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2018年度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
各县(市)民宗局、义龙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各科室、民研中心、执法支队: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及全省民宗局长会议精神,提高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总体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根据全州民族宗教人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及全省民宗局长会议精神,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 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全州民族宗教干部人才牢固树立法治化思维,提高民族人才在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民族干部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
1.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我州民族、宗教基本情况。
3.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基本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解读。
4.我州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当前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5.民族、宗教工作主要内容,做好新形势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思考。
6.民族、宗教方面行政执法、处理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三、培训方式
1.州委党校民族干部培训班(50人)。由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民宗委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州直部门、县(市)直部门、全州各镇(街道办)副科级或正科级民族干部。
2.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解读培训班(30人)。由州民宗委经建科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各县(市)义龙新区分管民贸民品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3.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业务培训班(100人)。由州民宗委创建办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各县(市)义龙新区示范州创建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4.少数民族传统工艺领军人才培训班(30人)。由州民宗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对象:民族传统竹器、木具方面领军人才。
5.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1000人)。由州民宗委经建科牵头,各县(市)民宗局组织。培训对象:各县(市)少数民族群众。
6.民族民间文艺人才培训(10人)。由州民宗委文教科组织,省民族大学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全州民间文艺人才、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文艺人才。
7.双语骨干人才培训班(300人)。由州民宗委、州教育局、兴义学院组织。培训对象:全州各级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双语干部。
四、组织实施
1.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州委组织部,将民族干部培训班纳入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班次。对于由州民宗委主导的培训班,每年年初列出计划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2.加强民族宗教问题与民族宗教工作研究。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将中央、省委精神本地化、实用化。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总结,掌握底数,理清思路,特别是以案例为重点进行归纳整理,提出切实可行、简单明了的工作措施。
3.确保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师资的作用,同时请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有关领导进行授课。在此基础上,积极邀请国家和省委统战、省民宗委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来威授课。
4.确保培训效果。按照勤俭办培训、规范办培训的原则,组织实施好相关培训,确保达到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带学习的培训目标。培训班以在我州举办为主,必要时可组织赴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