为143名长期不会见人员及其25个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80400元。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规范有序。启动“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调研探索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行能力。严格社区矫正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严格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上半年,落实进行人身风险评估1529例,总体矫正质量评估1691例,对拟适用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调查评估1400余件,综合采信率达80%以上。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考核,上半年,进行集中谈话、警示教育、个别教育17000余人次,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违规13人。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手机定位覆盖面,目前已开通定位手机851部,实现gps定位向gps+基站定位升级转换提高定位精度。积极开展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活动,落实企业安置刑释人员151人,落实责任田980人,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类帮扶690余人次,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67批。截止6月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68人,安置帮教对象13950人。
5.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部署,完善收治、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戒毒人员所外就医工作规范》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严禁毒品带入规定》,坚决杜绝人员脱逃、所内非正常死亡和毒品流入,实现所内戒断率达到100%。创新“一站式”收治模式,受到全省观摩推广。
(二)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1.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建成以区市法律服务中心、镇街法律服务所、村居司法工作室为载体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建成社区(村居)司法工作室2200余个,受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批示肯定。推广落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联村机制和ab角制度,为全市村居配齐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明白人,全市镇街、村居法律援助站点设立达到100%,全市80%的社区配置了1名律师,80%的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窗口达到省级标准。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再有新成效。积极参与我市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全市50家律师事务所中标,为185家各级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活动,为蓝色新区建设、红岛开发区、西海岸开发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组建百名律师涉法信访顾问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信访案件机制。组建百名律师工会法律顾问团,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业服务职工维权的广度和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23200余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44800余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鉴定业务4900余件。
3.法律保障民生再有新成绩。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开展“律师行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制度。部署“公证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出12项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市中公证处获“山东公证好新闻奖”评选“公证宣传特殊贡献奖”。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和行业文化建设专题活动,正源司法鉴定所荣获司法部“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 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卷宗目录指引》,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办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机制,构建涉残疾人案件维权联动机制,市中心被授予xx市“十二五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试点刑事速裁工作,4月14日,我市办理全省首起刑事速裁法律援助案件,被《法制日报》报道。加大“12348”专线建设力度,完善“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接听解答群众来电14446人次。发挥法律援助新媒体平台功效,微博粉丝数、微信关注数、在线解答数三项指标位列全国法律援助公益微博微信平台前茅。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376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73件。
4.完成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出台《关于xx市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选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严格落实市级人民监督员报名、考察、公示各项制度,6月底完成聘任人民监督员100人,并完成初任培训。
(三)职责明确的法治宣传体系彰显实效。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检查验收的实施意见》,启动“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月、周、日”制度,深化农村(社区)法治宣传“双五”建设活动,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室一站一中心”创建活动,即在区、市司法局建立法治宣传资料室,在镇、街司法所建立法治宣传辅导站,在每个镇、街选一个基础较好的村、居建立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上半年,新建法治宣传一条街、普法大道370条、法律图书室212所、法治宣传栏1743个、法治文化广场40余处,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万余人次。
2.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定下发《2015年xx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工作,以公务人员和青少年为核心,注重普法对象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规范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活动,出台《xx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学法、考法情况列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4月份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学院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专题培训班。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联合xx电视台制作(《真情调解》、《新说法》、《上蛤蜊》)已播放上近百期,创建开通“xx普法”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提高普法实效。
3.法治创建工作切实推进。深化巩固以“法治村居为基础、法治镇街为纽带、法治区市为主体、法治城市为目标”的“四级联创”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第四次修订《法治xx建设纲要》,呈报市委审核。
(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第一防线”作用明显。
1.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好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7946个,村居(社区)、镇(街)调委会覆盖面达到100%,重点培育专业特色的“品牌化”调解室10个,特色调解室40余个,形成了以镇街调委会和村居调委会为横,以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纵,以社区司法工作室、驻法院(法庭)调解室、个性化特色调解室等为前沿阵地,以人民调解中心和“12348”专线为指挥分流平台,覆盖全市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截止6月底,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10600余件。
2.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创新推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物业、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已普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消费、环保等领域拓展,不断扩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xx市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0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拟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在全市进行推广。目前。全市共成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7个,建立专家库40个,专家人数已达299人。
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加强司法所硬件和组织队伍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创建活动,优先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推广“两所合署办公”的典型,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力量充实到司法所的工作中。截止上半年,全市司法所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00余次,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821件,开展法制宣传993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8件。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根据部、省、市安排,积极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和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持续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依法规范律师、中介组织与司法人员的交往行为;组建“三创百人法律服务团”,成立“三创”法律服务中心,为“三创”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制定出台《法治xx建设纲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
范文三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按照省司法厅大练兵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司法所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镇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司法局20xx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今年3月联合综治办、信访办、残联、计生办、妇联在集街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今年4月份,镇司法所联合综治办、信访办,在市工业园开发区新区拆迁地镇况楼村张庄开展“和谐拆迁”大型法律宣传活动,为村民们讲解《省征地补偿标准》《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资料8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不定期下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周二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强化了与基层之间的联系。根据市司法局和“大练兵”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参与开发区新区建设调解工作,专人随同开发区拆迁工作组,发现纠纷就地解决,平均每日调解3个纠纷,有效的防止了纠纷的扩大,为开发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了力量。我所还协助镇政府多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上访事件,山北村吴窑铁矿开矿震塌村民房屋十余处,村民要求为其重建,震塌的房屋多为危房,吴窑铁矿又不愿意为其重建,司法所联合镇政府多次与吴窑铁矿和村民协商,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上半年,司法所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36件,调解成功36件,调解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镇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司法所按照区局的安排,根据省司法厅大练兵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我们每月进行一次走访调查,进行一次信息收集,对表现较好的放松管理模式,对违规的记过扣分,严格进行管理。对安置帮教对象我所每季度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收集,对贫困的符合帮扶条件的无偿予以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每月报表、出现情况及时上报区局。上半年,我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名,解除4名,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名,解除2名。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都进行一次家访,调查其家庭和社会情况,了解清楚后再确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方案。对符合解除条件的,及时填写解除申请表,并调查情况,予以解除。
范文四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