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加快建设“富裕**、和谐**、活力**、美丽**”,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和上级财政的工作部署,我们要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为此,今年我局要着重做好以下4大方面13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照“把事情做到最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理念,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财政部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只说不干、拖着不办、效率低下”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发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肃查处阳奉阴违、弄虚作等问题,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为建设“富裕**、和谐**、活力**、美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十大强县工程、十件惠民实事”以及其他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改进作风,严肃纪律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把勤俭节约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中。落实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组团数量和规模,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
(五)切实做好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工作,局纪检组要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财政干部要加强纪律建设,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严守中央、省、市、县各项禁止性规定。切实遵守10个严禁:
1、严禁接受服务对象、预算单位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标准接待以及公款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严禁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
4、严禁个人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住房、办公设备及其他资产。
5、严禁泄露尚未公开的文件资料和工作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亲属和他人谋取利益。
6、严禁在资金分配、办理审批等事项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7、严禁在办理业务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刁难、吃拿卡要。
8、严禁个人以任何形式和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管理服务对象的资金使用、资产处置、人事安排、采购招标、存贷款业务等内部管理事项。
9、严禁个人违规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和兼职取酬,或者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的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10、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以及参与赌博、从事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活动。
(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局纪检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及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件。
三、加强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财政改革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八)加强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局纪检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切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县财政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财政部门落实措施,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财政承担的牵头任务和配合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九)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经秩序。局属各股室、中心、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要求,深化财政各项改革。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公开手段,强化监督检查。
2、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3、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切实打造阳光采购。
4、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5、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提升监督成效。积极开展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重点开展对加强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财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整顿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设,对资金使用的关键节点加强监控,通过规范程序、流程再造、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1、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按照省市财政工作部署,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实施考核检查制度,对规范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制度执行和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任、考核和交流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充分调动财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从业道德和廉政法规教育,加强示范教育,注重警示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之中,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纳入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之中,引导财政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四、加强财政反腐败机制创新和组织保障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财政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体现到财政业务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检查的全过程。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十二)要加大执纪力度。局纪检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扭住监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不放松,协助局领导班子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深入研究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探索财政部门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方法和途径。
(十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全局纪检工作的干部必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带头学习,既要精通纪检监察业务,又要熟悉财政业务,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带头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严守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