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禁毒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禁毒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立足当前毒情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禁毒工作三年规划全面实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一)禁毒预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1.禁毒宣传通报制度逐步建立,禁毒宣传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形成,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禁毒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规模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禁毒工作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3.学校课堂禁毒教学内容不断丰富,教学手段不断创新,实现“学生无吸毒、学校无毒品”的禁毒目标。
4.外出务工人员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将宣传场所延伸到务工人员集中地,新沾染毒品人员数量得到控制。
5.通过媒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不断强化,使毒品知识、毒品危害、禁毒举措、打击毒品犯罪成效宣传到千家万户,实现宣传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6.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毒品违法犯罪空间得到有效挤压,在册吸贩毒人数逐年降低。
(二)禁吸戒毒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毒品的社会危害性明显减轻
1.对吸毒人员查处能力明显增强,如实登记隐性吸毒人员,特别是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对吸毒成瘾人员收治和戒毒康复能力不断增强,逾期未报到、严重违反协议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投送强制隔离戒毒力度进一步加大。到2018年底,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三年人员管控率不低于85%,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不低于95%。
3.戒断三年以上吸毒人员巩固率稳步提升,从2016年起,戒断巩固三年以上吸毒人员逐年上升,力争到2018年底,本地在册复吸率下降5%~10%。
4.吸毒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措施进一步落实,到2018年底,在每个有百人以上吸毒人员的镇至少建立1个就业安置点,全县社会面鸦片类吸毒人员就业安置率不低于85%。
(三)缉毒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贩毒活动得到明显遏制
1.禁毒严打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开展禁毒严打专项行动,打掉一批贩毒团伙,查处收戒一批吸毒人员,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到
2018 年底,全县吸毒人员的查处率要达到社会面吸毒人员的**%
以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要达到社会面吸毒人员的10% 以上。
2.毒品目标案件侦办力度不断加强。破获一批省、市跨区域贩运毒品和坐地分销毒品犯罪的案件,坚决斩断流入我县的地下运毒通道。
3.进一步减轻零包贩毒在诱发复吸和新滋生吸毒人员方面的直接危害。破获一批零包贩毒案件,切断毒品销售渠道。
4.有效遏制合成毒品在我县的发展势头,查封、关停一批严重涉毒的娱乐场所。
5.“网上作战”能力明显增强,及时发现和查处利用互联网进行吸贩毒的违法犯罪活动。
6.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易制毒物品从源头上得到有效管控。
7.缉毒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培训使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四)禁种铲毒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明显减少
1.各镇结合每年省、市、县禁毒委组织的踏查铲毒专项行动,禁种宣传进一步到位、铲毒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禁种铲毒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2.加大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打击力度,争创“无毒林区”,巩固禁种成果,凡因禁种铲毒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实,导致大面积非法种植的单位,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毒情严重地区面貌明显好转
1.吸毒人员在50人以上的镇,对毒品犯罪的打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外流吸、贩毒活动明显减少,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
2.被市上挂牌整治的镇或单位,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3.“无毒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到2018年底,全县力争创建“无毒村”26个,全县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升全民禁毒意识
1.加强对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统筹谋划。各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协调媒体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县城、平安**建设内容。
2.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预防宣传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等易染毒人群的宣传教育,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内容,运用科学方法和现实案例揭示合成毒品的危害性,消除易染毒人群认识误区,努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3.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发挥学校教育引导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每年要布置和检查教学计划、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情况,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在毒品预防教育方面的示范性作用,普及家庭防毒知识,强化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工作。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毒品预防知识,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刊播禁毒公益广告。在车站、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宣传栏要开辟禁毒宣传教育板块,开展面向大众的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
(二)不断创新禁吸戒毒工作
1.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力度。公安机关按照《吸毒人员登记办法》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考评办法》,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及时维护动态管控系统信息。加强吸毒人员的排查登记,最大限度发现隐性吸毒人员,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
2.加强吸毒人员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建立健全检测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吸毒人员的尿检工作,并落实相应报告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落实精麻类药品管理和备案制度。
3.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按照《**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镇负责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法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措施,努力实现无缝衔接。加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县民政局按规定将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给予社会救助。
4.加大对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力度。县人社局要完善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政策,加强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采取集中就业、分散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
(三)大力加强缉毒执法工作
1.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公、检、法、司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跟踪、督办、会商机制,依法严惩各类毒品犯罪活动。要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加大对易涉毒娱乐场所、宾馆、网吧、出租屋等场所的查处力度,依法严惩经营者和相关涉毒人员。
2.加大外流贩毒活动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要主动出击,严厉打击贩毒活动。要加强与外省市县禁毒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缉毒执法打击活动,形成打击外流贩毒活动的合力。
3.加强堵源截流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等单位要协同作战、整体联动,加大毒品查缉力度。要加强与铁路公安机关的联系,加大车站查缉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毒品缉查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信息系统数据的资源共享、联网比对和拓展应用,不断加强物流速递行业禁毒监管工作。
4.强化禁毒情报导侦。建立健全毒品监测评估、落实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定期发布毒情形势和变化动态。建立禁毒数据资源收集及情报共享机制。加强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和信息技术运用,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力度,严厉打击制毒、跨区域贩毒和互联网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和团伙骨干,严厉打击毒品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活动。
5.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等制毒物品的管控。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分类列管制度、违法犯罪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企业单位风险等级化管理。加强对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麻黄草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企业、法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巩固禁种铲毒成果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机制,巩固和扩大禁种成果。各镇及相关单位要制定禁种铲毒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坚持把禁种宣传作为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第一环节,持续加大禁种铲毒工作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禁毒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职能作用,不断强化预防宣传、人工踏查等措施,深入开展集中铲毒工作。
3.严打种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林业等部门要针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大侦查破案工作力度,依法打击种毒违法犯罪活动。
(五)深入推进重点工作
1.持续强化重点整治。每年根据毒情形势,确定一些涉毒问题较为严重的镇和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按照《**省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建立健全重点整治考核验收制度,明确重点整治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禁毒工作责任,强化通报约谈、挂牌整治和督导考核,提高整治成效。
2.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镇要积极组织开展“无毒村”、“无毒学校”、“无毒家庭”等创建活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查找问题,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四、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完善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禁毒工作责任制》、《**省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省禁毒委员会督导检查制度》等规定,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各项禁毒工作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毒品问题泛滥,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依法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禁毒法》及《**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规定要求,按照市禁毒委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按期完成确定的禁毒目标任务。县禁毒委员会要参照《**省禁毒工作考评办法》,制定我县禁毒工作考核细则,每年对各镇、各成员单位进行督导和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镇和单位,在年终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禁毒志愿者参与禁毒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禁毒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引导广大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对在禁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组织和队伍保障。通过政府内部调剂、聘用文职人员等方式,充实和加强禁毒工作力量。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公安缉毒专业机构和队伍,力争达到民警总数的8%。各镇要建立完善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禁毒专干。到 2018 年底,全县各镇至少配备 2名禁毒专职干部。
(五)严格落实经费保障。将禁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构建“机制投入”的禁毒经费保障模式。县财政要落实禁毒经费保障标准,每年初预算拨款到位,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六)加强禁毒装备保障。依据公安部《公安禁毒部门禁毒装备配备标准》,为各级禁毒专业队伍和禁毒办配备一批宣传教育、禁吸戒毒、侦查破案、禁种铲毒、强制隔离戒毒等禁毒专业装备。到2018年底,全县成立一个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在**地区设立一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