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林,加强我局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新形势、新情况,现制定2016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省依法治省纲要》、《市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县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三、工作内容
一是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林权纠纷调处办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涉诉法律法规。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决策能力为目标,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及水平,并带动全体机关人员自觉学法用法。
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做习题、组织考试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并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普法工作由局长陈发智同志全面负责,分管领导潘志华同志具体负责,其他副局长全力配合,日常工作由法规股费涌同志负责,重点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任务由相关股室的中层干部负责牵头完成。具体详见附表。
(二)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一是以上述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林业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用好党政网、局域网、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在人群集中的场所播放林业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强化考核,形成制度。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将普法工作纳入局目标考核,凡是完成宣传任务的责任人,奖励目标分5分;职工每参加集中学习的1次奖励目标分0.5分,每缺席1次集中学习的扣0.5分,以签到单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