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民宗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请大家参阅!
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工作目标,助力建设“大美**、区域中心”做了大量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
1.积极对接,全力争取项目资金。
项目工作在助推民族地区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局通过积极争取对接,争取到位省市、级两级项项目资金情况如下:
(1)2016年推报2018年到位的省级项目3个60万元。其中料林乡铁厂村10、11组新建产业环线路1.5公里,12万元;小堡藏族彝族乡团结村1、3、4组2.6公里的产业环线路建设,23万元;富泉镇胡叶村3、4、5、7组连户路硬化3公里,25万元。
(2)2018年省级项目5个154万元。其中顺河彝族乡南山村连户路硬化5公里,30万元;永利彝族乡万家村4组通组公路硬化1公里,30万元;坭美彝族乡火地村1、2、3、4、6组生产便道整治5.8公里,24万元;永利彝族乡杉树村4、5组硬化连户路4公里,40万元;唐家镇联合村4组通组公路硬化项目1公里,30万元;
(3)市级项目7个45万元。其中富林镇太坪村产业环线路建设18万元;片马彝族乡富银村2、5、6组连户路硬化补助6万元;坭美彝族乡万林村过河便桥建设项目6万元;西溪乡松江村6组公路维修补助项目3万元;永利彝族乡马坪村5组联户路建设补助4万元;前域乡金银坪村栽种经果林补助项目3万元;民族地区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实用技术培训羡慕5万元。
2.督促检查,顺利推进项目实施。
通过督查、监管以及受助项目乡镇的努力推进,完成了2016年上报2018年到位的省级项目3个60万元的建设任务,实现了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既定目标。2018年的5个省级项目均已启动,目前划拨启动金37.2万元,预计在7月底前全面竣工。市级项目除民族地区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实用技术培训正在制定培训方案外,其余6个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达88%。
3.跟踪督查,实施项目整改落实。按照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对2014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整改工作的精神,要求对2015年实施的省级项目晒经乡新龙村产业园区环线路建设工程实施整改,原因是未达到泥结碎石路面标准。经晒经乡政府整改,民宗局督查后,路面不平整、排水沟不畅、边坡垮塌的问题得以整治,路基占用土地、青苗补偿等费用由村、组自行协调解决,实现了路面平整,排水畅通,但30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仅够租赁机具开挖路基回土填方和运砂石铺设路面费用,以每公里10万元的补助建每公里造价达20余万元泥结碎石路,资金缺口很大,乡政府和民宗局无力投入更多的资金进行整改,目前晒经乡新龙村产业园区环线路建设工程还未达到泥结碎石路面整改标准。
(二)狠抓民族事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切实加强民族事务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成份更改工作,上报审批更改民族成份7人次。二是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民族乡用活用好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好务。三是认真分类统计换届选举后少数民族干部情况,并形成报告,为培养培训少数民族干部提供依据,目前有9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了**市委党校举办的**市第10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推荐25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承办的库区党外及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四是切实统计好外县无序迁入我县的少数民族人口情况,形成**县自发迁居少数民族调研报告。五是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六是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买买提明·牙生调研组一行来我县调研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三)狠抓民族会节管理,助推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指导**藏学协会顺利开展第一届第四次会员会暨藏历火鸡新年座谈会,探讨藏文化发掘、传承。
(四)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促进各民族团结和睦。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因全市争创县区太多,我县暂未被列入创建范围,目前正为下一步争创工作做相关准备。
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宗教和谐稳定
(一)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加强引导管理。1月下旬,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及各场所负责人和涉及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我县宗教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了下阶段的工作。二是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管理,促进场所和谐稳定。成立由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工作人员组成的宗教场所财务规范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全县6处依法开放的宗教场所财务进行了详细检查,对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报账程序、会计凭证等情况作了现场指导,要求各场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经过督查整改,全县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基本规范有序。三是加强内务规范管理,确保场所正常运行。结合创建和谐场所活动,建立完善了包括宗教财产、教职人员管理、安全工作、财务管理、学习等9个方面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采购食品责任制度,按季上墙帐务,扩大信众的知情权。
(二)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进两乱整治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工作。县民宗局以“法律八进”、“法律进寺观教堂”为载体,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制定了《**县“法律进寺观教堂”实施方案》,组成“法律进寺庙”宣讲团,制定宣讲方案,细化宣讲内容。对非法庙宇进行整治,拆除了双溪乡观音庙。
二是推进宗教法治建设。全面实施宗教法治建设,根据依法梳理的31项权力责任清单,按照宗教事务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建立宗教场所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宗教三级联网管理工作。
(三)排查安全隐患,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一是排查宗教场所安全。定期组织人员对6处开放的宗教场所开展宗教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开展大型宗教活动,法会等都要求各场所认真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并上报县民宗局、辖区乡镇和公安交警,获得批准后方能进行宗教活动。二是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加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管理,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县、乡、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处置,加强反邪防渗,维护宗教领域的安全、和谐和稳定。
(四)扎实推进和谐寺庙创建工作。利用全县多城同创的契机,积极推进金钟山观音阁“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对制度上墙、内务管理,档案资料进行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巩固创建工作成效,纠正不足,力争创建成功。
三、配合做好各类社会事务,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一)做好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与村两位配合开展入户调查,核实贫困户家庭及收入情况,按新标准和要求重新审定贫困户情况。二是结合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要求,对全村脱贫情况进行再次核实、摸底调查,特别是重点对今年即将脱贫的6户18人进行了逐户走访摸底,测算每户收入情况,对不能确保增收的脱贫措施进行调整,同时还给全村7户贫困户送去鸡苗192只鸡,180斤饲料,为万林村脱贫户按期脱贫增添有效措施。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脱贫步伐。万林村是今年脱贫摘帽的贫困村,为完成县委政府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全村脱贫摘帽,我局在前期多次项目支持的基础上,今年又安排了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坭美彝族乡万林村过河便桥建设。
(二)移民工作。我局多次派员到大树镇摆渔村11组曹正彬、大树镇大瑶村5组李炳志做“双协议”签订、搬迁动员工作,目前两户仍然以各种理由不配合签订、搬迁,我局正在加紧做两户的思想工作。
(三)依法治县工作。主动配合好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市级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我局牵头和负责的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健全单位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配合做好“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
(四)党建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开展学系列讲话精神,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活动,每月定期在党员职工中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开展了干部上半年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掌握疏导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干部学习工作积极性,结合“两学一做”顺利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二是按照今年省、市、县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没有发生公款旅游、乱发放津贴补贴、因公出国出境、公款购买土特产、公车私用等现象。
(五)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项目工作。做好已完成的省、市9个项目的内业资料指导和报账工作;推进正在实施的5个省级项目进度;完成2016年市级项目民族地区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实用技术培训;完成乌斯河镇苏古村4、5、6、7、11组联户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复查工作,兑现预留质量保证金;督促万里乡沙坪村完成生产用水工程项目的报账工作。接受省、市2018年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和迎检工作。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做好2018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2018年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的推报工作。
2.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群众致富能力。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活动,为申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做好准备。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实现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
5.做好专题调研,当好各级各部门参谋助手。
6.组织宗教界开展慈善周募捐活动。
7.严格民族成份更改审批程序,做好上报审批工作。
8.做好**籍大学生、高中生奖励、补助资金和“圆梦”工程资金的兑付工作。
9.进一步规范场所内务管理,加强场所的用火、用电、道路、饮食安全检查,促进宗教场所的和谐稳定。
10.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做好维稳工作。
11.开展好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开展7月彝族火把节,9月环山鸡节,11月彝族年节活动。
12.尽力做好大树镇2户移民的双协议签订和稳定工作。
13.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种创建任务,继续推进金钟山观音阁“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
14.按时完成县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