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半年工作总结
2018年,全区人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十区一推进”为统揽,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两大主线,认真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区两大战略,纵深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两大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着力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创业促就业上取得新进展。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在经济转型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一是积极搭建平台,在扎实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同时,积极挖掘用工岗位,搜集用工信息,并通过政务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电视飞播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使求职者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顺利实现就业。截至目前,全区共搜集并发布100余家企业的用工信息9300余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07人,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目标任务的43.84%,城镇登记失业率2.93%。二是在稳步扩大培训范围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和求职者的需求开展各类实用性工种技能培训,对培训机构从严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技能鉴定,培训质量稳步提高。截止目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2期,791人,完成全年培训2300人目标任务的34.4%;开展创业培训3期,88人,完成全年培训300人目标任务的29.3%。三是深入开展劳务输转工作,依托现有劳务输转资源,从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收集、就业服务、维权保障、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劳务输转服务体系,实现了劳动就业、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的系统化和网络化。同时,依托“紫金苑”景区、xx区乡村生态旅游建设等项目,打造了“xx园林师”省级劳务品牌。截至目前,全区共输转城乡劳动力1.48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94亿元。四是积极开展政策扶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把金昌市东方职业培训学校及xx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园服务协会分别认定为“xx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和“xx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基地”,将xx区小额担保贷款更名为xx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为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搭建了良好平台,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邀请了成功企业家及区内电商成功人士,在xx区花文化博览馆及双湾镇农民培训中心成功举办了以“点燃创业激情·放飞创业梦想”为主题的xx区创业大讲堂活动,有效激发了全区创业创新活力。截至目前,已开展电子商务培训2期,培训人员100名。五是严把公益性岗位人员“进”、“管”、“退”三关,坚持“强化管理、限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通过对用人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累计清退不符合政策人员50名,确保了就业补助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截止5月底,争取省级就业补助资金652万元,加上区级配套资金350万元,合计到位就业资金1002万元。现已支出598.71万元,其中:为732人发放岗位补贴530.06万元;为248人发放社保补贴68.65万元。六是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和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型企业就业,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督查工作。截至5月底,共引导28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2018年“三支一扶”报名工作已于5月底结束,全区累计报名326人。
(二)着力加强扩面征缴工作,在社会保障工作上取得新局面。认真抓好已出台改革政策的落实落地,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一是继续完善“五险合一”统一征缴机制,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扩面征缴措施,加快社会保险参保法定人群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38094人,已参保12064人,参保率31.67%;为符合城乡居民待遇领取条件的9735位老人足额发放养老金106万元,发放率达100%;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86家,参保职工9308人,征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734万元,征缴率为31.30%;为359名企业退休职工及324名“五七工、家属工”共计发放养老保险金479万元,发放率达100%;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96家,参保职工6202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46万元,征缴率为40.66%;为235人发放失业金32万元,发放率达100%;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11家,参保职工12983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90万元,征缴率为26.61%;认定工伤50例,伤残等级鉴定30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78万元。二是积极落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认真实施“门诊统筹”、“保底报销”、“临终关怀”、“自主转外”、“大病保险报销上不封顶”、“职工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等政策,切实做到了惠民、便民、利民。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8047人,征缴收入108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75万元的52.05%,为661人统筹支付644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415万元的45.5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6713人,征缴收入3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0万元的46.25%,为98人统筹支付34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71万元的47.8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6210人,征缴收入993万元,参保率108.2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66万元的102.80%,为3131人统筹支付1568万,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184万元的49.25%;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4773人,征缴收入672万元,参保率96.29%。三是纵深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认真开展数据整理录入工作,截止目前,数据录入工作已完成,等待对比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进一步加大电子社保建设力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保一卡通”。截至目前,“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已融入全省大系统,实现了社会保险统一核定、统一征缴、统一支付。四是健全完善了社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社保基金征缴和监管力度,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核算及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社保基金动态,对基金的筹集、上缴、划拨、发放等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实行“钱账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不断强化定点医院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整合经办资源,提升管理手段,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着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上有新作为。一是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考核制度,完成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第二轮竞聘上岗工作,对全区新设立的10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并对编制变化的17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调整。同时,通过增设临时岗位,将事业单位在岗不在编的大学生统一纳入本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并参加此次竞聘,进一步化解了评聘矛盾。三是完成了20xx年全区968名专业技术人员及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市局完成了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及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四是为助推“十区建设”,强化舆论宣传,联同区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纵横xx栏目新闻类专业人才储备库的通知》,并通过考察、了解等一系列工作,为我区《纵横xx》栏目调整8名新闻类专业人才。同时,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考试及组织遴选,为区文明办抽调10名工作人员,充实了工作力量。为了推进花文化为主题的旅游产业发展,为花博馆调配了6名工作人员,为公务用车平台调整了5名工作人员。五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各项工资福利政策,完成了工资晋升工作,审批发放了创建文明城市奖和一、二季度公务交通补贴。六是全面核实督查了496名区聘人员的合同签订情况,规范和落实了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退伍军人安置办法,将2002年以来安置的222名退伍军人按政策纳入工勤人员管理范畴并兑现了工资待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七是根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对我区一般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截至目前,已审核公务员85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559人。八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完成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核查工作,共核查158人,现已整改完毕。
(四)着力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在劳动维权工作机制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工作各项任务有力落实。一是通过开展联合巡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辖区1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及辖区规模以上加工制造、商贸流通、餐饮、住宿、娱乐等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xx8户,涉及用人单位劳动者3712人,全区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1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2.3%。二是年初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进行系统排查和整改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农民工欠薪纠纷处置到位。同时,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程序,不断加强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共接待劳动争议纠纷投诉举报群众130余人,依法受理克扣拖欠工资、违法收取押金等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28件,共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及押金共计47.698万元,涉及劳动者31人,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5.6%。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力度,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按照“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件,为劳动者依法追讨工伤保险待遇、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款项3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