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委局各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委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加强机关和委属单位的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按照《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的要求,今年,将在我委系统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处室活动为载体,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高我委整体文明程度,努力建立一支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提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创建目标
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在提高我委系统干部职工文明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上有新进步,在全委形成“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文明创建氛围;以“绿、洁、美”为目标,重点抓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创建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上下互动,搞好结合,在巩固中提高,在求实中创新,大力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今年,委机关力争通过省级文明单位测评。委局各室也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科室)活动。
三、创建重点
1、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活动。要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积极争创“五好”(学习好、团结好、纪律好、作风好、政绩好)领导班子,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有效形式,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领导集体;建设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建设成为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建设成为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的模范;建设成为团结协作,廉洁勤政,作风民主,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
2、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为抓手,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时政教育,鼓励和提倡干部职工积极学习现代科技、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使干部职工树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政治合格,思想敏锐,为人正派,能力过硬,道德高尚,胜任本职工作。
3、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力度。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公仆;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干部职工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优秀文化、优良传统、革命传统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培养干部职工树立起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起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树立起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起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精神,把伟大的民族精神转化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创一流业绩的强大精神力量。
4、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制作廉政宣传栏、组织廉政教育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录像、影片等,扎实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渗透力,提高廉政教育的有效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机关作风不断适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营造“讲追求,执著进取;树正气,严于律己;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务实创新;创一流,争先恐后”的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意识,努力塑造“科学、务实、创新、高效”的机关良好形象。
5、加强机关环境建设。重视对机关办公环境秩序治理,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实现机关办公环境管理优化、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做好机关维稳和安全、节能等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实现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方法与步骤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纳入我委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评工作之中。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年初召开文明创建动员会议,制订文明创建工作计划;二是组织实施阶段。对照《江西省文明单位测评标准》,组织实施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活动,及时整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总结报评阶段。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委内检查考核、总结表彰的基础上,向江西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上报参评材料,参加评选。
创建的载体与形式: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心得体会交流会、座谈会及电化教育等形式,对干部职工积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公民道德、形势政策、科学技术、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及科学文化素质。党组织活动及其集中学习活动每月至少各举行一次。二是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大事,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外出参观等活动,进行生动活泼的思想、道德、法制、纪律宣传教育。三是在机关制作、悬挂宣传普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栏,使文明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如球类、棋牌、登山等活动,营造一种有利于提高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的氛围。五是修订完善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六是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区纪委监察局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书记张爱群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胡韬同志、区纪委副书记艾小文同志、区纪委副书记王圣同志为副组长,委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宣教室、干部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全为上下都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具体工作做起,从小处做起,常抓不懈。
2、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委局各室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单位)建设结合起来,将创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3、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委局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把重点放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