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管办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招投标工作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结合招投标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任务,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求实,积极推进工程招投标监管精细化、政府采购监管规范化,全面推进我区招标采购工作的健康有序运行。
一、积极创新,进一步推进工程招投标交易监管精细化
1、继续推进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投标全覆盖。着手修订完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制订全区工程交易目录。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全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招标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招标,达到限额规模的项目一律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并不断增加和完善远程异地评标所需设施和设备。努力实现三个延伸。一是将电子招投标延伸至全部政府和非政府投资的房建与市政建设项目。二是将电子招投标延伸至除房建和市政项目以外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三是将电子招投标方式由公开招标延伸至所有招标方式,真正实现工程招投标从招标公告网上发布到网上评标结果公示等全过程的网络操作,确保电子化招投标“全覆盖”和“无死角”。
2、完善小型工程承发包监管工作。继续推行限额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小型建设工程明标明投。以“资质备案、合理定价、明标明投、公开摇号、信用评价”为主要改革内容,在广泛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意见,充分调研小型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小型工程承发包方式,不断完善全区小型工程承发包的科学性、合理性,逐步形成一套具有**特色、操作简便、规范实用的小型工程承发包监管流程,实现全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由无形变有形、运作由无序变有序、监管由缺位变到位。
3、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造价复审机制。联合区审计部门强制实行造价预算复审机制,对区属重点工程、大型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造价预算随机复审,增强项目单位、造价预算单位的法律责任,防止工程造价高估漏算,确保准确性与科学性。对于明标明投项目、融资性、B0T、PPP等项目将全部实行工程造价复审。强化复审结果运用,复审结果作为对库内造价、代理机构的考核重要依据
4、将招投标服平台向乡镇延伸。为配合全区的新型农村城镇化建设,提升全区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招投标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为各乡镇30万元以下的小型水利、路桥建设、小型壮村等工程,集体资产经营发包、物品采购、闲置资产处置等提供招标采购政策和业务咨询。重点做到:争取用1年左右时间,对全区全部乡镇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交易员进行轮训,不断提高乡镇交易员的操作技能;组织区招管办工作人员经常赴乡镇实地指导,以区带乡,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实现乡镇小型工程交易、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
二、稳步推进,强力实现政府采购监管规范化
1、推行并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标准。为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倡导廉政节约之风,制订并出台《**区机关工作人员办公用品使用标准》,将所有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办公设备标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以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办公标准统一化、规范化、节约化。
2、推进并实行政府集中批量采购。制订全区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借鉴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模式,创新设计政府采购新模式,全面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一是实现政府采购申请、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送、供应商响应、采购结果公示等由传统模式向全程电子化、网络化转变。二是实现政府采购由现在的即到即采、无计划采购向集中批量采购、预算采购转变。
3、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在已有政府购买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全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不断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区各领域、各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优质服务,争取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政府购买服务新路子。
4、进一步强化地方名品的展示功能。一是在现政府采购样品展示厅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展品新品种。二是制订优惠政策,降低地产品参与全区政府采购的门槛,不断提高地产品参与全区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比例。三是联手区经信委、相关金融部门,为全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努力打造**投资软环境。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群众公信度和政府投资效益
1、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标前会审与资格后审制度,使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得到更加严肃的制约。以新修订的《**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强化标后监管,定期联合建设、审计、纪检等部门开展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标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强化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不良记录的运用力度,震慑围标串标的行为人与行为企业,尽最大力量净化我区的招投标环境。建立提醒谈话机制,对有围标串标嫌疑等行为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给予提前给予提醒谈话,做到防患于未然。
2、打造阳光环境,引入第四方监督。继续实行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季报与分析工作,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业务信息。继续坚持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开放日制度,鼓励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列席开评标现场,观摩、监督开评标过程。尝试推行招投标行风监督员制度,邀请他们有针对性地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监督,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监督机制。
3、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依法从业意识。强化代理机构的考核,严格执行一标一考核制度,做到每个标都留有代理机构的考核材料。
4、加强对评委专家的管理。不断地和上级相关部门联手,加强对评委专家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通过制定和完善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评委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管理,通过评标现场监督、评标现场录像、评标文档抽检和综合能力评估等方式评价专家评委的评表态度和质量,建立评委专家信用档案,对评标不认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职业道德差的评委专家要提出警告,拒不改正的,清除出我区的评标市场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专家评委资格。
四、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工作的效率
1、畅通重点工程招投标“绿色通道”。继续推行区属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招标采购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服务,实行招标、采购要件“一单清”。继续坚持定期走访招标人、采购人制度,将服务质量回访与招标、采购业务辅导有机结合,与招标人、采购人的具体需求相结合,与具体项目的释疑解惑相结合。
2、注重队伍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围绕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廉政建设、服务提升和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创优工作环境,凝聚工作合力。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将日常工作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加强廉政建设,丰富廉政宣教形式和载体建设,有计划地开展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营造快乐工作、工作快乐的创业干事氛围。
3、注重实际,切实做好新一年的壮村扶贫工作。新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富民壮村强乡镇”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壮村扶贫对象的富民壮村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划分工作责任人,增强实施“富民壮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壮村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年底能够较好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壮村扶贫任务。
4、创造条件,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区委“决战重大项目,决胜全面小康”的工作要求,以招投标服务中心为平台,充分发自身优势,调动一切有利因素,立足招大商、招外商,力争全面完成区委下达的2015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