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13号)的第一年,我县价格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以“调控、管理、监督、服务”为职责,以价格改革为主题,以价格服务为主线,以价格监管为主抓手,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落实价格调控机制
1.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实现(CPI)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2.强化平价蔬菜店日常监管,落实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全县22家平价蔬菜店管理制度,通过后台监控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实现24小时全方位监管,和财政部门一道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3.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强化预测预警预报,完善价格发布机制,依托“数字物价”平台,实现网站、手机、微信、户外显示屏等定向发布。
二、推进价格改革纵深
4.推进水价改革。5月1日前城区实现阶梯水价,12月底推动区域供水价格核定工作。开展二次供水收费标准调研,开展乡镇所在地开征污水处理费调研。
5.继续推进水、电、气、热要素价格改革。扩面增量,鼓励引导水、气、热大用户合同交易,增加用电大户直接交易的数量。
6.调整物业收费标准。5月1日前出台新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7.承接呼应医药价格改革。加强非公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监管和费用水平监测,使看不见的市场之手“灵活自如”,看得见的“政府之手”坚定有力。
8.巩固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在去年出台7张清单的基础上,今年再出台银行收费目录清单、通讯行业收费目录清单、物流收费目录清单、公证、律师行业收费目录清单等。
三、提升价格监管成效
9.制定完善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办法,殡葬费、灵车费价格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
10.开展“五大”领域价格执法检查。一是通讯领域价格违法专项检查;二是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三是物业收费特别是电梯维保费的检查;四是公证、律师领域的收费检查;五是医疗卫生领域的收费检查。
1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梳理教育为先,防范为主的执法理念,通过提醒会、告诫书等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提醒、劝诫,增强其价格法制意识,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防范。组织开展对农家乐、特色菜、招牌店等重点餐饮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切实规范餐饮市场价格行为,防止“天价鱼”、“天价虾”等事件在我县发生。
12.加快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县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体系,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分行业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健全价格失信者“黑名单”数据库。
四、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13.推进价格争议仲裁调处工作。
14.拓展成本监审领域。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成本监审,开展住宅物业公共能耗和民办学校(幼儿园)成本调查监审,发布社会平均成本。
15.扩大价格认定影响。强化价格认定公共服务职能,着力做好涉财、涉案、涉纪、涉税、涉政府事务等价格认定工作。
五、强化价格队伍建设
16.深入调查研究。立足新形势下加强价格职能作用发挥,围绕资源要素价格改革等,深入学习,研究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水平。
17.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十项制度”和党员干部“六不六带头”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保持价格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18.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各类价格法规政策,依据法治的思维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