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8年上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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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县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抓好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专项事务管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 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救助工作,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今年2月20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二是开展“社会救助精准兜底年活动”,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在推进工作中,主要对2016年停保的低保户进行“回头看”以及对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再次进行家庭经济、财产、收入等的调查核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同时综合评估困难家庭,对因残疾、患病等刚性支出较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综合评估,把刚性支出明显大于收入或除去刚性支出后其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残疾、患病家庭,经过综合评估其家庭困难程度后,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截至2018年6月,全县23848户次36767人次,发放低保金576.4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05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4%;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4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三是用足用好救助政策,实施分类救助。即凡是符合低保条件及时纳入了低保;符合五保或孤儿条件的,及时纳入了五保或孤儿救助。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突发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半年以来,医疗救助1296人次,支付医疗救助金87.28万元;临时救助73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9.63万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43.91万元,其中集中供养金35.42万元,分散供养金108.49元。
(二)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提高供养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特困人员的认定工作。将原有的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从2018年5月起转为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并发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是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研究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从2018年4月起,城市特困人员月供养标准从原来的404元/人.月提高到53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月供养金从原来的240元/人.月提高到340元/人.月,确保特困供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三是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制定下发《**县民政局关于完善特困人员供养管理制度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从今年6月份起,半失能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费300元,全失能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费600元。解决失能和半失能特困人员的护理问题。四是做好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完成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下一步将按评估等级发放照料护理费。四是创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式。改变现行生活能自理的集中供养、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供养方式,鼓励生活能够自理的特困人员居家分散供养,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无近亲属照料护理的特困人员,由政府兜底集中供养。
(三)制定完善救灾工作机制,积极有序开展救灾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和应急救灾管理制度。我县完善抗灾救灾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抗灾救灾办设在县民政局,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现有兼职工作人员3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承担相应任务。同时,要求各乡镇、村委(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救助应急预案。通过完善各种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继提高我们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救助能力,确保灾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冬春救助工作进展顺利。2016-2018年冬春期间,发放救灾款和物资折款共93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款51.9万元,物资折款8.1万元,因灾倒房重建补助款33万元。救灾棉被618床,救灾棉衣538床、救灾防寒衣114件、救灾棉垫155床、救灾毛毯223床,救助2483户6020人;救助因灾倒房恢复重建22户,救助率达100%。三是应急救助工作措施有力。2018年6月6日,我县境内突降暴雨,境内河水上涨,导致河边的农作物受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截止目前共发放应急救灾棉被2床,发放彩条布2捆400平米,搭建救灾帐蓬1顶,放发应急救灾款和物资折款共款1.8元,帮助灾民度过难关,救助人口21人。四是落实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政策。2018年6月6日止,我县遭受了1次洪涝灾害,参保住户中有18户51间住房全倒或严重受损,经过保险公司的现场勘查, 符合保险理赔16户,估损理赔金额8.7万元。加强应急救灾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灾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开展应急救灾培训和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上半年共举办了二期应急救灾培训班,培训人次65人次,其中领导干部培训28人次。2018年5月12日开展民政系统防灾减灾应急救助演练和5.12防灾减灾文艺演出活动。共有200多人参加。通过演练和宣传,不断提高了民政系统应急救灾及救助的能力,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做好社会事务工作,促进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65人,月保障标准600元,上半年年共发放24万元,孤儿保障金实行全县统一社会化发放。“6.1”儿童节慰问14周岁以下孤儿19名,发放慰问金3800元。二是积极推进残疾人福利。2018年1至5月份。为全县受理审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677人次,发放资金38.38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083人次,发放资金65.415万元;两项合计受理审批20760人次;发放资金103.8万元。三是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半年以来,共救助县内外流浪乞讨人员21人次,支出经费9.18万多元,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四是做好dna信息采集工作,将数据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将比对结果反馈救助管理机构,做到了滞留人员dna信息采集全覆盖。四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县共登记农村留守儿童3626人,按照不同需求提供有效帮扶。五是老龄工作持续加强。为全县受理审批百岁老人49人,90岁至99岁老人1195人,80岁至89岁老年人8370人,高龄老人累计9614人,发放资金323.785万元;投入资金12万元,抓好2个**级示范性村级老年协会的创建工作。
(五)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落实优抚政策。我县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共计659.1055万元,其中,发放抚恤金89.207万元;发放生活补助金569.8985万元。二是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投入22.89万元为1526名优抚对象缴纳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22.383万元;三是开展优抚对象的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慰问优抚对象2973人(户),发放慰问金59.46万元及价值8.919万元的春联及挂历。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今年5月,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5人,我局认真做好转业士官的档案接收、核实、登记及办理转业士官的落户等手续。 五是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对41名去年冬季退伍复员士官发放经济补助金56.9万元。六是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及发放培训补助金8.9385万元。
(六)双拥活动工作广泛深入,推动“双拥模范县”建设
一是开展“拥军优属、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2018年春节期间,对15个部队进行了春节慰问,慰问金26万元,对全县军列属、优抚对象、退伍军人进行慰问,慰问金84.8万元。。二是县委县政府主动帮助部队排忧解难,县三家班子领导为部队送去价值2.5万余元的猪肉,县双拥办给县消防大队赠送了棉被15床、军鞋15双价值4500余元,不断改善官兵们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标准。三是三是军民共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全县30多家地方单位与驻县部队单位结成共建对子,春节、端午节共建单位和企业单位都会带着慰问金和慰问品到驻县部队慰问部队官兵,同时开展一些文体联谊活动。
(七)优化专项民政事务管理,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2016年春节共走访慰问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1427人,发放慰问金28.54万元;对全县村(社区)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启动**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启动村(社区)“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审计,完成村(社区)“两委”现状调查,起草《**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二是抓好区划地名工作。审查核准房地产开发地名1个,为我县的经济发做好服务;认真抓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地名普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级地名普查工作验收。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与鱼峰区、**江区、宜州市等单位签订《创建平安边界协议书》,完成与毗邻县(区)跨界地名审定工作。完成马山乡撤乡设镇材料上报,力争2018年完成马山乡撤乡设镇工作。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完成《**县十三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修编工作,积极引进企业参与殡葬事业建设,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发展。完成经营性公墓选址,并获得**公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四是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取得新成效。 依法登记社会团体2个,变更登记1个;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变更登记1个,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完成13个社会团体和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五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半年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382对,离婚登记521对,补发离婚证件31本,补发结婚登记454对,出具婚姻证明18份,查阅婚姻档案2159份,登记合格率为100%。
(八)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一是加快县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增加养老机构床位,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二是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养老机构人员的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主要是:基层民政机构人员缺乏、能力薄弱,严重制约了社会救助、核灾救灾等工作的开展;全县养老保障水平较低,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服务内容和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还有差距;涉军群体诉求多、数量多,维稳工作压力大。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通过提高标准,提高人均补助水平,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提高低保政策对农村脱贫兜底的重合率。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自然灾害资金配套、物资储备、装备配置。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全力做好2018年度全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有关工作。
(三)全力抓好优抚安置双拥政策落实。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确保年内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100%得到安置;认真做好“八•一”期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开展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纪念活动的有序开展;认真开展全县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确保该项工作任务年底前完成;认真做好2018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对象手中;继续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巩固创建**双拥县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双拥工作。
(四)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重点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好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五)抓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重点抓好地名普查各项工作,迎接国家级验收,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六)扎实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抓好**县福利院养护楼项目和冲脉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投入使用。
(七)继续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推广特困人员“以房养老”的经验。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或因灾倒房重建等途径,帮助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对象)改善居住环境,并通过与近亲属或邻居签署供养护理协议,谁负责护理谁继承特困人员(五保对象)的房子和承包土地等方式,鼓励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或有亲属护理的特困人员在家供养。
(八)加强行风作风建风,构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开展各种工作“回头看”,全面履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洁自律预警、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