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州第七次党代会、全州“两会”、州委政法工作等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服务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全面履行法治惠民职责,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监管措施,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指导督促兴义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管理,督促各县(市、新区)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基层科)
2.加强律师重点人教育管理,严防在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和插手特定利益群体诉求,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或者进行案件炒作,严防煽动群访、非访和非法聚集事件。(责任单位:律师管理科、州律师协会)
3.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因化解不当、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加大村居委会换届后新进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力度,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基层科)
4.认真做好信访、行政复议和投诉处理工作,防止发生影响和谐稳定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办公室、法制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科、司法鉴定科)
二、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5.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领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公证管理科、州公证处、基层科、司法鉴定科)
6.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刑事辩护、代理职责,认真做好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州律师协会)
7.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及贫困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法律服务,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
8.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实行“四个一”工作制,为群众免费提供“四五六”模式法治惠民服务,奋力打造“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委依法治州(大法治办)办、律师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公证管理科、州公证处、基层科、司法鉴定科、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
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全面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
9.制定送审出台《xxx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人大决议,全面推进“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大法治办)办、普法办、法制科)
10.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和创新“一报一刊一汇演两栏四微”全方位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总结提炼和打造升级版法治宣传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依托信息化建设,促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委依法治州(大法治办)办、普法办、法制科)
11.推进各领域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类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广泛群众基础和坚实社会基础。(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委依法治州(大法治办)办、律师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公证管理科、州公证处、基层科、司法鉴定科、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
四、全面贯彻落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重点领域改革措施,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
12.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建立健全律师人才培养选用机制,推动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和立法工作者工作。(责任单位:律师管理科、州律师协会、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1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健全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责任单位:法律援助科、法律援助中心、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14.落实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措施,配合做好《社区矫正法》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推进兴义市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试点建设,完善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机制,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社会化。(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15.适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相关工作,落实改革措施。继续组织实施好今年司法考试。(责任单位:司法考试科、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16.落实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措施,推动统一司法鉴定执业资格、规则、标准,健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司法鉴定科、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17.抓好州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细化人民监督员选任、考核等规定,进一步推动州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法制科、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18.落实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措施,认真落实《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司法厅、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协调州编办联合制定我州公证机构改革具体方案。(责任单位:公证管理科、局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法治惠民水平
19.加快我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将“金州法治惠民”工程与干部“四位一体”管理、大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业务相结合,开发完成司法行政系统协同办公软件,积极融入省司法行政综合业务网,以信息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做到“单点登陆,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五全服务”目标为引领,按照数据“聚通用”标准要求,做好我局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及数据资源迁移“云上贵州”平台准备工作。通过把数据建起来,把业务放到平台上,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责任单位: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1.加强信息化在司法行政决策和管理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省电子政务网推广应用和司法行政综合业务云平台及业务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全州政法系统信息化互联互通等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2.超前谋划布局州强戒所智能化教育管理、智能化监管安防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州强戒所、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四位一体”管理,为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23.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将信息化建设与“四位一体”干部管理、诚信建设有机结合,构建干部目标管理、岗位责任、激励保障、约束惩戒“四位一体”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全面从严管理队伍主线,确保队伍不出事、少出事,努力实现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提出的“三升三降三零”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
24.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
25.严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严格执行“八个绝对不允许”,认真落实“十严禁”。强化组织观念,坚持“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
26.加强培训,注重创新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
27.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特殊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
28.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选拔任用工作,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护起来。(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
29.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稳定基层队伍,坚决消除无人司法所,全面建成二人以上所,建立健全乡镇法律服务所。贯彻落实好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相关文件,加强基层社区
矫正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基层科、社区矫正科)
30.关心爱护干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认真研究解决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上的具体困难,加强对先进的宣传和激励表彰,激发正能量,增加单位的感召力、凝聚力,亲和力,让广大干部职工愉快工作、幸福生活。(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机关党委)
七、深入四项法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大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31.强化创新大法治建设“10+N”考核评价体系、创新大法治建设“3个3”组织管理体系、创新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机制、创新大法治建设监督管理机制四项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着力实施依法治城、依法治旅、“两违”整治、易地扶贫搬迁法治保障、开展万峰林景区立法工作五项法治建设工程,落实逐月督报、季度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日常监管,确保大法治建设顺利有序推进,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大法治)办)
八、注重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强戒所项目建设
32.加强州强戒所司法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政治及业务技能培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设计、地勘、监理、招标代理、建筑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等规范开展工作,强化全程监督管理,将州强戒所打造成全州建筑行业的标杆工程,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促进全州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州强戒所、政治部)
九、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和大法治新闻宣传,营造司法行政好声音
3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一报一刊一汇演两栏四微”法治宣传方式,弘扬主旋律,树立新形象,全方位、多角度讲好司法行政精彩故事,唱好司法行政优美歌声,不断提升全州司法行政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各科、室、处、所)
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4.认真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保持战略定力,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正义之战。(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35.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准则,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坚决反对各种以权谋私谋利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36.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37.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38.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尊崇党章、党规、党纪的表率,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增强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39.继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别是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政治部、机关党委)
40.按照“六有”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等制度,推进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政治部、机关党委)
41.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巩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充分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政治部、机关党委)
42.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党章、贯彻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委)
43.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精神,把防止和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44.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健全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工作制度,制定司法行政干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干警过错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45.进一步探索建立体现司法行政各个岗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方式,特别是要注重应用大数据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46.建立健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和纪律执行机制,坚决整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纪律规范行为,约束干部,保护干部。加强警示教育,从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自警自省。围绕“四种形态”,把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实做细。(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47.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加大查处腐败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办行政审批、刑罚执行特别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的腐败案件。(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48.加强州强戒所、县市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各科室)
49.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在岗值班责任,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应急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州强戒所、州公证处、办公室
xxx州司法局
2018年xxx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