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全乡将继续紧紧围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大力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等地区的治理工作,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打击各种制假、贩假、假冒伪劣现象,净化社会空气,创造良好环境。
2 、派出所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治安难点、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继续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抢劫、入室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坚持对各类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提高群众对打击犯罪的满意率。
3、适时组织开展对治安混乱地区的重点整治,继续把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4、加大基层治安防范力量,提高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加强乡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综治机构建设,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和治保会、调委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乡治安巡逻队在全乡范围内每晚不定期进行巡逻,村义务巡逻队每周保证2-3次义务巡逻,进一步加大内保工作力度,落实机关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二、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三调联动”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成立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调解庭,对矛盾纠纷实行“一结式”管理,“一条龙”调解。人民法庭、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制度。
2、加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排查、月例会、月报告制度,调查情况,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使矛盾纠纷在本村组、本单位得到化解处理。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制观念教育,为减少纠纷矛盾的发生提供法律基础。
三、继续深化“平安创建”,建文明**
1、积极开展“平安**”的创建活动,为全乡的平安建设奠定基础。继续做好“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村民的平安建设观念和平安建设工作参与度和知晓率。重新对“平安家庭”进行评选和授牌。
2、扎实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强化督导,明确责任,各村、各走访干部分别拿出2000元用于民调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提升全乡群众满意度,改变2014年民调排名落后局面,把民调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社会闲散人员、“xx功”等邪教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的服务和管理。强化高危人群管控,严格排查各类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明确管控责任,落实教育和防范措施。积极探索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明确扶助就业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巩固改造成果。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煤矿、烟花爆竹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确保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等安全。
5、继续加大对群工站建设力度,以群众立场、群众心声、 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切入点,以通过健全群众工作网络,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做到“找得到人、办得好事、解得了难、交得上心”工作目标。
6、继续完成全乡剩余15个村村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年授课不少于6次,提高群众学法、懂法意识。
7、创新探索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乡重大事项、重点建设工程社会风险评估体系,减少决策失误,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发生。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综治组织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以村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综治配套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综合治理工作第一线的作用,积极调动村综治站及综治队伍的工作主动性;健全综治办、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信访办等综治工作机构,做到人员落实,办公场地落实、办公工具落实,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落实,为综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硬、软件基础。
2、强化村综治工作站建设,强化村级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各村从事综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